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4名主任科员
[打印本页]
作者:
罗馨雯
时间:
2013-6-2 16:30
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4名主任科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法律事务、行政复议等多项工作。为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适应本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a; o' U7 t6 g
一、拟任职位
0 T+ K8 R& k& ]# \1 W* z* `
市法制办机关4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含主任科员)。
/ T6 B1 p# D: s6 X
二、选调条件
5 B; t6 G; p9 l1 y3 K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
( J- N; Q/ P* s- [- m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 y+ `/ E# @& Y2 k9 E+ p/ w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I' c! h1 N8 R, |: Y n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为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社会科学或者人文科学。
; c+ l% Q* h6 _9 Y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c" f% q& B7 F" `2 K: x7 A/ x
(六)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未婚或者配偶户口在广州。
$ I% _2 _" M, d3 i+ K/ s3 `4 a) S1 d
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 V R7 U. c4 \# y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 C5 p' _/ C9 ?& B* ~% _( j: N& p
(一)获得博士学位。
. h( l4 s# r1 f
(二)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民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
9 \# H4 t2 ?$ h8 Z( g; y. v. W
(三)具有政府法制、司法、金融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工作经验。
" {# o( m( N% v7 ~* l& O
四、报名要求
5 }0 C0 D: W( r
(一)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的方式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8层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32(所有材料均要求使用A4纸),联系电话:020-83125291。
# S1 g& K1 q8 y& R, U1 w+ e2 ?2 E
1、请在广州政府法制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此公告的附件:《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7 ]* G# l2 F, B6 ]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复印件;
' e$ E: G9 Z: q' A3 t* g _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 y$ u7 q' \% W: E
4、相关工作经验或经历的证明或复印件;
5 Y6 T. _& Z L
5、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
" `+ T7 y2 V, y9 P- f0 g
6、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4R全身照片1张。
' V+ g, J- i; _, D! t' g/ t4 n# {
(二)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7 i1 _0 u8 I; P8 f- K9 S
五、选调程序
$ z/ f: h' A# @ R- c! u
经初审符合我办选调公告要求的报名者,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www.caiyes.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