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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点滴见解(裘山山)

摘要: 今天和大家谈短篇小说创作,不是我写的有多么好,而是我喜欢写,写的比较多。至今为止,已经创作发表了一百多篇。当然,比起有些短篇大师,比如刘庆邦,还算是很少的。我写不快,一年也就是四五个短篇。如果写长篇, ...
文稿修改演播室
   今天和大家谈短篇小说创作,不是我写的有多么好,而是我喜欢写,写的比较多。至今为止,已经创作发表了一百多篇。当然,比起有些短篇大师,比如刘庆邦,还算是很少的。我写不快,一年也就是四五个短篇。如果写长篇,四五个也写不了。
   这些年短篇创作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就从2000年以后看,选载率应该超过百分之六十,还五次获小说月报百花奖,一次获小说选刊年度奖,三次入中国短篇小说排行榜。每年都进入各出版社年选。
   跟大家谈谈短篇小说创作的体会。之所以喜欢写短篇,也许和个性有关,性子急,总想尽快把一个故事讲出来,把结局讲出来,把看法说出来。耐力差,所以也留不起长发;还有个原因,对大题材缺少把握能力,换一个说法,对重大题材缺少兴趣。不是谁都能占有重大题材的,也不是谁都能把握好重大题材的。
   虽然也写了四个长篇,但写短篇让我更快乐,更自信。这些年,越来越着迷短篇的创作,着迷它的结构,它的叙述风格,它的韵味。
   其实写短篇尤其需要好的心态,在所有文体里,短篇小说最不挣钱,不能像长篇那样拿版税,也不能像中篇那样改编电视剧,也不能像散文那样一稿多投。就是得个奖,奖金也低的可怜。同样一等奖,长篇四千,短篇两千。当然现在也有变化,有些刊物不惜血本约稿。
   虽然爱丽丝·门罗获了诺奖,短篇小说依然是个需要坚守的体裁,坚持写短篇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喜欢。一定是喜欢才会写,也才会不在意名利。不要小看短篇,一个小切口,一样会有痛感。大喜大悲、大起大落的人物命运值得写,小人物、小场景、小细节也值得写。不以善小而不为,用在写作上也是可以的。生活中最普通的情感、喜悦、哀伤、嫉妒、内疚、思念、郁闷、忐忑不安,都是人性的折射。所以我认为,要写好短篇,第一就是不能轻视它,而是要热爱它,要喜欢它。只有你喜欢,才能沉住气,去发现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却有价值的事情。
   第二是短篇小说对素材的选择。像我个人喜欢看日本侦探小说,看法制频道,比如《一线》,经常有令人惊叹的故事。比如,一个男人,女朋友跟他分手,他纠缠,女朋友告诉警察,警察警告,他就想杀警察。可是警察个子高大,他不敢,就选了一个无辜的人杀,练胆子。这样的故事我不会写,这里扭曲的人性,一目了然。这样的故事天天都有,电视上、报纸上、街头巷尾,大多数故事我感慨一下就过去了。只有极少数的故事,过不去,像一粒种子埋在心里,时间长了就发芽,或者发酵,慢慢生长成树,发酵成可以做馒头面包的面团。我喜欢写故事背后的故事,复杂的动机,或者让人费解的心态,才能揭示人性,揭示截然不同的生存状态。
   在我看来,值得写的短篇小说有两类,一类是有意义的,一类是有意思的。我不太喜欢象征意味很浓的东西,我的个性气质在艺术家和主妇之间,更接近于主妇,比较生活化,所以我喜欢写很贴近现实的故事。对于那种很深邃、很抽象、很哲理的东西,天生有点儿畏惧,只好敬而远之。很玄幻的题材,穿越什么的,也不会写。同时对那种恶的东西,也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我想我的这种对日常生活的执着关注,可能与生活经历有关。我以为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和在选材上的偏好,是和他的生活阅历、情感方式、文化修养乃至价值取向有很大关系的。我一直生活在相对平静的生活秩序中,在今年之前,没有遭遇过重大的人生坎坷,也没有经历过太多的苦难,没有挣扎、痛苦,重大的情感打击,这种平顺可能就造成了我心态的平和,也影响了我对那些非常重大的或者尖锐的事件发生兴趣。
   此次爱丽丝·门罗获奖,很多人在读她的短篇,我也读了几个,我发现她和我有个很大不同,她经常用一个短篇写一个人的一生,我常常只是写片段,写一个生活截面。我只写过一两个涵盖人的一生的短篇,《天不知道地知道》、《一条毛毯的阅历》。这可能也和不同的阅历有关,她阅历更丰富,年长,看到了太多的人的一生其实越贴近现实越不好写,所谓画鬼容易画人难。
   其实对于一个喜欢写短篇小说的作家来说,只要她愿意发现,身边随时都有各种素材。就看你怎样从寻常中发现不寻常。有些别人一笑而过的事,你会不会从中发现人性的弱点,或者人性的亮点。我分析一下我短篇素材的来源:饭桌上听来的故事,比如《传说》|、《保卫樱桃》;自己碰见的某个特别的人,比如《周末音乐会》、《瑞士轮椅》;新闻上看来的,比如《靳师傅的太阳光》、《非常爱》。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但这些故事能否成为小说,就取决于作家的审美趣味。
   有人说我特别关注底层,确实,我写过打工仔打工妹,写过退休工人、下岗工人,写过小偷,写过妓女,最近连续写了几个和官场有关的小说,也还是官场中的小人物,比如领导的司机,比如失意的公务员,其实不是有意的,而是恰恰这些人的一些经历触动了我。我在写他们的时候并没有这样划分过。我是想写这样一个人,而不是这样一类人。我写诗因为对这个人发生了兴趣,而不是对“小人物”发生了兴趣,只能说碰巧我感兴趣的都是些“小人物”罢了。
   比如前几天,我出门办事,走到一十字路口,看到一电瓶车和一出租车发生碰撞,看上去问题不大,因骑电瓶车的小伙子站在那里和出租车司机争吵,拦着不让他走。电瓶车倒在一边,没有摔烂的迹象,看司机的表情,有一点理亏的样子。我走过去时,一个交通协管员从马路对面过来劝解。我想,也许出租车司机给点钱表示歉意就可以了事,可是等我办完事走回来,再路过那里时,他们还在吵。我很惊讶,起码过去四十分钟了,他们依然是那副样子:骑电瓶车的小伙子怒气冲冲,出租车司机不理不睬,交通协管员则很无奈。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唉,花这么长时间吵架,还不如给他个五十一百赶快走人,多拉几个客人不就完了?但接下来想,如果我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呢?我辛辛苦苦跑路拉客,常常得饿着肚子甚至憋着水,挣五十一百容易吗?凭什么随便就给他啊。我第二个念头是,这小伙子也是,又没碰伤又没摔坏什么东西,最多就是吓了一跳,何必揪住不放呢?但接下来又想,如果我是那个小伙子呢?我也会觉得自己委屈,我穷,我坐不起车,只能骑电瓶车,你开车的还欺负我,我本来就赶着上班,你还把我撞倒,今天要不找回点补来,一天都不爽。我不是他们,我很难体会到他们的心情。这么想来想去的,我就走远了,也不知最后怎样。
   其实这样的生活场景,我常常遇到的,每次遇到,我都会这么翻来覆去的想,站在这个人的角度想想,站在那个人的角度想想。最终能想到的,还是我自己的感受。哪怕是在酒桌上听到一个八卦,我也会想,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后来怎么样了?如果是我,我会怎样?而当我坐下来,把他们写入我的故事时,我的追问和回答,就成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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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3-12-9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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