bupt_hunter
发表于 2012-7-10 00:27:36
这个很有意思,不错,顶了
丘拙
发表于 2012-7-10 09:29:00
学习了~~~~~~~~~~~~~~~~~~~~~
无极之海
发表于 2012-7-10 14:12:05
呵呵,支持下。有点意思。
顺平秘书
发表于 2012-7-10 16:41:30
写的很好,工作中好像也是这样发生的
春秋
发表于 2012-7-10 18:13:03
说,你让谁谁写了,你看一下,就传过去吧。而你自己写的材料,领导会说,不用看了,你认真研究一下就行了。现在你可以作为单位写
寒烈风
发表于 2012-7-10 21:28:3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丹丹hap
发表于 2012-7-12 00:55:03
学稿初期,连第一阶段都不是啊,认真学习了
hcq301
发表于 2012-7-13 16:40:55
写得有意思,但这样来划分境界似乎欠妥。
白纸黑字_续写了
发表于 2012-7-14 08:16:12
有同感,当初的经历。
站南六街秘书
发表于 2012-7-14 16:10:46
正在学习中,渴求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