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人搞好关系(3) --------------- 一是发挥好机关职能部门作用。业务工作,是由机关归口管理的,该属于哪个部门的业务,就得让哪个部门管。机关人员在建议中,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以理顺关系。比如说部队机关,司令部门争取来一笔盖训练用房的经费,在具体实施中,并不是谁要来钱谁去盖房,而是使用需求由司令部门提出,土建工程还得由后勤部门来负责。这就是目标一致,各司其职。 二是发挥好首长办公会的作用。重大任务的部署,重要情况的通报,重点议题的确定,通常采用首长办公会的方式来进行。主管部门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精心准备议题,使所提的建议能得到首长和各个部门的广泛认同,确保齐心协力抓落实。 三是发挥好非常设机构的作用。每个单位都有上级规定或根据 需要组成的各种“委员会”和“领导小组”,主要是组织协调力量,完成那些应急性、交叉性、边缘性的任务。机关人员要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多给相应的机构“出”些题目,建议定期不定期地开会研究,有时也会把各方的力量很好地凝聚起来。 要协商办事不搞以势压人 机关办事靠协商,这是一条铁定的法则。 这是因为,机关有些事情弹性很大,想办就可以找出“能办”的充足理由,不想办也可以找出“不能办”的充足理由。所以,许多事情办成办不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关干部会不会协商,以及协商的方法和力度。 有句古诗讲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有的干部虽然身在机关,却不懂得机关工作的复杂性,办起事来往往简单从事。常见的问题有: 一是办事靠打首长旗号。机关都是首长的办事机关,有的人在协调工作中,不是下工夫商量通气,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而是搞“打鬼借钟馗”———把首长推到前台,即想办个什么事,就写个请示件送首长审批,赚得首长的“手谕”或“口谕”,然后,拿着批件找有关部门落实。实际上,这是搞以势压人的把戏。有首长的指示,其他机关不办不行,但办了心里也不舒服,打首长旗号一次两次可以,多了会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是办事靠搞职能牵制。机关任何部门都有一定的权力,有的在办事中奉行“你卡我,我就卡你,你帮我,你就帮你”的规则,这样的做法是最不足取的下下策。部门之间相互掣肘,工作中硬碰硬,没有妥协商量的余地,隔阂会越来越深,阻力会越来越大,该办的事也可能办不成。 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应该注意警惕和克服的。只有善于商量,理顺思想,理顺关系,理顺情绪,才能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氛围。请记住这句话:“共识也是力量。”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机关办事有其办事的规矩。在机关内部,需要几个部门合办的事,应由主管部门牵头,先协商有关部门后才能上报领导审批。平时处理工作,涉及其他部门、其他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掌管的业务,都要事先与之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呈报审批。这不仅仅是一般的工作程序,更应看作是一个规矩。 在工作运行过程中,机关干部需要有正确的态度,主动地、耐心地与有关部门商量,决不可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也不得借首长、上级机关的名义去压人。当对方提出不同意见时,要耐心听取,认真研究,甚至调整或改变自己的方案。如果对方完全不同意,或者意识到根本行不通时,则应放弃自己的意见,另外研究其他办法。尤其要注意,凡是几个部门意见尚未统一时,一般不要上报审批,不能把矛盾上交。机关部门领导也不要轻易将几个部门意见相左的议题提交办公会,以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适度妥协,求同存异,是搞好协商的有效方法。机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涉及本部门、本系统发展的直接利益。别的部门提出的协调方案,如果影响了他们的职权和利益,构成了利害关系,有时会迸发出火花,不但达不成一致意见,反而会造成隔阂。对于低级机关来说,多管少管什么事情,看得不是很重,领导让管就管,不让管就不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对于高级机关来说,管什么事是一种职权,管与不管会直接影响到编制体制、武器装备、物资经费、人事调配等重大利益。凡是涉及职能和权限的事,总是非常敏感的,势必会力争的。机关人员协调这类问题,要顾全大局,从整体利益出发,尽可能兼顾到各自的实际,按照能够取得的共识进行协调处理,不搞以硬碰硬,使问题久拖不决,影响整体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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