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议论 议论是公文作者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阐明事物的内在联系,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一种表达方法,包括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但公文写作一般较少单独使用议论的形式,多数是在一篇公文中含有一些议论的成分,并且在表达上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即只是原则地表述事理,一般不作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完整性论证;在手法上往往是直接加以议论,有时只是一两句结论性的话,是直接说明的简单逻辑论证方法。 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第(二)部分,虽然先后有三处出现了议论文字,但是这些议论均是概括性地直陈事理的,未作具体的论证展开。这三处概括性的议论文字是:“当前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已经和正在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损害我们党、政府、军队的肌体和国家的信誉,毒化人们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经济建设,妨碍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正确执行,影响社会安定。如果继续听其发展,就将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产生极大的危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的重要表现。在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进行这场坚持共产主义纯洁性、反对腐化变质的斗争,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必须清醒地看到,如果我们听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自由泛滥,我们的现代化就无法顺利进行。”可以看出,这些议论性的文字在表述事理方面是很概括的,用语精当恰切,说服力和论证性极强,令人信服无疑。 (3)说明 说明就是用言简意赅的文字,把事物的形态、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能等解说清楚。其中事物的特征、本质及其规律性,则是说明的主要之点。 说明与叙述的区别是:说明侧重于记写客观事物的静态,叙述则侧重于记写客观事物的动态。 值得注意的是,公文中的说明和一般的说明文有所不同,它是用来说明事物情状的一种表达方式;而说明文则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体。在一篇公文中,完全采用说明方式的只是法规性的文件(如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等),其他大量公文中的说明大都是与叙述、议论等结合起来运用。公文说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六点: ①说明事物的性质、特点。即用简明的语言,把某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质、特点概括起来,给人一个明确的认识。例如:“四项基本原则已庄严载人我国宪法和我们党的章程,是我们立国立党之本,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是我们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 ②说明事物的范围。公文中在表达事物的外延时,通常采用说明的方式。例如:“一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交纳所得税后利润,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能源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③说明事物的类别。即把公务活动中应当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这种方法用得好,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掌握说明对象的概貌乃至一些具体情况,而且头绪清楚,层次分明,容易让人接受。例如对公务文书进行分类说明,就可从来源的角度分为收来文件、对外文件、对内文件;从行文关系的角度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从文种的作用范围角度则可分为通用文件、专用文件等。 ④说明公务完成的手段。公文中要经常涉及解决某一问题的措施、完成某一任务的手段,在表述这些内容时,常常采用说明的表达方式。例如:“接到本指示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迅速组织所属各机关、学校、群众团体、部队及各企业、事业单位,确实了解本单位有没有人、有哪些人参加非法刊物、非法组织的活动,同非法刊物、非法组织或其成员有什么样的联系;是否有人利用本单位的纸张、印刷机、油印机以及出版发行等条件,为这些刊物和组织提供方便。是否有人以公家的或个人的经费或其他方式,支持这些刊物和组织的活动。查清以后,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支持,都必须立即停止,并把有关情况按系统逐级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 ⑤说明制文机关的主张。主张是公文主旨的扩充和延伸,即意见、要求、观点等,公文中对这些内容的表达基本都是使用说明的方式。例如《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一文的开头部分,即鲜明地表达了制文机关的主张:“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坚决遏止艾滋病在我国蔓延的势头。” ⑥说明事物的优劣、进退、好坏或成败。例如:“我厂今年生产各种收录机1.56万台,完成原生产计划的130%,比去年增产17%;产值达到267万元,完成原计划产值的125%,比去年增加19%。”以上通过引用一些数字,对该厂今年生产的良好局面作了十分肯定性的说明。 公文写作中运用说明的基本要求是:对事物的说明,要有科学性,一定要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抓住事物的本质,不可主观主义地去加以“说明”;要把某一项事物解说清楚、明白、深刻,就必须抓住事物的特点和本质,要将所说明事物与同一属类的事物区别开来,这样,就需要交待清楚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差异,特别是要揭示事物的疑似之点。要把主张、意见、办法、措施等交代清楚,以利于公文阅者去理解、贯彻执行和办理,也就是要直截了当地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明确界限,直陈要求;公文中说明事物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明白、理解这种事物,所以说明的文字一定要浅显易懂,详尽透彻。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