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薇 于 2018-7-4 09:48 编辑
按照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紧扣“以冯新柱案为镜鉴,推动以案促改”这一主题,联系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及作风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对照剖析,现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对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特别是对全省扶贫工作带来的伤害和影响,更为严重。严肃查处冯新柱案件,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在推进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无畏气概。我坚决拥护党中央对冯新柱严肃查处的决定,坚决与冯新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执行中省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 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四、今后整改方向及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 (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 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勤于一线督导、实地检查,与当地干部职工一起研究工作、协调保障、推动落实,切实把脱贫攻坚抓牢抓细抓实,确保集团公司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