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的差错,是稿件中最常见的差错之一。常见的有9种情况: 1、文字 (1)错别字。 一是错用同音字,如“窝赃点”错为“窝脏点”、“账户”错为“帐户”、“按部就班”错为“按部就班”、“戴手铐”错为“带手铐”、“敞篷泼水车”错为“敞蓬泼水车”、“破坏分子”错为“破坏份子”; 二是错用形近字,如“王光亚”错为“王兴亚”、“矍铄”错为“矍烁”、“日寇”错为“日冠”、“濒临”错为“频临”、“杯盘狼藉”错为“杯盘狠藉”、“涉嫌”错为“涉赚”; 三是义近易讹。如“采—彩”、“度—渡”、“消—销”; 四是义连易讹,如本应写作“科学”,错成“科技”; 五是义反易讹,如将“以上”错成“以下”,“东郭先生”错成“南郭先生”; 六是错分致误,如排版时将“好”错分为“女子”; 七是错合致误。如将“人人”错合为“从”; 八是草字误判致误。 (2)脱漏字。多系写作或录排疏漏,或编校过程中误删。漏句、漏行也常出现,电脑转版制作时还会出现大面积文字丢失。 (3)衍字或多字。如“医院为患者”错为“医院的在为患者”、、“五人死亡”错为“五人中死亡”、“但由于”错为“但由于由于”。 (4)掉漏字。“各级红十字会”错为“各级红十字”、“平方公里”错为“平方里”、“有限公司”错为“有限公”、“大部分人”错为“大部人”。 (5)颠倒。如“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错为“坏败了党的优良传统”、“萨巴阿农场”错为“萨阿巴农场”。有时会用现字体倒置。 (6)错简。即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简化字”。 (7)错繁。即简体转换繁体对应不准确。 (8)使用国家明令停止使用的异体字。 (9)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字形规范的旧形字。 (10)外文不同文种字母混用,大小写、正斜体使用不符合规范。 (11)汉语拼音拼写错误。对付错别字,主要从音、形、义三个方面去留意。要想尽量消除错别字,编辑除了熟背《常用错别字手册》或者《新闻发稿易错字语表》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2、词语 (1)因误解词义而误用词语。 如“品位与品味”、“化妆与化装”、“必须与必需”、“度过与渡过”、“以至与以致”、“圣地与胜地”、“截止与截至”、“合龙与合拢”、“检查与检察”、“学力与学历”、“反映与反应”、“处治与处置”、“爆发与暴发”等,极易混淆错用。 还有的是不知其义而误用,如“绿茵如毯”、“这位莘莘学子”、“电视剧收到万人空巷的效果”等。“绿茵”是形容绿草如毯子,“莘莘学子”是指“众多(或广大)学子”,“万人空巷”是指人们纷纷走出家门。 (2)堆砌词藻,造成语病。 (3)用词褒贬不分。如“始作俑者”是贬义词,不能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创新,“炙手可热”形容依仗权势作威作福,不能用来形容走红、抢手。而“差强人意”是褒义词。 (4)错用成语。把“明日黄花”误作“昨日黄花”、将“求全责备”拆作“不因求全而责备”、用“美轮美奂”(专用于形容建筑物的高大宏丽)来形容一切美的事物、用“七月流火”(描写夏末秋初天象)来形容夏日热浪、用“首当其冲”(处在冲要位置)用来比喻冲锋在前等,都是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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