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其它文书的写作 第八章 准公文(机关事务文书)的写作 第一节 简报的写作 一、什么是简报? 简报是工作情况简要报告的简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沟通信息的一种应用文体。简报应用十分广泛,是各单位、各部门收集信息,交流经验,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重要手段。 简报这种文体源于建国初期。1955年6月9日,国务院《关于所属各部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中,要求“各办、外交、计委、建委、民委、侨委,每两周向总理写一次工作简报,明白扼要地报告所掌管范围内重大问题的处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经验。”这充分说明简报的重要性。从此,简报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使用。 简报不是正式公文,其汇报工作的作用,不能代替公文的“报告”。下级机关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的重要工作事项和情况,应当使用公文的“报告”。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简报,可以不表态,只作情况了解。需要表态的,可作出指示性意见。 二、简报的特点 主要有四点: (一)简。简报的名称已说明它的形式要求简短、明了,所以有人称简报为“千字文”或机关工作的“轻骑兵”,阅读时间一般以在十分钟内为宜。文字要平实无华,不搞艺术描写,理论阐述,感情抒发,只将“怎么回事”写清即可。 (二)新。应写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动向。如果简报只是反映人们早已知道的东西,就失去了简报的作用和意义。 (三)准。即准确无误地反映情况。一是要抓准问题,选择确有价值的、值得重视的情况进行反映;二是材料准确可靠,防止主观臆断或断章取义,失去真实性;三是语言文字要准确,不能似是而非,产生歧义。 (四)快。撰稿要快,传递迅速,不能拖拉。如果时过境迁,就可能失去意义,有的还会误时误事。 三、简报的种类 由于简报的使用范围广泛,分类相应繁杂。简报报头名称没有固定的标识,例如有的称:“简报”、“简讯”、“工作简报”、“情况反映”、“情况简报”、“经验交流”、“动态”、“内部参考”、“工作动态”、“工作通报”、“信息交流”等等。无论报头的名称叫什么,它们均属于简报。一般来说,简报可按以下4条原则划分(从不同角度有多种分法): (一)按日期分,有:定期和不定期简报。 按期向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常规工作的简报,属定期简报。 为配合某一中心工作、重要活动或发生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而写成的没有固定时间的简报,属不定期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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