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问题重重 ——环县八里铺村生态工程区现状调查 王亚青 [摘 要] (略) [关键词] 退耕还林;存在问题;原因; 建议 根据中央决策,不论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还是实现十五规划目标,都需要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作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之一,对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陇东地区意义极为深远。 然而,时隔多年,退耕还林还草这一关系重大的生态工程进展如何?实际成效怎么样?当地生态环境有无改善?当地群众生活质量如何?笔者带着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极大关注,利用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深入农村,接近农民,踏上既定的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走访调查。 一、存在的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该村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问题一:退耕难 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位于陇东贫困山区。全村有269户人家,1 348人,占有12 132亩耕地。其中山地6 740亩,占可耕土地的57%。这里,全年无霜期150天左右,年均气温5~10 ℃。年降水量约75 ~175 mm。自然条件差,农业生产技术条件落后。 虽然人均可耕地的面积不少,但由于常年干旱,耕作方式相对原始,当地农民依然过着广种薄收,勉强维持生计的日子。地处山区,山地占可耕种土地的多数。如果按照退耕还林的要求,将坡度为25°以上的坡地全部退耕,这便意味着该村几乎所有的山地都将100%退耕,而一旦退耕,势必给当地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当地群众抵触情绪很大,退耕还林迟迟不能落实。最终,上级政府考虑该村实际情况,将退耕还林面积作了大幅度的压缩,并一再向当地群众解释中央的有关政策,告诉村民们,退耕地每年每亩可获得100公斤粮食和100元现金的农业补助,还一再保证退耕地只要种上草、栽上苗就可领取补助。历时1年零2个月,该村共退耕山地4 500亩。 问题二:还林假 由于退耕费时较长,当地政府难以按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还林计划。该村又地处211国道,是上级领导检查的重点。为了按时向上级领导交差,当地领导在还林中做起了假。于是便出现了山前栽树山后耕的不正常现象,将国道两旁的荒山及耕地定为还林还草的重中之重。当地乡政府抽调全乡义务工大会战,掏树坑、平梯田,考虑到上级领导不可能亲临到几千米的高山上去实地察看,按照乡领导的吩咐,将标准尺度的树坑及梯田的大小缩减到原来大小的二分之一。栽种时更是怪招频出,将成捆、成把的树苗插入1个树坑中,绝大多数树坑中则根本没有栽入树苗。仅此1项,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至此,按计划,投入约1 500个工时,造林面积达4 000余亩。 问题三:补助空 按照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规定,退耕地,每年每亩可获得粮食补助100公斤,现金补助100元。4年过去了,当年及后来陆续退耕的土地上早已栽上了苗,种上了草。然而,经了解,当初领导们拍着胸脯的承诺,至今仍没有兑现。村民们说,上级有关部门早已经将有关补助的一部分下拨到了当地政府,而当地政府则将其挪作他用。村干部却说他们不知情。一位主管该项工作的副乡长谈到此事,一脸委屈之情。他讲,上级部门根本就没有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当地政府也是爱莫能助。尽管各方说法不一,但村民们时时盼着的退耕还林补助,至今依然没有得到的事实不容否认。 问题四:收益减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退耕地的农业税只能从补助粮食中扣除,不得向农民征收,补助给农民的现金不计入补助粮食标准。然而,该村的实际情况却并非政策所规定的那样。自退耕以来,共退耕山地约5 000亩,按照退耕地的补助标准,每年共补助粮食500 000公斤,补助现金500 000元。根据税费改革的规定,“退耕地的农业税只能从补助粮食中扣除,不得向农民征收。”可当地政府下发给农户的农业税纳税通知单上仍将退耕地计入应缴农业税的土地中。群众意见很大,强烈要求讨个说法。可当地政府的解释是:由于退耕地的粮食补助并没有落实到位,无法直接从补助粮食中扣除,而农业税的纳税任务却是硬性规定的,为了完成纳税任务,只好暂时向退耕地继续征税。尽管群众有意见,但退耕地的农业税还是不得不交。这也就是说,退耕地不但得不到分文补助,反而还要倒贴农业税。 该村群众没有其他收益,退耕地得不到应有的农业补助,还要倒缴退耕地的农业税。目前,由于此举,该村已有不少农户的生活陷入困境。 问题五:管理乱 由于气候干旱,植被生长缓慢,生态脆弱,加之退耕面积较大,分布较散,因此,退耕还林的后期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可当地政府却没有充分重视这一工作,没有统一管理,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退耕户、生产队长、村干部、乡政府对还林地都分别拥有职能不等的管理权。于是便出现了谁都可管,但谁都不管的怪现象。 该村属半农半牧区,羊畜数量相对较多。还林地植被恢复相对较好,所以常有偷收者,而这些偷收者却往往是拥有护林管理权的某些人。这样,即使退耕还林的面积连年增加,但成效却并不显著。 二、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认识有误区。退耕还林还草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贫困山区,以耕为生的农民视土地为生命,受自身文化水平,自然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真正认识退耕还林还草的长远意义。这就要求当地党员干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的有关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这是退耕工作的关键,也是做好还林、护林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当地干部工作作风浮躁,存在侥幸心理。还林工作中所出现的造假现象,当地干部应负主要责任,他们是基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主要指挥者,为应付上级检查,在还林工作中频频造假,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对这种无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心取悦上级领导的党员干部,有关部门应该严肃查处。 第三,上级领导例行公事,不能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工作。上级领导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检查者和监督者,而这种必要的检查和监督正是落实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保证。但是某些领导干部在检查工作中走马观花,脱离实际,远离群众,为当地党员干部中潜滋暗长着的歪风邪气提供了生长的温床。因此,作为上级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牢记“三个代表”的工作要求,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常做批评和自我批评,才可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四,当地政府不能言出必行,损害了群众利益,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是中央的决策,而有关退耕地的农业补助也直接来源于中央的专项拨款,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有关政策时,一些地方政府不能将其专款专用,而是欺上瞒下挪作他用,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伤了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当地政府对退耕地的补助政策迟迟不能落实,并一再推托自身责任,是漠视群众利益的表现。对退耕地继续征收农业税更是违反了中央的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方面如不及时调查处理,由此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不容忽视。 三、几点建议 根据该村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继续加大退耕还林还草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真正认识退耕还林还草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争取当地群众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2、领导干部要切实端正工作态度,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理顺工作思路,做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一切工作均以群众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3、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还草的补救工作,将以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加以纠正,使有关政策规定尽快落到实处。 4、加大护林管理的力度,制定护林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明确管理责任,切实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来之不易的每一寸绿色。 5、尽快落实退耕地的有关补助政策,给当地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退耕还林还草是1项造福子孙后代的工程,是1项系统工程。只要全国上下,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干部群众切实重视并团结起来,从西部地区生态脆弱的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步骤,因地制宜地推进有关工作,就一定能够再造西部秀美山川,也一定能够建成西部牢固的绿色生态屏障。 (英文摘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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