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结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公文的结构,从整体上看,其外形通常表现为“开头——主体——结尾”,其内在逻辑形式是“总——分——总”,文字的详略为“凤头一一猪肚——豹尾”,这是公文结构的基本形态。但公文结构不能只是一个模式,而应依公文种类和内容的不同,选择各自合适的结构。因此,我们要不断增强写作公文的能力,仅仅了解它的基本形态是不够的,必须在把握它的基本结构的基础上,去探求其多彩多姿的具体结构形态。这种多彩多姿的具体结构形态至少有以下九种: (1)撮要分条式 这种结构形态由撮要与分条组成。所谓“撮要”,即《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1951年2月1日)中所讲的:“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现在新闻学上称为‘导语’,亦即中国古人所谓‘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唤起阅者注意,使阅者脑子里先得一个总概念,不得不继续看下去。”所谓“分条”,即在篇前撮要之后,对所要解决的问题的若干主张、措施、办法,按照主次先后,形成若干条条,分列于下,并用数码序号予以标明。由此可见,“撮要”是全文的内容中心与基本观点,体现“总”的精神,而“分条”是“撮要”的具体要求,是“总”的分化展开。为了形象地反映这种结构的内在关系,我们给它打个比喻,“撮要”像一只“天鹅”,而“分条”则是“天鹅”所下的“蛋”。 “天鹅下蛋”式的结构形态,可以说是下行文的基本模式。各种命令、通知、通告、指示、公告以及内容较为复杂一些的决定、决议和通知型的会议纪要,大都采用这种结构形式。例如国务院体改办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一文的开头,先用一段文字交代制发本意见的目的及总的要求:“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这就是“撮要”,然后该文提出了四条要求,即属“分条”,全文在结构上呈现出一种“撮要分条”的结构形式。 (2)篇段合一式 它是公布令、公告和内容较为简单的决定、决议、函及批复通常采用的结构形态。所谓篇段合一,即全篇公文只有一段文字,而这一段文字就是一篇公文的全部。 这种结构形式是公文的一种特别表现。例如2008年3月1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的第1号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又如2008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选举王胜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现予公告。”这两篇例文,一份是“任免令”,一份是“公告”,内容都是用了一句话,而这一句话是一段也是一篇,采用的是“篇段句合一”的结构形式。 (3)条项贯通式 内容较为简单一些的行政法规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其结构多为条项贯通的表现形态。所谓“条项贯通”,即全文既无单独的“撮要开头”,亦无单独的“收束结尾”,而由若干条文,按次序先后一字排列组合,每一条前有的标以序号,有的则采用比较自然的分段方法。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全文由并列的十八条组成,既无单独的开头,也无单独的结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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