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庭结构的变化 一是家庭规模小型化。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以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普遍发挥了效果,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同时,小家庭的比重逐渐上升,使得户均人口规模日趋减小。1990年全国平均家庭人口为3.96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户人口数为3.10人。第六次人口普查快速汇总数据表明,我省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6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95人减少了0.49人。主要原因是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以及住房条件改善所产生的效果。家庭规模小了,其实也是个好事,可以使代沟减少,代际关系简化。 二是家庭户结构简化。2000年的时候,一代户比例是21%。二代户是59.3%,就是常说的夫妇及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三代户基本稳定在18%左右(爷爷奶奶父母子女)。这些数字说明昔日几代同堂、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已经让位给人口少、经济负担轻的小家庭。如果有人说姑姑娘家舅舅的妹妹的女儿是谁时,估计现代年轻人大都会犯晕。这是家庭户结构简化带来的问题,我们不能用好或不好来评判它。 三是家庭类型多元化。一般情况下,根据家庭基本要素的不同把家庭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单身家庭,指家庭中只有一个人;(2)夫妻家庭,指家庭中只有夫妻二人;(3)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与未婚的子女在一起组成的家庭;(4)单亲家庭,指只有父亲或只有母亲与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5)主干家庭,指老一代(包括无配偶的老人)与已婚子女及其孩子(或无孩)一起生活的家庭;(6)联合家庭,指同一代中有两对及两对以上夫妻(包括其中有缺损)在一起生活的家庭;(7)隔代家庭,指只有祖辈和孙辈组成的家庭。另外,还有少数特殊类型的家庭。目前,全国的核心、单亲、隔代、空巢等家庭快速增长。我省也已经形成了代际关系少、结构简单的家庭结构格局。 我国家庭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既是国家相关政策演变的反映,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计划生育政策是对家庭影响最为突出的国家政策,这尤其表现在家庭规模、结构的变化上。这种变化同时也在给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挑战。例如,对家庭的社会化功能(涉及子女的正常发展)以及养老功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尤其在养老问题上,家庭结构变化与整个人口的年龄结构的老龄化相结合,形成的负面影响更加突出,虽然宏观上可能并未形成“未富先老”的局面,但微观上家庭养老确实已成为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也与日俱增,需要全社会予以高度重视。 第二、家庭功能的变革 一般来说,传统的家庭功能有五个,即生产、消费、人口再生产、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满足家庭成员生理以及心理需要的功能。但随着社会进步,家庭的功能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表现在:家庭生产功能被社会部分承担或取代了。你织布来我浇园,这句话本身就带着点互助组、合作社的意思,但如今男耕女织已成为历史。你喜欢吃炒鸡蛋、煮鸡蛋、煎鸡蛋,尽管吃,你没必要认识下蛋的母鸡。想吃鱼虾也简单,你甚至不需要捕鱼养虾,到超市就能买到。你到商场买来衣服穿,不用知道也没必要知道是谁纺的线,谁织的布,谁是裁缝,谁缀的扣子,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在农村,家庭的生产功能,也越来越离不开社会的有机协调,农业生产从种、产、销等有了社会分工协作,种什么庄稼,养哪种家畜,市场在做主,你只能随着市场走。 家庭的消费功能大大增强,第三产业的发展繁荣,使家务劳动大大减少,人们的消费热情空前高涨。中国的经济实力增强了,坐上了世界第二把交椅,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惠泽到了每一个家庭。物质极大丰富,家庭的消费不仅体现在国内饭店频繁地请客吃饭和自个儿的穿金戴银,即便到了国外,也算个阔主儿,一掷千金,豪放的不得了,连外国人也开始羡慕嫉妒恨。应该说,这不是个坏事儿,有钱当然要消费。况且说,消费还可以拉动发展。 家庭的教育功能弱化了,国家和社会开展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九年义务制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等,只要把孩子送去上学念书就行了。再也没必要请私塾、办家学。 家庭生育功能也减弱了。中国传统家庭崇尚多子多福,所以家庭生育功能一向很发达。目前家庭虽然是生育的法定场所,但它也越来越超出家庭的局限而具有了社会性。社会把人口发展纳入整个经济发展的规划之中,对生育进行积极干预,生育已不再是家庭的私事而成为社会责任。比如青海的生育政策被称为“一二三”,即城镇一对夫妇生一个,农村一对夫妇生两个,牧区牧民一对夫妇生三个,不能想生就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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