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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逻辑诉求及建构方略

摘要: 公文的逻辑诉求及建构方略付传,林爽公文写作实践关注公文的逻辑,旨在提高公文法定作者的行文能力,从而在“短、实、新”文风的指引下撰拟出高质量的公文。文章围绕公文格式与公文正文内容的逻辑统一、公文正文内容 ...
文稿修改演播室


(二)公文正文内容与公文用语的相辅相成

公文用语是否规范将直接决定能否正确地表达公文意图。当前公文写作与处理所遵循的规范性文件已然对公文用语进行了细括,如公文用语要做到明确化、客观化、模式化并要求庄重、严肃地表述公文正文内容。这在语言运用特点上对撰拟公文正文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比如公布什么内容、转发什么文件、部署什么工作、请示什么事项、解决什么问题……均应一目了然;公布相关内容的依据及要求、转发具体文件的原因及目的、部署某项工作的宏观驾驭及微观安排、请示某一事项的缘由及紧迫与期复程度、解决具体问题的指导思想及实际行动指南……均应悉数到位。

要做到公文正文内容与公文用语的相辅相成,首先要了解每一文种的具体用法。例如行文请示适用于下级机关工作中遇到既无先例又无章可循的新情况、对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政策规定不甚了解而难以执行的情况、下级机关内部或与相关机关之间在重要问题上意见分歧时、遇到自身无权决定必须经上级机关批准方能办理的事项、安排处理重大事项必须经上级机关批准方能避免失误等情况。概括地讲,行文请示一般是在“无权僭越”、“无力超越”时经常使用的上行文种。因此,无论请示的事项如何急切,都应仔细斟酌,使词语分寸得当、语气谦敬得体。

再拿文种命令来说,它是具有发布权限的上级机关对下发布的带有鲜明强制特征的指挥性公文,具有强制性、权威性以及严肃性等特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121631号公布令为例,其正文内容为:“《征信业管理条例》已经20121226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315日起施行。”其简洁、清晰的正文与规范、确切的用语,便彰显了命令的强制、权威、严肃等特性。

其次要依照不同的行文目的选择恰当的语言架构正文内容。若表彰决定无法通过文字、语言的内在张力达到鼓舞人心的目的,其用语是失败的,而其正文内容也将是流于形式的、干瘪的文字堆砌;若批评性通报的用语过于包容或过于严厉,阅文者将难以把握发文机关的话语指向;若调查报告的正文仅有溢美之词而无客观、合理的阐述,语言再美也难以体现调研的目的。

再次要把握公文使用语言的基本要求。一要准确,即辨明词义、用词准确;讲究语法、合乎逻辑;表达准确、避免歧义;用词规范、合乎要求。二要简明,即直述不曲、明白浅显;句子精炼、长短适宜;词汇凝练、简化有方。三要得体,即把握行文方向、尊重行文风格;符合行文内容、顺应时代发展。

在明确定位行文内容基础上斟酌公文用语的利弊、得失,将有助于准确、简明、得体地表达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在清晰地掌握公文用语相关规律基础上深入探究公文用语的变化对合理表述相关内容具有重要意义,也将有助于行文主体形成良好的办文习惯。行文内容的定位需要文字表达,已有文字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定位的行文内容是否准确,进而影响到行文目的能否被实现。因此,公文正文内容与公文用语的相辅相成比起公文格式与公文正文内容应逻辑统一这一要求来,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公文用语水平的提高,并非一日之功,其牵涉的因素实则太多。

(三)公文用语与公文受众的有效呼应

公文是公务活动的重要书面工具,担负着领导指导作用、宣传教育作用、公务联系作用以及依据凭证作用。其能否发挥上述功用,除了考虑上述逻辑关系外,还应重点考虑公文用语习惯与公文受众即收文方之间的现实呼应。

以计划类文书的写作为例,对于用语笃定的“计划”,收文方也将很少地在执行过程中欲置权变空间。当然,主动、客观地预置权变空间并非易事,它需要比较精确地掌握现实状况并能比较合理地对某一状况的未来走向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否则就会出现预置权变空间过大或过小的局面。若预置权变空间过大,现实施行措施便会由于过于笼统而无法执行;若预置权变空间过小,现实虽有章法可依据,但由于“盯”得过死,在危机时刻定难及时转向,致使陷于僵局而不能自拔。因此,预置权变空间是一个问题,而预置权变空间的大小更是一个不容回避且需要认真推敲、斟酌的问题。其中,词汇的选用,语气风格的设定等问题亦不容忽视。例如,“定于2013121召开xxx会议”和“将于2013121召开xxx会议”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所引起的阅文者的重视程度却大不相同

要做到公文用语与公文受众的有效呼应,首先要考虑行文方向因素。针对上行文而言,其用语在阐述基本事实基础上,通常用比较谦谨、得体的语言结尾,这可给予受众即收文方诚实不欺之感,同时也符合机关、部门职责权限要求,便于行文事项得到尽快解决与处理;平行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或为同级机关或为不相隶属机关,因此或提出意见、建议,或询问、告知事项,或商洽、协调工作,均应考虑彼此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关系,从而为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构提供保障。而这便要求遵照二者的特殊关系选择行文用语,既不能颐指气使,也不能低人一等,要选择适度的用语模式;下行文可用来安排工作、布置任务、告知事项……其要求收文方“必须完成某项工作”还是“酌情完成某项工作”语体风格的设定,更应考虑到行文初衷,然后通过文字表述给收文方以相对确定的应对空间。

其次要做到公文用语的规范性。行文避免口语化便是其要求之一。公文属于书面文字材料,理应使用书面语言。若将方言、口语杂糅于文件中,收文方定将难以掌握其行文本意,贻误最佳处理问题时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适度使用模糊语言是其要求之二。根据公文表述对象的需要和表述者思维的客观情况,为达到表述上的准确性而有意识选用模糊语言,这是符合公文模糊语言使用相关要求的。若过渡使用模糊语言,而无真正的文献资料作支撑,便会导致公文撰拟中“假”、“大”、“空”情况的出现,难以发挥公文应有的作用。因此,规范使用公文模糊语言,一方面可为前文提到的预置权变空间提供可能,同时也可达到公文用语表述准确、简明等要求,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要持续开展“反对党八股”工作,切实将文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列举了八股文章的八大罪状。具体为:空话连篇,言之无物;装腔作势,借以吓人;无的放矢,不看对象;语言无味,像个瘪三;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不负责任,到处害人;流毒全党,妨害革命;传播出去,祸国殃民。如若现实拟制出来的文件、发表的演讲等在内容上存在上述问题,必将失掉了发文的目的或做演讲的真实意义。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其用语没有和受众有效地呼应。要肃清上述问题,毛泽东同志指出“……要好好地说理……说理的首先一个方法,就是重重地给患病者一个刺激,向他们大喝一声,说:‘你有病呀!’使患者为之一惊,出一身汗,然后好好地叫他们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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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15-2-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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