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0

公文标题、正文结构层次句、煞尾句及抄送机关中标点使用规范化探微

摘要: 公文标点的著录与使用,除了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相关规定外,还要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下简称幼、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下简称《格式 ...
文稿修改演播室

公文标点的著录与使用,除了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相关规定外,还要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下简称幼、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下简称《格式》)的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公文标题、正文结构层次句、煞尾句和抄送机关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仍然存在着界定不明、使用混乱等问题,迫切需要厘清和明确,以推进公文格式的标准化建设。

一、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还可使用哪些标点。

幼、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既然是一般不用标点符号,那么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标点符号呢?首先必须明确为何要对公文标题做“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的规定。公文标题要做到准确简要,就必须删繁就简,不仅“惟陈言之务去”,对可有可无的符号也必须删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文的标题以“简、短、明”为上,对于标点符号的使用,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那么,哪些情况下必须使用呢?不少教材提出,除《办法》规定的之外,下列五种情况必须使用标点:第一,标题中的缩略语或特定含义用语,必须用引号;第二,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用括号;第三,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语,中间用顿号;第四,标题中出现报刊名、书名时用书名号;第五,有正副标题时,副题前须用破折号

以上五种情况的界定是否恰当,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标点符号本身的功能规定,二是实践使用情况,尤其是权威机构的使用情况。从标点符号本身功能来说,引号的功能之一是“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用引号标示”,括号的功能之一是“行文中注释性的文字,用括号标明”,顿号的功能是“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书名号的功能是“歌曲名、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对照此规定,出现第一至第四种情况,公文标题中应该使用相关的标点符号。

破折号的功能在于“解释说明、话题突转、声音延长和事项列举”,在文章副题之前使用破折号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党政机关18个文种只有而且只允许有一个标题,即只有正标题没有副标题。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单位对“会议纪要”这一文种在正题之外还另加副标题,诸如《今年的党风要有一个根本性好转——中纪委X年×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纪要》。这类标题属于新闻式标题,在形式上体现出一定的变化性和活泼性。如果运用于一般事务文书如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文书中也无可厚非,但如果应用于正式的党政机关的公文标题,显然有失严肃和庄重。笔者认为,包括会议纪要在内的所有公文标题,必须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会议纪要)三大要素组成,不应生出旁枝。

所以“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在第一至四种情况下,公文标题中加入相应标点符号符合标点符号的功能和公文标题撰写规则,是恰当的。比如, (1)使用引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1] 11号); (2)使用括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6) 47号); (3)使用顿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 18号); (4)使用书名号,《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1)7号)。标题中使用破折号的情况,在目前国务院办公厅所发文件中尚未发现,因此可以视之为禁止使用。


123下一页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2013-10-10 22:48
  • 4
    粉丝
  • 1441
    阅读
  • 0
    回复
作者其他文章
资讯幻灯片
热门评论
热门专题
排行榜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