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写作,指文学创作。用什么写作,本来没有什么疑问。但是这些年我越来越糊涂了:有人说,“用身体写作”;还有人说,“用胸口写作”;更有人说,“用下半身写作”。作家究竟用什么写作,好像真成了一个问题。 如果说“用身体”指的是“用手”,那当然对,因为手长在身上。如果结绳记事算一种写作,没有手不行;在兽骨和龟甲上刻画文字,或在青铜器上浇铸钟鼎文,也得用手;在竹简、羊皮、布帛、纸张上著书立说,不管用小刀,还是用毛笔水笔,仍然离不开手;如今作家可以借助计算机写作,也得用手指敲击键盘啊。而论者所谓的“身体”,显然不是指手,具体一下,就是胸口或下半身了。 用身体、用胸口、用下半身写作者,是以修辞学上的“同位式暗喻”,表面委婉、实则露骨地表达他们的一种主张。这主张本身,至少首先能逗引一些读者想入非非。论者没有权利指责读者如鲁迅先生批评的那样,是“看见短袖子和白胳膊……就想到什么什么”之类,因为他们已经直通通地道出了不知道什么颜色的“胸口”和“下半身”,为的就是让人家“想”嘛。如果他们私下里秉持这种观念,并且身体力行,人们只需拿他们的作品来说事;如果他们公开打出这些牌子或旗号,而这些牌子或旗号刺激了作为读者的我们,我们便有权利就这些牌子或旗号表示的意思,来理论一番。 我前面提到我同意“用手写”一说。其实手尽管能写字,却不能写作。真正写作,是要用心的,而心是思想的代称。下半身和胸口尽管连字也不能写,却也是提出用之写作口号的先生女士们思想的代称。这就是明眼人能从他们既暧昧又露骨的语言中,读出他们真正心思的原因。他们其实不敢否认用思想写作,只是他们别有用心,脑子里的兴奋点有所皈依罢了。所以,他们只能贩卖这类说不通的劳什子。 鲁迅说:“天才们无论怎样说大话,归根结蒂,还是不能凭空创造。”要说他们的口号,真不是没有来由。下半身或胸口“写作功能”的真正发现者,应该是商人,然后才得到一些作家和论者的追捧、实践。试看当今一些作家的笔下,似乎离不开属于下半身范围的性器官和性活动,甚至露骨得令人目瞪口呆。在这里,美好、人性、抒情,被丑恶、兽性、宣淫所替代。以“美男作家”或“材夜思作家”自居者,津津乐道地、细致入微地、变态地玩味胸口或下半身,据说如他们所标榜的那样,是发掘“人性”;可是读者从中看到的,却只有“性”而没有了“人”。论者从国外所谓“符号学家”那里趸来什么“器官激发思想”的陈货,“联系”当下商战实际,提出惊世骇俗的时髦“理论”,把“下半身”发扬光大成为创作的根本,以适应变态市场的需求。至于作家的社会批判责任与使命,在这些人眼里,大概一文不值吧。商业时代了嘛,变着法子寻找一个个商业卖点并努力实行,才是至关重要之事。但他们会给自己的孩子看这些玩艺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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