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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12-2-23 14:30
标题: 老秘答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可否使用小写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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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使用的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时,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即把1994年前公文中常见的小写汉字的数字写法改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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