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公文写作] 老秘答公文写作如何做到内外结构的有机统一?

  [复制链接]
湖南老秘 发表于 2011-10-17 07: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问题:* I+ h6 ~  ?* ~2 S

, t$ y$ @, `% ~( _' t5 y( _公文写作如何做到内外结构的有机统一?
* x! L" w' u9 S/ o
4 V; W) x1 d* Q老秘观点:
8 f/ e$ L. K7 h4 A( ^3 t/ S+ n
9 r3 J5 C7 B% E8 t. e4 d9 \一篇完整的公文,在结构安排上应当是内在与外形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公文的内在结构,即作者通过对客观公务活动的观察、认识,依照一定的逻辑联系所理出的一个表达的顺序;外在形式是文内各个部分的组合方式。前者反映公文结构的立体感,后者体现了结构的平面性;一个是结构的内核,一个是它的外壳;内在决定外形,外形服务于内在,是一个结构的两个方面。
% M- m  r) A; V公文的外在形式有各种样式,如撮要分条、篇段合一、条项贯通、章条款分列、分列小标题、全面分块等。由于公文是党和国家用来完成公务活动的一个重要工具,它的内在结构必须与公务活动的运转形式,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持一致。正因为如此,不论公文的外形表现是什么样子,其内部都应是“三个问题”的“珠联”,或至少是“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璧合”,表现为问题的“顶真”。
1 U; ^( i/ x) A! D8 F& e公文的外形与内在结构是怎样统一在一起的呢? - C. J( Y* o% c( X* L; c: V
1、公布令、任免令、批复、批示、函、任免通知、会议通知、批转(含转发、公布)通知、转述式通报、专门问题的决定等,它们的内在结构是单一的公布、表态和回答解决问题的结果,也就是说主要在于“解决问题”的“单一”结构形式,而外在形式往往是篇段合一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9号)为例,全文是: + K) F% A5 ]3 |* X. {3 R& O# V
“现将《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公布”。 & Z4 _! O; k8 ]0 q
这段文字,从其内容看,属于公布某一决定的单一结构形式,其外形是篇段合一。 2 D) ]% q+ G7 Z- b7 `  }$ [
2、指示、指示性通知、通告、布告、动员令、行政令、部署指挥性的决定、方针政策性的决议、直述式通报、议案、请示、专题调查报告等,就一般而言,它们的内在结构或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或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结构的外形首先多数表现为“撮要分条式”,其次是条项贯通、分列小标题式。如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同志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第一段即开头,从外形看是“撮要”,然后转入主体并列提出八点要求,故属“分条”,合为“撮要分条式”;它的内在结构,开头是“提出问题”,八点要求是“解决问题”,故属“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简单结构形式。
' P) ?# J6 P2 k+ B3、简报、情况通报、情况报告、信息快报等,其内在结构很单纯,主要表现为“提出问题”(即反映情况)的单一形式,而外形体式有的采用分列小标题式,有的则采用撮要分条式或条项贯通式。
4 l. C# P" \0 _4 t3 a' J4、综合性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经验介绍、大型工作会议纪要、调查报告等陈述性的文件,对重大问题所作出具有指挥性的意见、条例、规定等法规性文件,外形多为“全面分快式”。如综合性工作总结的“情况概述——作法或经验体会——存在问题与今后意见”;法规性文件的“总则——分则——附则”;而内在结构表现为边摆问题、边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特殊形式。这种内在结构形式所以说是特殊的,就是说它打乱了先提出、后分析、再解决问题的逻辑次序,而是把它们糅和在一起,分列几个问题来安排内在结构,每个问题中既包含问题的提出,又有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1粉丝

127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