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272230号 案由: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
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是创卫的主力军。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有了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是,随着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建立,创卫工作的深入,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面积的增加,使得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越来越大。
目前,我市环卫工人约3000余名,人均月工资不足700元,且没有其它任何福利,他们承担了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等区域共计1332.5万㎡的清洗、清扫、保洁任务。随着城市管理深入,使得他们的工作任务增加,劳动强度加大,危险性也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以来,有近10名环卫工人在作业时因交通事故惨死车轮下,造成其他身体伤害的不计其数,因交通事故造成环卫工人伤亡的事故越来越多,给环卫工人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伤害。
为了使环卫工人的生命权、生活权、生产权能够得到保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落实保障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
(1)由市、区两级财政给环卫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2)提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增加赔付额度。
(3)由各区级财政给环卫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条件的购买失业保险)
(4)提高工资标准,由现在的不足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1200元/月。
(5)设立环卫工人救助基金,增强环卫工人在劳动作业时出现意外事故的抗风险能力。
二、加大投入,增加机械化作业设备
(1)主、次干道实行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工作业,降低风险。
(2)夜间清扫保洁,主、次干道马路上不宜人工作业,杜绝恶劣天气下的人工作业。
(3)城市道路环线,(高架、立交)大桥路面不宜人工作业。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1)要重视上岗前(就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3)作业班组每天在上班前要进行安全防范安排,提高抗安全风险的意识。
(4)设立年度环卫工人安全先进奖励(金)。
四、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1)环卫工人当班作业时,应随身或随车携带安全警示牌(指示牌、作业牌)。
(2)作业时工具、车辆要有明显的安全标示。
(3)实行安全巡查制度,以区域或路段设安全巡查员,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人作业安全检查。
(4)建立健全环卫工人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五、广泛宣传,引起社会的关注度
(1)利用新闻媒体(电视、广播、交通频道)进行宣传,唤起全社会尊重环卫工人的意识。
(2)公安交警面向广大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
(3)主管部门负责对全体环卫工人进行宣传。
劳动局回复:
李建委员:
您提出的《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提案收悉,经我局6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就其中“尽快落实保障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株政发[1999]24号及《关于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29号等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为环卫工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所需资金应由各级财政在部门综合预算中统筹解决。目前,我市市区环卫工人基本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固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仅荷塘区、石峰区环卫处办理了参保手续,但一直未缴费。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城管部门的支持,督促城市四区环卫处为环卫工人参加应参加而未参加的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争取年内能妥善解决,还请您对这一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
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委员对劳动局办理态度的评价:很满意
委员对劳动局办理结果的评价:很满意
反馈意见:
城管局回复:
李 建委员:
您提出的第272230号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6月20日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在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中,为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虽然目前我市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较几年前确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相较仍有差距。
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市容环卫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到2009年年初,全市所有的大街小巷和部分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走向的市场化,环卫作业的标准也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越来越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社会地位、人身安全等问题再次引起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关于尽快落实保障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的问题:
一直以来,作为事业单位编制的四区正式环卫工人,区两级财政为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其工资标准也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给以发放。问题是大量的环卫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直未能彻底解决。2008年开展环卫市场化运作以来,环卫工人的工资有了小幅度的提高,但其他保障制度终究没有通过市场化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4月,通过学习和调研,我市即将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文件中有一条重要内容即“规范环卫作业招投标管理”,规定“将专业清洁公司以往保障环卫工人权益的情况列入评标内容,特别是要将是否为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合同范本要明确……环卫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内容”。该文件出台后,环卫临时工人的福利待遇将有望得到改善。
二、关于加大投入、增加机械化作业设备的问题:
据统计,我市目前拥有环卫机械车辆104台,其中用于清洗、清扫马路的车辆43台,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6.8%,目前,城区主次干道、城市道路环线包括高架桥、立交桥路面均采用机械化作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的质量和减轻环卫工人人工作业强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投入资金1991.9万元,购置了环卫清洗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45量。该批设备到位后,我市所有街道的夜间清洗工作将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环卫工人主要从事白天街道两侧人行道的保洁工作。
三、关于强化教育培训、采取安全措施的问题:
关于安全意识问题,城管局作为环卫的主管局将其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不断要求各区环卫处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同时,由城管局环卫科牵头,每年对各区环卫工人进行了1到2次业务培训,安全意识教育是其中重要部分。
城市四区环卫处(包括进驻株洲的各家环卫清洁公司)也一直将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放在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着具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工作服,作业车辆作业时不许具备明显的安全标志。
至于环卫工人安全先进奖励和安全考核制度,我们的工作中尚为正式建立制度,我们将在您的提议下,向各区环卫处和清洁公司提出建议,在下阶段工作中具体落实。
四、关于广泛宣传的问题:
为唤起全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尊重,我们在创卫期间开展的多项工作,如“千人扫大街”、“机关干部洗马路”、评选“十佳”环卫工人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2009年元宵节,市委书记陈君文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同志以及政协、人大的主要领导专门宴请在“创卫”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环卫工人和城管队员代表,社会反响强烈。同时,我们也经常利用新闻媒体,对环卫工人的生活、工作环境进行宣传报道,使全体市民能理解、体谅和尊重环卫工人。
当然,安全意识的教育,对于环卫主管部门来说必须时时管、天天抓,绝不可有一天的松懈。我们也倡议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大驾驶员加强宣传教育,在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的同时树立保护环卫工人的意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最后,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委员对城管局办理态度的评价:很满意
委员对城管局办理结果的评价:很满意
反馈意见:
财政局回复:
李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市财政局6月2日第6次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在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中,为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虽然目前我市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较几年前确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相比较仍有差距。
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市容环卫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全市所有的大街小巷和部分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走向了市场化,环卫作业的标准也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越来越高,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与社会地位、人身安全等问题再次引起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研究出台了多项举措。
一、关于尽快落实保障措施、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事宜
一直以来,作为事业单位编制的四区正式环卫工人,区财政为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其工资标准也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予以发放。问题是大量的环卫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直未能彻底解决。2008年开展环卫市场化运作以来,环卫工人的工资有了小幅度的提高,但其他保障制度终究没有通过市场化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4月,通过学习和调研,我市即将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文件中有一条重要内容即“规范环卫作业招投标管理”,规定“将专业清洁公司以往保障环卫工人权益的情况列入评标内容,特别是要将是否为环卫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合同范本要明确……环卫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内容”。该文件出台后,环卫临时工人的福利待遇将有望得到改善。
二、关于加大投入、增加机械化作业设备的问题
据统计,我市目前拥有环卫机械车辆104台,其中用于清洗、清扫马路的车辆43台,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6.8%,目前,城区主次干道、城市道路环线包括高架桥、立交桥路面均采用机械化作业。
为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的质量和减轻环卫工人人工作业强度,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投入资金1991.9万元,购置了环卫清洗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45辆。该批设备到位后,我市所有街道的夜间清洗工作将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环卫工人主要从事白天街道两侧人行道的保洁工作。
三、关于强化教育培训、采取安全措施的问题
关于安全意识问题,城管局作为环卫的主管局将其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不断要求各区环卫处加强对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同时,由城管局环卫科牵头,每年对各区环卫工人进行了1到2次业务培训,安全意识教育是其中重要部分。
城市四区环卫处(包括进驻株洲的各家环卫清洁公司)也一直将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放在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求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着具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工作服,作业车辆作业时具备明显的安全标志。
至于环卫工人安全先进奖励和安全考核制度,我们的工作中尚未正式建立制度,我们将在您的提议下,向各区环卫处和清洁公司提出建议,在下阶段工作中具体落实。
四、关于广泛宣传的问题
为唤起全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尊重,我们在创卫期间开展的多项工作,如“千人扫大街”、“机关干部洗马路”、评选“十佳”环卫工人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2009年元宵节,市委书记陈君文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同志以及政协、人大的主要领导专门宴请在“创卫”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环卫工人和城管队员代表,社会反响强烈。同时,我们也经常利用新闻媒体,对环卫工人的生活、工作环境进行宣传报道,使全体市民能理解、体谅和尊重环卫工人。
当然,安全意识的教育,对于环卫主管部门来说必须时时管、天天抓,绝不可有一天的松懈。我们也倡议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大驾驶员加强宣传教育,在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的同时,树立保护环卫工人的意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委员对财政局办理态度的评价:很满意
委员对财政局办理结果的评价:很满意
反馈意见:
公安局回复:
李 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提案收悉。经我局6月29日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自二00八年以来,清扫道路的环卫工人相继发生车祸,造成多名环卫工人死伤。为此,我局交警支队通过调研并与环卫处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协调,于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发出了《关于对全市环卫工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并要求我局各交警大队法宣部门与辖区城管局联系,在二00八年十二月底前对全市环卫工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授课的主要内容: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常识,二是道路作业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方法,各大队收到交警支队这个通知后,立即组织实施。使全市环卫工人授到了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如,荷塘交警大队,在12月24日下午3点,平安夜前夕,主动联系荷塘区环卫处,组织辖区各标段环卫负责人、环卫工人、环卫车辆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流,二中队中队长苏勇在与多名环卫工人和驾驶员交流感受的基础上,认真备课、精心准备,并换位思考环卫工人对交通安全的忧虑和期待,自编了环卫工人预防交通事故的七句话“双向车道两边看,单向车道盯一边;反光背心要穿好,用手示意不可少;出租摩托和货车,快速转弯要严防;早晨夜间和雾天,清洁路面要小心;板车拖车环卫车,车车都要守法规;看清车牌和车型,出了事故快报警;创模创卫人人夸,环卫工人最可爱”。通过生动的讲解和血淋淋的事故分析,近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获得了参与听课的50多名环卫工人的认同,纷纷表示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做好环卫清洁工作,为创卫和创模贡献环卫工人的力量。
在向广大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方面,为了最大限度的普及和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交通安全常识,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始终把交通安全宣传当作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多年来,我局精心制定策划宣传方案计划,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五进”、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百万宣传资料下乡”、创建交通安全示范街、村、学校以及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书画摄影赛、征文比赛、演讲赛、文艺汇演和各种形式的“警营开放日”、“集中宣传日”、“交安体验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我局借助新闻媒体舆论优势,与各级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合办专栏(题)节目,组织策划深度、专题报道,公益广告宣传等形式,大造交通安全宣传声势,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多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出资组织编撰、设计制作、录制了大量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资料、宣传单、光碟、招贴画、宣传板报橱窗等用于宣传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月、周、日等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咨询,张贴宣传标语、挂图,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组织民警深入到农村村组、专业运输单位、学校、单位、社区居委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
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株洲市公安局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委员对公安局办理态度的评价:很满意
委员对公安局办理结果的评价: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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