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说,是有依据的。此时是1985年底。当年,是全国干部淘文凭最热的一年,各单位大批干部都被送进中专、大专上学,家里的干部职位则不免乏人,需要填充。我们厂也是一样,中层干部走了近二十人,厂级干部也有两名上了大学。这几天,刚刚忙过全年的生产经营,厂长正在抽出时间考虑一些职位的人选。昨天,厂长还专门和我关门讨论了半个晚上,正为厂级干部中的两个缺额,颇费思量。 他找我找的正是时候。 当天晚上,厂长喊我去继续谈这事。 我二话不说,径直提出把这位办公室主任升任副厂长。道理我当然不便明说,只扯了些别的理由。 厂长坚持不可,说他仅是小学五年级文化程度,不符提拔标准。 我想想也是。但我觉得他的箭似在弦上,过了这一村,他失落了,或许真的发狂,到时说不定会引发一场仕途地-震。我做秘书的,又是知情者,情理上不允许我眼看领导或将出事而袖手旁观。 并且,我尽管白天没有具体询问他所掌握的到底是件什么事,我不便问,也不愿知道太多。但我此时抱着一份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的念头,觉得他说的即使纯属子虚乌有,还是求稳为妥。反正总是要人上这岗的。他除了厂长对他有些意见、文凭不够以外,论才具、论资历、论舆情,还是比较合适的人选。 我坚持提他,说副厂长不行,就让他干党委副书记,县委对经营领导人选把关较严,对党务人员的审批相对宽松些,应该会获批的。 厂长用诧异的眼光反复打量我,似乎对我的坚持,疑窦丛生。 但几天后,厂长告诉我,党委副书记就报他算了。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