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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推进梅列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的部署要求,经中共梅列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d) Q5 n! z5 \2 h6 u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 U5 X7 \, D! _* `* l: L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采取“全程公开、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组织安排”的形式,面向全市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如下:
1、共青团梅列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
2、梅列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9 A+ V2 {; A& \& `* I5 Q* y
3、梅列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全市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者均可报名: ; \8 ]! s# i' B
1、身体健康。 . R; o `, L' K1 K! N. a& K
2、报考共青团梅列区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当为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4、报考共青团梅列区委员会副书记的,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科员职位或相当职位工作一年以上,中共党员。
4、报考其它职位的,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梅列区卫生局副局长的应当为医疗卫生专业毕业,从事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并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报考梅列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应当为土建类、建筑设计、城镇规划与管理、土建施工、工程管理、交通工程类专业毕业,并须从事以上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 P6 a z& J4 I e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式和程序进行选拔。聘请有关人员担任监督员,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0 i( P% m1 V) S% V! B
(一)公开报名
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 u; E* B9 a% Y7 m% g3 I
(二)资格审查 - T; S1 N; }1 o. J9 B1 Z0 p2 W
三明市区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由本人将报名登记表二份及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书以及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职务任职时间证明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委党员证明信(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所在地组织人事单位确认)。市区以外的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邮政快递寄至梅列区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梅列区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梅列区委公选办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持上述材料原件到梅列区委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梅列区委公选办发给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不足10名,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按照拟选拔职位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考试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8 i8 w6 _/ u r7 I, D, _
1、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考察对象。
2、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 w$ {: O! S1 d ^5 t& U, P
3、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任用 . ^8 c1 q' C9 m7 K' w* ?% w
1、确定拟任人选。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岗位的实际需要,集体讨论决定各个职位拟任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2、进行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梅列政务网公选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束后,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各职位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一定范围公布选拔结果。
四、公开选拔干部的管理和待遇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任前职级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 c# {* ]; V: L$ F, `
五、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B1 f; M S" M$ Y1 q+ s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2010年11月12日17:30受理报名。 2 q, ?- B2 Z9 X
2.笔试时间:2010年12月5日。
3.面试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免费,报名及参加考试来往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9 q7 n) y& \4 N: e8 k
欢迎全市各地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列区委公选办负责解释。 梅列区委公选办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大院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政编码:365000。
咨询电话:0598-8264849 8 V9 K& m: V2 m: k* S- n
传真:0598-8222190
电子邮箱:smmllqt@sina.com 7 A( m' G( \3 H, }) A1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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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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