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及常务理事人选的说明 (2013年7月26日浙江杭州) 各位代表: 从1991年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我们先后经历了五届理事会。本届是第五届理事会的换届会议,将要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这是研究会建设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决定着未来几年研究会的走向。在此期间,我们进行了反复酝酿和周密考虑。受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委托,我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提名情况做如下说明: 第五届理事会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已满5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5年来,我们在推动学术研究、服务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公文工作实践以及加强与相关组织合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这是与各位理事和常务理事的积极工作分不开的。和以往一样,对于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提名,我们要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研究会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既要看每位同志的学术研究成果,又要看从事公文工作的实践经验以及经历阅历,还要考虑行业分布和地区分布,兼顾各方面的代表性,进行综合权衡。 一、理事、常务理事人选的产生原则 (一)在充分酝酿、反复权衡的基础上推荐产生人选; (二)以党政机关和高等院校为主体,同时兼顾其他相关单位; (三)在上届基础上进行调整,以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理事和常务理事义务,长期不参加研究会活动,不宜继续担任理事和常务理事,本届就不再提名; (五)按研究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换届选举,需经半数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方能当选; (六)常务理事从理事中产生。 二、理事和常务理事人选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遵守研究会章程,热心研究会工作,积极为眼机会承担义务; (三)从事公文写作教学与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担任机关办公部门的领导工作,具有公文处理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学术成果; (五)年龄方面顾问一般不超过70周岁,理事和常务理事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理事人选的推荐和产生 (一)原则上从上一届理事中产生,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适当吸收部分新理事; (二)大会秘书处对理事人选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三)与会代表进行投票选举。 四、常务理事人选提名、名额及组成 (一)在理事人选中产生常务理事人选; (二)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2; (三)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员名单。 特此说明。 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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