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介绍材料 介绍材料有两类,一类是机关内部的典型材料,一类是向社会公众介绍的一般性材料。两者有相似之处,也有一定区别。大体上,典型材料主要是推广经验用的,用于会议发言、书面交流;一般性介绍材料主要是介绍情况、扩大影响用的,用于向来访者介绍或者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两者的对象是不同的,写作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典型材料与总结报告有点接近,但要求更加突出典型性,主题要集中,开掘要深,要充分发掘特色和亮点,给人以启发和教育。同时,要坚持真实性的原则,经验要总结归纳,但不要人为拔高。适当运用数据和典型例子,以增强说服力。 介绍材料可以参照典型材料的一些写法,需要注意的是,必要的背景交代不可缺少,尽量把专业名词转换成通俗易懂的普通词汇,或者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文字以叙述性、说明性文字为主。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便于理解。 (七)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属于记录性文体,本身的写作要求并不高,关键是真实、准确、明白。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达成事项等基本的要素不能少。会议达成的统一意见是核心内容,写作时,认识性文字力求简略,结论性文字力求明确。要表述明白、界定清晰、不留死角、便于执行。 (八)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往往是集体讨论的产物,对写作的要求不高,关键是合理可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机构、经费安排、实施步聚等各项要素要全,内容要具体,职责分工要明确,步骤要合理。 其它的公文种类还有许多,不论何种公文,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这是前提。公文本身也可能成为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这类文体,要特别强调开放式写作,从初稿草拟到正式定稿,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真正统一思想,集中民智,夯实基础。越是强制力大、时效性长的公文,写作的技巧越是次要的,对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四、撰写公文讲究的规律 公文写作有没有规律可言呢?这是一个看法不够一致的问题。在有些人看来,公文写作就是一种格式化的东西,人们只需依“格式”填写,行事即可,没有什么规律性。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将公文写作简单化的倾向,也是一种极其有害的片面之见。如果任其谬种流传,势必对公文写作事业的发展造成损害,不利于公文质量的提高,近而不利于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在公文写作理论界以及公文写作实践中出现的所谓将公文“格式化”和“填充化”的主张,正是这种倾向的集中反映。 实际上,公文写作是一种艺术性很强的行为活动,尽管它要遵从特定的模式进行写作,但在这种“模式”之中,写作者大有发挥的天地,他要充分地调动自己的写作艺术,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写作任务,以极大地发挥公文的应有效用。可以说,一篇公文就是一件艺术品。其在主旨的表达、材料的组配、谋篇布局以及语言运用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强的表现规律。正确地了解和把握这些规律,是公文写作成功的关键。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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