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公文评改原则和方法 中国公文学研究所副所长 栾照钧 【摘要】笔者通过多年来对诸多典型的公文实例进行评改,结合公文评改实训教学的实践,在本文中对公文评改理论进行了高度概括,系统阐述了评改理念、评改对象、评改主旨、评改依据、评改方法、评改范围乃至具体评改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以使广大文秘工作者掌握公文评改的本领。 【关键词】公文 评改 原则 方法 搞好公文评改,是提升公文写作水平、实现公文规范化和科学构建公文评改学的必由之路,需要更多的人积极投身于公文评改实践,深入研究公文评改理论。鉴于目前很多人对公文评改认识不足,尤其缺乏自觉参与的积极性,笔者特根据数十年的积累和体会撰写此文,概括公文评改的原则和方法,与学界同人切磋交流。 一、评改理念把握“两个疑点” “两个疑点”:一是是唯书唯上还是实事求是;二是是积非成还是约定俗成。 笔者以为,公文写作与评改应当实事求是而不应当唯书唯上,应当力求规范而不应当把积非成是视作约定俗成。不符合行文规范而出现的公文病误,在各级机关公文中均可找到实例。上层机关公文(一般指省级机关和国家级机关公文)尽管质量较高,但也难免出现差错;由于历史阶段的局限和历史延续性的影响,国家权威机关的公文也不可能在任何时期都100%正确。对于日常遇到的不规范的公文,不论是哪一级的,都不宜效仿和提倡。然而,在公文写作、公文评改和公文研究中,却始终存在着唯书唯上和积非成是的问题。而积非成是的做法,又往往被人视作“约定俗成”,学界甚至在理论上进行错误总结,对读者则是一种严重的误导。从词义来讲,“约定俗成”指某些事物的名称或社会习惯是由人们经过长期实践而认定或形成的;“积非成是”指长期沿袭下来的谬误,会被认为是正确的。显而易见,对相沿成习的错误做法,不应视为“约定俗成”予以肯定,而应视为“积非成是”加以矫正。 二、评改对象把握“两个重点” “两个重点”:一是上层机关不规范公文;二是公文著作中被作为例文(“范文”)的病文。 明确了理念上应当把握的“两个疑点”,自然要把这两类公文作为评改重点。从总体而言,公文评改的对象是各级机关和各类单位公文中的各种病误。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文尽管病误较多,但其消极影响远不如上层机关不规范公文和公文著作中被作为例文(“范文”)的病文严重。因此,公文评改对象之重点理应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省以上机关公文规范化水平高于基层是不争的事实,但文种错用、格式违规、标题不规范等问题也时有发生,有的在正文结构和语言文字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毛病,对下往往有着一种“示范性”的负面影响。对此,若不及时加以矫正,势必被更多的人效仿和提倡。公文著作(包括教材)不乏高水平的佳作,但也一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其中,有修订上的滞后,也有相沿成习之积弊,更有抄袭之风盛行等因素,不良影响十分广泛,误导作用不容低估。值得深思的是,公文著作中的例文(范文),经作者选用,并经出版社审定,有的依然错讹多多,而且很少有人怀疑它的规范性,对其进行重点评改则显得十分必要和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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