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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总体要求,建立并运用“廉洁XX”指数评价体系,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洁状况进行系统分析、量化评价和预警提醒。一是明确评估指标。指标体系主要分为“部门清廉评估体系”和“干部清正评估体系”,部门清廉评估体系分为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3个,观测点26个,对部门的廉政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干部清正评估体系分为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9个,观测点17个,对干部的道德操守、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二是强化预警提醒。在时间节点内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或完成任务后未及时申报的,给予红灯警报3天;逾期仍未申报的,及时提醒单位负责人。在重大事项上违反规定程序的,给予红灯警报3天;逾期仍不改正的,及时进行督办。部门清廉评估中,每月对单位指标扣分超过分值25%的,下月持续亮红灯;年终分值低于80分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强化网上监管。对惩防体系任务落实、信访件办理、廉政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工作,实施网上交办申报,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三公经费”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等进行流程监督。由原先对各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规范、督促、检查,改为系统前台抽查与后台审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年终,县纪委将对“部门清廉”和“干部清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出台结果分析报告,剖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现状,查找薄弱环节,发现存在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同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