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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讲稿: 政府部门新闻稿写作的几点体会

摘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工作职责多,涉及范围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市场经济息息相关。实践证明,执法环境的优劣,往往会影响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
文稿修改演播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工作职责多,涉及范围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市场经济息息相关。实践证明,执法环境的优劣,往往会影响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是事半功倍还是事倍功半。而良好的执法环境,往往是与强有力的新闻宣传工作密不可分的。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于我们改善执法环境、实现职能到位至关重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教育,可以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工商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通过舆论警示和激励,可以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效果,还可以强化舆论支持和动员,可以更好地破解监管难题,消除执法阻力。

    学生时代,作文一直是我的强项。记得还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写的作文就曾被初中语文老师拿去给学生当过范文。上初中后,我的语文老师是《承德群众报》(《承德日报》的前身)的通讯员,这让我崇拜得不得了,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一名通讯员。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尝试着给《承德群众报》投稿。1985年9月我到承德财校上学后,仍锲而不舍地投稿,在校两年间,终于有3篇“豆腐块”见报。

    1987年7月我从承德财校工商行政管理班毕业,由于写作方面的优势,被分配在兴隆县工商局做文秘工作。自此,向新闻媒体投稿便成了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参加工作24年来,除当了不到4年的工商所长外,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在与文字工作打交道(在县局任法制监察科长的两年间,文字工作也是我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正是此间有了对法律知识专门学习研究的充足时间,才使我具备了在《法制日报》发表较有影响力稿件的能力)。

    鉴于新闻宣传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如何利用新闻宣传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造势进行一下探讨,显得十分必要。

    从学生时代开始写稿,而今已过不惑之年仍在写稿,取得了一定成绩,近年来连年被《中国工商报》评为优秀通讯员,连年被省局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工作者,2006年以来还连续两届被评为四年一度的全国“工商新闻百星•耘墨之星”,在《承德日报》发表的市工商局推行工商行政指导系列报道获第23届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2010年我从办公室调到市场科后,又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58篇,再次被《中国工商报》评为优秀通讯员,市场科被市局评为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宣传优胜单位。二、三十年来我在写稿方面积累了一些体会。

    上面说了自己取得的一些成绩,目的并不是自夸(因为这些成绩大家基本上都知道,没必要在这里自夸),而是为了向大家说明一个观点,那就是: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文字工作同样也能出成绩,有时甚至会取得在其他领域难以取得的意想不到的成绩。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对大家有所启发,也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起大家的写作热情,并特别希望能够激起年轻同志尤其是近几年新招录的大学毕业生们的写作热情。

    文字工作枯燥、乏味,很多人不愿涉足其中甚至惟恐避之不及。但我认为,作为年轻人特别是具备较高文化层次并已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年轻人,多牺牲点儿休息时间,多学学写作知识,多练练文笔,对你一生的发展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其实,当你的某篇文章引起社会关注甚至对某部法律的修改或政策的改变起到了一定作用的时候,你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也会油然而生的。

    随着我们这代写稿人年龄的不断增长以及精力的今不如昔,我真诚地希望能有一批年轻人尽快成长起来,接过我们手中的“接力棒”,加入到新闻写作队伍中来。我热切期盼着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写作队伍越来越壮大!下面言归正传。

新闻,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说法,是指所有新闻文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等;狭义的说法,是仅指消息这种文体。在各种新闻文体中,消息是主体,尽管通讯和特写等文体的篇幅一般都要比消息大得多,但归根到底它们都是消息的延伸和补充,是为消息服务的。说消息是新闻的主体,理由和根据有三:第一,从登上报纸的先后次序看,凡在发生重大的新闻事件时,首先见报的是消息,它最迅速地把最新、最重要的信息告诉读者,然后随之而来的是通讯、特写等其他新闻文体;第二,从报纸版面头条地位的比例看,每天报纸新闻版的头条,十有八九是消息而不是通讯、特写等其他新闻文体;第三,从见报的绝对篇数和总字数看,情况更是如此,消息的篇数和字数,比通讯和特写等新闻文体相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多年来,我写新闻所涉及的文体基本上都是消息,特别是在《承德日报》上发表的稿件几乎全是消息。所以,今天我与大家交流的新闻写作体会,也可以说主要就是消息写作体会。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下:

一、 要提高上稿率,必须在制作标题和导语上狠下功夫

标题,大家都知道,就是新闻的题目,它被称为“报纸的眼睛”。导语是新闻的开头,即新闻的第一自然段,它要求把新闻中最新鲜、最重要、最吸引人的事实揭示出来,让人“一睹为快”、“先睹为快”。

通过刚才的自我介绍,大家已经知道,我写新闻稿应该说起步还是比较早的。但说实话,真正认识到标题和导语在新闻写作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几年。以前写的标题可以说都相当幼稚,基本上都是信息式标题,就是一行式标题,尽管在1989年的时候在《承德群众报》上也上过两个头版头条,但见报时的标题都是经过编辑精心修改过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989年7月15日的那篇,我投稿时的标题就一行,《兴隆县工商局实行说情登记曝光制度》,但见报后的标题成了三行——《谁不坚持原则就给谁亮相——兴隆县工商局实行说情登记曝光制度——群众赞成地说:这一招实在高!》我看到这个标题后,也感觉到眼前一亮,但当时只是很佩服编辑的功力,没意识到自己应该在标题上多下功夫。虽然受此影响此后我也偶尔地制作出过几个还算不错的标题,但却始终觉得标题好赖无所谓,当然自己能够做好更好,即便自己做不好,只要新闻素材好,编辑想用,他自然就会去把标题制作好。所以很多年我一直没有把标题太当回事。

确切地说,是在2000年5月参加《中国工商报》通讯员培训班时,我才真正认识到了标题和导语在新闻写作中的重要性。培训班有一个内容,参观编辑部并与编辑交流。当我们到专题部主任刘忠学的办公桌前与其进行交流时,刘忠学指着办公桌上的一个文件筐和地上的一个废纸篓说:“我每天都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稿件,不可能每篇都认真看完,打开稿件后我先看标题和导语,看着有点意思的,我把它放在办公桌上的文件筐中,以备采用;看到标题和导语没有一点新意和吸引力的,我就直接把它扔到地上的废纸篓里了。”他说:“放在文件筐里的不一定全部能发表,还得经过精挑细选;但扔到废纸篓里的当天就被当作垃圾收拾走了,肯定就没有任何发表的机会了。”这对我触动很大:原来标题和导语这么重要啊!费劲扒拉地写出来的稿件,很可能因为没有一个好的标题和导语,最终落得个编辑连看都不看一眼的结果。这也太冤了!打那以后,我开始在标题和导语上下功夫。事实证明,成效十分明显。参加培训班以前,我仅在《中国工商报》发表过2篇小短讯:一是1998年11月5日第2版的《兴隆铲除制假“八品香”瓜子等黑窝》;二是1999年12月2日第2版的《兴隆查获一起违法经营光盘案件》。但培训班结束后,在2000年剩下的半年时间里,我就在《中国工商报》发表稿件14篇,向《承德日报》的投稿几乎达到了百发百中。为了让大家认识到标题和导语的重要性,下面我举几个例子:

1 2000年,兴隆县城6家服装干洗店联合限定经营价格被兴隆县工商局查处,如果在以前,我投稿的时候,标题十有八九会简单地写成《兴隆县工商局查处一起联合限价案件》,但我认识到标题的重要性后,没有这样简单地处理,而是制作出了这样一个标题:《价格涨落市场定  联合限价法不容——兴隆查处联合限价》,标题出来后,自我感觉很满意,稿件投出后,果然很快在多家报纸发表——《河北经济日报》20006月20日、《北方消费报》2000年6月26日、《河北工商报》2000年6月28日、《中国工商报》2000年8月1日、《承德日报》11月1日。

 例2 2000年兴隆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出具虚假证明为大杖子村村民薛某办理国有企业营业执照,我把标题制作为《本是个体经营愣充国有企业——兴隆县工商局查处一起“假国有”案件》,在以下媒体发表——《河北经济日报》2000年7月19日、《承德晚报》2000年7月21日、《中国工商报》2000年8月22日、《河北工商报》2000年9月2日、《承德日报》2000年11月8日。

3 2001年兴隆县工商局实行首问责任制的标题是这样的:《“首问到你”生责任 “管不到位”要追究——兴隆对群众禁说“不”》;导语是这样写的:“不管是不是自己或本部门的职责,只要来办事的人先问到了你,你就得负责帮他把这事‘管到位’,否则就要追究你的责任。这就是河北兴隆县工商局目前正在全系统大力推行并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的‘首问责任制’。” 在2001年10月1日《中国工商报》发表。

4 兴隆县工商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的标题是这样的:《过去喝茶聊天如今主动做事——兴隆工商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懒人勤快了》;导语是这样写的:“在兴隆县工商局,如今的干部即使是没有领导去督促,也没有再敢混天度日的了。因为,如果一天下来,你真的只是坐在办公室里喝喝水、聊聊天,而确实没做什么实际工作的话,那么,下班前当你翻开工作日志准备记下自己一天的工作情况的时候,你就会为‘往上写点什么’而发愁。该局在全系统推行的工作日志制度达到了‘让干部主动找事干’的预期效果。”在2001年6月7日《中国工商报》和9月19日《承德日报》发表。

例5 2004年市工商局推行初犯不罚制度的标题:《罚款不是目的知错改了就行——市工商局推行十项违法初犯不罚制度》;导语:“人们都希望法律和规则被执行。在有些领域该罚的就得罚,否则,不足以形成约束力;但在某些领域,‘不罚’的力量或许会更大。市工商局今年推行的十项违法初犯不罚制度,就体现出了执法中的浓浓人情味。”在《承德晚报》2004年7月3日、《承德日报》7月4日发表。

例62004年市工商局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标题:《“六查六看”防伪劣 “五道堤坝”强监管——市工商局打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战役》。在2004年7月16日《承德日报》发表。

例72006年隆化县局闫振海提供了一篇处罚为传 销提供场所的信息,我把他写成了一篇新闻稿。标题:《贪图蝇头小利领来大额罚单——隆化重罚为传 销提供场所者》;导语:“只为得到300元和1500元的房屋租金,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的刘某和赵某就置法律于不顾,分别将房屋出租给传 销者使用。近日,二人双双收到了工商部门5万元的罚单。”在2006年9月27日《中国工商报》发表。

例8、2009年市工商局帮助矿山企业解决炸 药价格过高问题的标题:《炸 药价格上涨快工商调查找缘由——一纸建议让承德矿山企业减重负》;导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河北省承德市大部分矿山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而采矿用炸 药价格上涨过快,让这些企业雪上加霜。承德市工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及时展开调查,向市政府提出建议,为全市矿山企业每年减少成本性支出2500多万元,受到广大企业的称赞。”在2009年7月2日《中国工商报》发表。

这几年,我对标题和导语在新闻中的重要性有了切身体会。标题一定要努力做到具体形象,新鲜活泼,生动引人,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使读者一看一读之后,即能对它产生感情,对阅读新闻产生兴趣。同样,导语行文也要力求简洁、生动,具体形象,富有魅力,让人“睹”得方便,接受得快。就是说,要让读者一接触这个开头,就被吸引住,在尽速地了解新闻的主要信息后,立即想深入了解新闻的全部内容。标题和导语符合了这些要求,就不愁编辑不用。

二、 要善于发现和挖掘新闻

从六个方面讲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从行政执法遇到的疑难问题中发现和挖掘新闻。我这里举两个例子:

例12001年,兴隆县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县电信局强制用户购买和接受其提供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但经查阅《电信条例》才知道,工商机关已经无权查处电信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了。在一般情况下,事情到此似乎该结束了,案子都查不下去了,还谈什么新闻啊。但我恰恰从这一事件中发现了新闻点,写出了一篇在全国引发讨论的重大新闻。标题:《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兴隆工商查处电信垄断遭遇尴尬》;导语:“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四月反垄断风暴’的发起,近期不断从新闻媒体上获悉京沪闽滇等地工商部门纷纷高举反垄断利剑,全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垄断专项整治活动,且其中都把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电信行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殊不知,2000年9月25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将电信企业的垄断行为统统划归电信主管部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无权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查处。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工商局今年在查处电信垄断行为时就遭遇了这种尴尬。”在文章的最后一段我写到:“在反垄断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居然出现了这种肢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象,这是严重违背民心民意的。有关人士认为,在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前,应尽快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信垄断行为实施监管的权力,要想恢复这一权力目前有两种办法: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把第二款中的‘行政法规’四字去掉,即把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二是由国务院修改《电信条例》,在《电信条例》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五条中加上‘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的内容。倘不如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对电信行业的垄断行为,就只能拔剑四顾心茫然了。”这篇文章在《法制日报》2001年6月6日发表。《人民邮电》报6月15日发表江苏省徐州市电信分公司贾广兵《并非电信自家事皆因执法有分工——与梁先生商榷<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一文》,反驳我的观点,并质问我“何必‘拔剑四顾心茫然’呢”;6月20日,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在《法制日报》发表《对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权不宜肢解》一文,支持我的观点。一场全国性的争论就此展开。6月27日、7月4日《法制日报》以《“近亲”监管带出“垄断”话题——<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一文引发的讨论之一、之二》的形式集中刊发了全国各地的讨论稿件,9月26日、10月10日又先后两次刊发。《法制日报》组织的大讨论引发其他媒体关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先后参与报道,2002年3月28日《河北日报》又以《一篇文章引发一场讨论——兴隆提问“近亲”监管》为题,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令人欣喜的是,2008年4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公平交易执法网上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我终于高兴地看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将第三条第二款原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的内容,修改为“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广大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当然包括我)多年来的愿望有望得以实现。愿修订稿顺利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早日颁布实施!

例22003年,兴隆县政府受理一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兴隆县法院以此为由拒不受理兴隆县工商局的强制执行申请。针对此事件,我写了《工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复议案件由谁受理》一文寄给了《法制日报》,并附信一封,期盼《法制日报》请专家或权威部门作出解答,《法制日报》十分重视,于2003年10月22日发表了这篇文章,并同时发表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的专家点评文章《行政复议管辖的制度基础——行政隶属管辖》,支持我的观点。这篇文章的发表,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特别是引起了各省法制办的强烈反应,2004年2月25日《法制日报》以《工商垂直管理下复议管辖难题待解》为题,用整版的篇幅对《工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复议案件由谁受理》一文引发的争论做了追踪报道,刊登了各省级政府法制办与杨小军教授我们俩的观点交锋情况;3月24日,《法制日报》又发表记者文章《“复议管辖之争”非解决不可了》,呼吁国家尽快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的复议管辖权问题出台权威解释。此后我一直没有中断对此事件的关注。2005年10月12日我又在《法制日报》发表了《“复议管辖之争”承德再起波澜——承德市工商局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立法解释》一文,2005年12月22日我又在《法制日报》“我说立法”栏目发表了《省以下垂直机关行政复议管辖权应进一步明确》一文,2006年9月18日,我又与《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合写了《行政复议管辖之争困扰工商执法——从河北江苏几起行政复议案件看明确工商行政复议管辖权的必要性》一文在《中国工商报》内参上发表。尽管我不遗余力地抗争,但在全国各级法制办的强大力量面前,还是显得身单力薄,国务院法制办还是在我的抗争声中,下发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讨论稿,明确地方政府法制办有权受理省以下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心有不甘,决心继续抗争,2007年5月8日直接致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信的题目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莫带病出台——致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的一封信。在信的开头我写到:

尊敬的曹主任:近期从媒体上多次看到您关于清理行政法规规章的讲话和观点,深受启发并深感振奋。同时我也在认真地思考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务院法制办能否从自身做起,在避免法规带“病”出台方面作个表率呢?“信中我从两个方面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一、从语言文字常识理解,“省以下垂直管理”是“垂直管理”的一种形式;二、从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定位看,地(市)和县(市)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已不再是同级政府管理的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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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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