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明音义而误用。误用最多的是将“分”错用成“份”,如:天份、水份、名份、本份、充份、过份、养份、情份、辈份、缘份、福份,等等。 “分”和“份”在个别词组中通用,如:“股分”同“股份”,“成分”同“成份”,“身份”同“身分”等。 (3)不辨体形而误用,主要指形似字的错用。如:“已”和“己”,“末”和“未”,“戌”和“戍”,“鸣” 和“呜”,“竟”和“竞”,“侯”和“候”,“茶”和“荼”,“崇”和“祟”,“署”和“暑”,“辣”和“棘”,“辨”和“辩”,“脏”和“赃”,“赏”和“尝”,“燥”和“躁”,“券”和“卷”,“篡”和“纂”,“瞻”和“赡”,“藉”和“籍”,“蓝”和“篮”,“喧”和“睻”等。 (4)对同音或音近字的误用。如:“事迹”错成“事绩”,“钻研”错成“专研”,“提纲”错成“题纲”,“部署”错成“布署”,“毕竟”错成“必竟”,“即使”错成“既使”,“家具”错成“家俱”,“装潢”错成“装璜”,“殊不知”错成“孰不知”等。 (5)“作”与“做”的不同用法。 作:一是在意义抽象、结合紧密或书面语色彩较重的词语中用“作”。如:作罢、作对、作废、作乱、作假、作弊、作案、作祟、作梗、作难、作保、作价、作呕、作孽、作痛、作美、作为、作料等。二是成语中多用“作”,如:作威作福、一鼓作气、自作自受、所作所为、装腔作势、作法 自 毙、作奸犯科、作茧自 缚、作壁上观、寻欢作乐、作恶多端等。有少数成语中用“做”,如“做贼心虚”等。三是在和某些双音节动词组合时一般多用“作”,如:作调查、作处理、作报告、作斗争等。 做:制造具体东西、充当某种角色、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等,一般用“做”。如:做伴、做媒、做人、做官、做主人、做教师、做主语、做工、做事、做梦、做生意、做学问、做文章等。 五、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公文质量 (一)要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把关的内容: 1.行文关。 2.政策法规关。 3.内容关。 4.文字关。 5.体例格式关。 (二)要有一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公文运转规则和工作制度。 (三)要有高度的负责精神。 一是,不怕苦。 二是,不怕烦。 三是,不依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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