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重庆“扫黄打黑”,把文强给毙了。文强的罪证之一就是收受贿赂。那些商人送给文长官的,既有金银玉佩,也有古玩字画。记得该案有这么一个细节:在鉴定别人送给文强的一幅“名画”时,开始以为是假的。后经专家验证,该画竟然是真品,价值300多万元。这说明一个问题:你商人敢送,俺贪官就敢收。别说你是送一幅字画,即使你送他一座钓鱼岛,他也照收不误,正因为他胆大,才会栽! 现代的词汇很多,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词汇不断地冒出来。就拿商人给官员送古玩这事而言,新闻界给它取了一个很好听的新名词,叫作“雅贿”。“雅贿”的目的就是让纪检部门抓不到把柄:它只是一幅画,并不是现金。政府有规定,收取现金若干元就属于受贿,而一幅字画不过薄薄的一张纸,它没有价值,你不好定罪。所以,为了稳妥起见,商人“孝敬”官员,多数采取“雅贿”的方式。于是,“雅贿”也便开始走红。 既然“雅贿”跑火,何不写一篇这类的小说?咱不敢自称“警示世人”,至少能给人们一点点小小的启迪,朝****泼一瓢冷水,为他们降降温。如果说,文章应当干预生活的话,这便是。“调子”定好了,下一步就是设计故事。如果写不法商人去古玩店买一幅画送给官员,当然可以,但“故事性”可能会差一些,读起来会让人感到干巴乏味。故事要有起伏,有波滥,才有味。因此,我就描述一次拍卖会,着重宣染拍卖的气氛,以及拍卖的简易经过。特别提及,一幅并不高档的本市画家的作品,却意外地拍出了天价。竞拍成功者是本地一位房地产开发商。而后,笔锋一转,写到开发商的老婆,她责怪老公不该投入巨资买下一幅平庸画作。直到这时,“包袱”才最后“抖开”:这幅画作的持有者不是一般人,而是本市的一名手握重权的官员。开发商花巨款买下该画,其实就是“转了一个弯的贿赂”,民间称此为“雅贿”。通过这“雅贿”,开发商的目的达到了,他老婆也转怒为喜:她佩服精明的老公会打算盘,投出去的是100万,收获的却是一千万,甚至几千万。 故事到此结束,贪官是否东窗事发,作者没有交待,也没有必要交待。留点悬念让读者去思考。 338000 江西省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 梅承鼎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