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送 分送是内收发对文件登记后,分送有关领导拟办(办公室主任或文字秘书)、批办(机关负责人)。分送中,文件不能横传。要求快速传递,防止错漏。 5、拟办 所谓拟办,就是简明写出对文件的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署明拟办人的姓名和拟办日期。拟办意见签写在公文处理单的拟办栏内。 一般的机关,拟办意见由办公室主任或文字秘书办理。此环节是对收文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供有关领导审核决定,有助于节省领导的时间和精力,使文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拟办工作要及时、准确,不能马虎、草率。 6、批办 指机关领导人就某份文件应如何办理所作的批示意见。 批办一般要写出处理意见,指明承办部门(人),主办部门(人),限定承办时间,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批办工作,一方面反映了批办人的职权;另一方面是为了实现机关的工作职能。 批办意见要尽可能明确具体,不能只画圈,不表态。批示的文字应当尽量写在批办栏内,以保持公文页面的整洁。忌用圆珠笔、铅笔。 7、承办 指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对业务问题的具体办理。 处理承办事项,如属全局性的问题,一般由办公室牵头办理;如属业务性的问题,应由分管这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办理;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应由某个部门牵头(主办),其他部门协同办理。 承办文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复文的,既要对来文事项进行处理,也要为机关代拟复文稿。 (2)文件办结后,应将办理结果简要记载于公文处理单的办理结果栏内(如属阅件,无须记载)。 (3)承办文件,要按轻重缓急,依照办文时限规定,有条不紊地处理。为防止忙乱中误压文件,最好将已办文件和待办文件、急件和平件分卷存放。 8、催办 指对需要办复的文件,按照办理时限,对承办人及时给予提醒和督促,以防止拖拉迟缓,误时误事。催办工作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对本机关处理的收文进行提醒、督促,叫内催办。由本机关的文书工作人员负责。 二是对本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文件,向其催询办复情况,叫外催办。由承办部门(人)负责。外催办可采用电话、发函、发催办单等方式。 催办是公文处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有一定的保证作用。 9、注办 在“公文处理单”的办理结果栏注明“办件”的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以备日后查考。 10、 立卷、归档------是保存公文的一种方法,即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组合成一个个案卷,便于日后检索和利用。它是公文运转处理的终点与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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