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思维的逻辑规律是新闻工作者进行新闻报道与写作必不可少的条件,遵守思维的逻辑规律与新闻写作具有一致性。新华通讯社前社长胡乔木同志对新闻界就提出希望:“新闻宣传,首先要准确、正确,同时还要鲜明、生动、简洁,有逻辑性。”叶圣陶说过,学点语法、修辞、逻辑,“才能把话说明,把文章写好”。吕叔湘、朱德熙也说:“要把我们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第一件事情要讲逻辑,一般人所说的‘这话不通’,多半不是语法上有毛病,而是逻辑上有问题。”① 遵守逻辑规律对于新闻写作的意义 逻辑规律是人们在进行推理、论证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思维准则。在新闻写作中,自觉遵守逻辑基本规律对于新闻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正确认识事物 人们认识事物、思考问题,总希望既正确,又效率高。新闻工作者每天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必须对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分析、判断,并作出选择。新闻工作者要善于把基本的逻辑原理与遵守的规律、规则融入其中。新闻工作者只有正确认识事物,才能正确地反映给受众。因此,遵守思维的逻辑规律,既有利于新闻工作者面对发生的新闻事件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也有利于新闻工作者从已有认识推出新的正确性的认识。 2.有利于在新闻工作中准确地表达思想 新闻工作者只有严格地遵守逻辑规律,才能使所报道的新闻具有说服力。这就必须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逻辑性。唯有如此,思维才敏捷而严密,为什么有的话能简单颠倒表述?而有的则不能?这就涉及必须遵守的逻辑规律。如“唯心主义者都不是唯物主义者”可简单颠倒表述为“唯物主义者都不是唯心主义者”,但“金子都是闪光的”,你能说“闪光的都是金子”吗? 3.有利于揭露谬误,发挥新闻工作的前瞻性 新闻工作作为舆论监督的一部分,对于维护正义,揭露、批判谬误具有重要作用。为发挥好这些作用,就需要在新闻工作中运用好逻辑这个工具,遵守基本的逻辑规律,揭示和反驳谬误。 综上所述,遵守逻辑规律对于新闻工作者意义重大,新闻工作者要不断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在学习与工作中有意识地运用逻辑思维,更好地指导新闻实践。
传统逻辑三大规律以及新闻写作中常犯的逻辑错误 传统逻辑有三大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三大规律贯穿于整个新闻写作之中。下面笔者就传统逻辑三大规律的定义、内容以及在新闻写作中违反它们所犯的逻辑错误做一简单概括。 1.同一律 同一律的形式为“A是A”,其中A表示概念或命题。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概念或命题必须保持同一性。在新闻写作中,不能用同一个概念反映不同的对象,也不能将内涵和外延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来使用。违反该规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例1:上周四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发生的澳大利亚士兵向伊拉克贸易部长的便衣保安人员座车开枪,导致1死4伤的事件……开枪的澳洲士兵则说,代表团的车辆正开上大街时……澳洲政府尚无撤军时间表。 例1中“澳大利亚”与“澳洲”,不是同一概念。“澳大利亚”是国名,即澳大利亚联邦。“澳洲”则指“澳大利亚大陆及附近塔斯马尼亚等岛”,二者不是同一概念,这里将它们混为一谈,就犯了“混淆概念”的逻辑错误。② “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无意识地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 同一律对命题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任何命题必须保持其内容的前后一致,不能用一个内容不同的命题替代原来的命题,或者赋予它本来不具有的含义。违反该规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例2:某晚报报道,一汽车司机把一路人险些撞伤,两人因此争吵起来,司机说责任在走路的人,走路不小心;走路的人说责任在司机,因司机开车不小心。争到后来,司机说:“责任不在我,因为我已经开了5年车。”走路的人回敬道:“你开5年车有什么了不起,老子已经走了55年路!” 这两人开始时争论“这次事故是谁的责任”,两人都把责任推给对方,后来却争论起开车与走路资历长短的问题,两人都摆出值得夸耀的资历。这两人在逻辑上就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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