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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我怎样写散文

摘要: 我怎样写散文(季羡林)一  我从小就喜欢舞笔弄墨。我写这种叫作散文的东西,已经有50年了。虽然写的东西非常少,水平也不高,但是对其中的酸、甜、苦、辣,我却有不少的感性认识。在生活平静的情况下,常常是一年 ...
文稿修改演播室


  文章的中心部分写完了,到了结束的时候,又来了一个难题。我上面讲到:文章开头难。但是认真从事写作的人都会感到:文章结尾更难。

  为了说明问题方便起见,我还是举一些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例子。上面引的《醉翁亭记》的结尾是:“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以“也”字句开始,又以“也”字句结尾。中间也有大量的“也”字句,这样就前后呼应,构成了一个整体。另一个例子我想举杜甫那首著名的诗篇《赠卫八处士》,最后两句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这样就给人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感觉。再如白居易的《长恨歌》,洋洋洒洒数百言,或在天上,或在地下。最后的结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也使人有余味无穷的意境。还有一首诗,是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结句是:“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对这句的解释是有争论的。据我自己的看法,这样结尾,与试帖诗无关。它确实把读者带到一个永恒的境界中去。

  上面讲了一篇散文的起头、中间部分和结尾。我们都要认真对待,而且要有一个中心的旋律贯穿全篇,不能写到后面忘了前面,一定要使一篇散文有变化而又完整,谨严而又生动,千门万户而又天衣无缝,奇峰突起而又顺理成章,必须使它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

  我的意思就是说,要像谱写交响乐那样来写散文。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写篇把散文,有什么了不起?可你竟规定了这样多的清规戒律,不是有意束缚人们的手脚吗?我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清规戒律。任何一种文学艺术形式,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律,没有规律就不成其为文学艺术。一种文学艺术之所以区别于另一种文学艺术,就在于它的规律不同。但是不同种的文学艺术之间又可以互相借鉴,互相启发,而且是借鉴得越好,则这一种文学艺术也就越向前发展。任何国家的文学艺术史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也许还有人要问:“古今的散文中,有不少是信笔写来,如行云流水,本色天成,并没有像你上面讲的那样艰巨,那样繁杂”。我认为,这种散文确实有的,但这只是在表面上看来是信笔写来,实际上是作者经过了无数次的锻炼,由有规律而逐渐变成表面上看起来摆脱一切规律。这其实是另外一种规律,也许还是更难掌握的更高级的一种规律。

  我学习写散文,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如果说有一个散文学校,或者大学,甚至研究院的话,从年限上来看,我早就毕业了。但是事实上,我好像还是小学的水平,至多是中学的程度。我上面讲了那样一些话,决不意味着,我都能做得到。正相反,好多都是我努力的目标,也就是说,我想这样做,而还没有做到。我看别人的作品时,也常常拿那些标准来衡量,结果是眼高手低。在50年漫长的时间内,我搞了一些别的工作,并没有能集中精力来写散文,多少带一点客串的性质。但是我的兴致始终不衰,因此也就积累了一些所谓经验,都可以说是一得之见。对于专家内行来说,这可能是些怪论,或者是一些老生常谈。但是对我自己来说,却有点敝帚自珍的味道。《列子•杨朱篇》讲了一个故事:

  昔者宋国有田夫,常衣,仅以过冬。暨春东作,自曝于日,不知天下之有广厦、隩室、绵纩、狐。顾谓其妻曰:“负日之暄,人莫知者。以献吾君,将有重赏”。

  我现在就学习那个田夫,把我那些想法写了出来,放在选集的前面。我相信,我这些想法至多也不过同负暄相类。但我不想得到重赏,我只想得到赞同,或者反对。就让我这一篇新的野叟曝言带着它的优点与缺点,怀着欣喜或者忧惧,走到读者中去吧!

 

                                     二

  我从小好舞笔弄墨,到现在已经50多年了,虽然我从来没有敢妄想成为什么文学家,可是积习难除,一遇机缘,就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积之既久,数量已相当可观。我曾经出过3本集子:《朗润集》、《天竺心影》、《季羡林选集》(香港),也没能把我所写的这一方面的文章全部收进去。现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建议我把所有这方面的东西收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子。我对于这一件事不能说一点热情都没有,这样说是虚伪的;但是我的热情也不太高:有人建议收集,就收集吧。这就是这一部集子产生的来源。

  集子里的东西全部属于散文一类。我对于这一种文体确实有所偏爱。我在《朗润集•自序》里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仍然保留原来的意见。中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散文国家,历史长,人才多,数量大,成就高,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相比的。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可能与中国的语言有关。中国汉语有其特别优越之处。表现手段最简短,而包含的内容最丰富。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就是,使用的劳动量最小,而传递的信息量最大。此外,在声调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有一些特点,最宜于抒情、叙事。有时候可能有点朦胧,但是朦胧也自有朦胧之美。“诗无达诂”,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

  我为什么只写散文呢?我有点说不清楚。记得在中学的时候,我的小伙伴们给我起过一个绰号,叫做“诗人”。我当时恐怕也写过诗,但是写得并不多,当然也不好。为什么竟成为“诗人”了呢?给我起这个绰号的那一些小伙伴几乎都已作古,现在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其中可能包含着一个隐而不彰的信息:我一向喜欢抒情的文字。念《古文观止》一类的书的时候,真正打动了我的心的是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李密的《陈情表》、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欧阳修的《泷冈阡表》、苏轼的《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归有光的《项脊轩记》等一类的文字,简直是百读不厌,至今还都能背诵。我还有一个偏见,我认为,散文应该以抒情为主,叙事也必须含有抒情的成分,至于议论文,当然也不可缺,却非散文正宗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所谓“身边琐事”这个问题。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在解放前,反对写身边琐事的口号是一些进步的文艺工作者提出来的。我觉得,当时这样提是完全正确的。在激烈的斗争中,一切涣散军心、瓦解士气的文章都是不能允许的。那时候确实有一些人想利用写身边琐事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消灭人们的斗志。在这样的情况下,反对写身边琐事是无可非议的、顺理成章的。

  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义正辞严、疾言厉色地来反对写身边琐事。到了今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够多的了,我们对身边琐事应该加以细致分析了。在“四人帮”肆虐时期,甚至在那个时期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文坛上出现了一批假、大、空的文学作品,凭空捏造,很少有事实依据,根据什么“三突出”的“学说”,一个劲地突出、突出,突得一塌糊涂。这样做,当然谈不到什么真实的感情。有的作品也曾流行一时,然而,曾几何时,有谁还愿意读这样的作品呢?大家都承认,文学艺术的精髓在于真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内容不真实,用多么多的篇幅,写多么大的事件,什么国家大事、世界大事、宇宙大事,词藻再华丽,气派再宏大,也无济于事,也是不能感人的。文学作品到了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出悲剧。我们千万不能再走这一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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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4-9-2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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