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中的辩论式教学是以参训学员为主体,培训教师为主导,在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多维互动、合作竞争、各抒己见、互相学习,在辩论中主动获取知识、思想碰撞、达成交叠共识的一种教学方式。与普通的辩论竞赛相比,干部教育培训中的辩论式教学具有其独特的时境与要求。 辩论主题的选择是关键 不同于一般的辩论赛,干部教育培训中的辩论式教学特别强调辩论主题取材的实践性、阶段性、典型性、共通性和可辨性。实践性,即必须是政府治理实践中出现的与干部群体息息相关甚至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的矛盾与问题;阶段性,即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阶段所形成和特有的还没有达成共识或予以解决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典型性,即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案例;共通性,即强调不是个案而是在特定期间、空间或者某些领域反复出现多次发生的具有共性的社会现象;可辩性,即矛盾冲突明显,保证双方都要有可辨的空间。要将政府管理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难点,有矛盾、困惑、甚至需要权衡取舍的议题现象投射到具体的真实案例中,形成“辩论主题”。要给学员提供全景式案例信息,紧紧围绕案例发生的现实情景思考,保证辩论不偏离政府管理实际,避免空对空泛泛而辩。 从多元碰撞到交叠共识 “交叠共识”的概念是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提出的。罗尔斯认为,在一个现代多元社会里,多元交叠的利益与诉求总具有最低限度的共同性,不同主体对这种“共同性”的承认就是“交叠共识”。在罗尔斯看来,现代多元社会由于无法取得全面共识,因此只有“交叠共识”才能够成为社会团结的基础。一般的辩论竞赛,考察的是辩论双方的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辩论方法技巧以及团队合作等,只注重辩论主题的可辨性,双方激烈的思想碰撞,不追求最低限度的共识。墨子在《小取篇》中有言:“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辩论式教学的结果不是使学员对政府管理实践的矛盾和问题似是而非,而是要明辨是非,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是要对现实中的矛盾现象作出合理解释,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解释力,同时提供适宜的参考策略。因此,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应用辩论式教学方法,既要考察学员辩论的基本素养与能力技巧,更要考察学员对政府管理实践中一些现象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既要有不同见解和思维逻辑的碰撞交锋,更要在现实的案例中发现存在的漏洞和矛盾来保证最终的认识更加科学和客观,从而在尊重多元差异的前提下引导形成交叠共识并触发实际行动。 将辩论式教学方式引入干部教育培训课堂,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辽宁行政学院从2010年开展“辩论式”教学创新以来,经过不断的试验、归纳总结,以“辩论”为主,辅以案例和教学资料片的教学方法体系逐步成熟和完善。辩论式教学的探索运用极大地提升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学员在辩论的交锋中,在教师的分析归纳总结和时间的控制中,思想得以碰撞,共识得以产生。 (作者单位:辽宁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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