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显旨 公文不同于文学作品,它的主旨需要由作者直陈文中,做到明白显露,这就是公文写作上通常讲的“显旨”。公文的主旨,即写作主体通过公文的全部内容表现出来的一种贯穿于全文的基本观点,它一般包括中心思想,原委、背景、依据与行文目的三个要素。中心思想是主旨的核心,原委、背景、依据是主旨确定的前提,行文的目的则反映了公文主旨的期望成分。从公文写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公文显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标题揭旨,一锤定音。 在公文中,除一部分文件的标题与主旨没有什么关系以外(例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2010年度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工作计划》、《××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等),可以说较多的公文都是采用标题显旨的方法,而标题一般又是由一个短句构成,因此“一锤定音”就成为公文标题的重要特点之一。 要通过标题直接透视出一篇公文的主旨来,关键是要完整准确地概括好标题中的“事由”。“事由”如同人的眼睛,是透视心灵的“窗口”,要努力做到让人一看标题就基本把握了这份文件的主旨,这样拟制出来的“事由”才算合格。与其说“心中的泪”、“爱已飘向远方”,不如说“非常困苦”、“不再爱他”明白显露。当标题中的“事由”写得“像雾像雨又像风”时,那就是彻底的失败。比如《关于安全检查的通知》这个标题,就不如《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好些,前者平淡无味,而后者颇有气势;如果再做一些充实,写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恶性事故发生的通知》,就显得针对性强、目的鲜明,主旨明确突出,便于阅者一目了然。 公文通过标题显露主旨又往往与开头相互照应,即靠开头做补充,如标题设问、开头作答,标题点旨、开头进解等。例如毛泽东同志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就是采用标题设问的方法,开头对此做了肯定性的结论与回答,使开头部分与标题相辅相成,以此来显示主旨。又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持市场稳定的通知》,这个标题已经点明了该文的中心思想,随即在开头处又对标题所揭示的中心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粮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特殊商晶。粮食市场的稳定,事关大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是国家对粮食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这个开头对标题所揭示的主旨做了紧密补充。 第二种,起句立意,开门见山。 所谓“起句”、“开门”,即公文的第一句话,所谓“立意”、“见山”,即表明主旨、点明中心,联结起来的意思是:阅者一看公文的开头即首句,就明确意识到该文的主旨所在。这是指令性、法规性文件显旨的通常形态。例如:(1)“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为了尽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就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3)“为确保‘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现阶段‘菜篮子’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统一管理,完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上述四例中的第一个是法规性文件“条例”,其余三个都是指令性文件。这四篇公文都是在开头部分进行显旨,向阅者直陈该文制发的目的、依据、意义及中心思想,以求达到“唤起阅者的注意,使阅者脑子里先得一个总概念,不得不继续看下去”(引自1951年2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亦即我国古人所讲的“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在具体表现形式上,上述四例又可以分作两类:一是以“为”、本文由老秘网推荐,“为了”做全文首句,直接引出行文的目的、依据及总的要求,如上述四例中的例(2)、例(3)与例(4);二是首句不使用介词作句首,而是单刀直入,直接阐述意义、主张和基本观点,如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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