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乡镇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使职能不到位。乡镇机关在执政地位上,该到位的职能没有到位,不该到位的职能往往成了主要工作。如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管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城建、社会治安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但现在很大的精力都用在征收税费和管理计划生育等具体事务上,没有更多精力深入农村做指导性工作,而驻村倒成了一些办事员的主要任务。 (二)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多头管理。乡镇机关中,党委、人大、政府属县委县政府管理,但有关站所由县有关部门直接管理,还有一些服务机构由乡镇自行管理。 二是调控能力较弱。机构改革后,条上本应下放的权力没有下放到乡镇,使乡镇难以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如现有乡镇的一些站所管理比较混乱,许多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部分或全部由乡镇政府支付,但人员编制和管理权限却在县有关部门,加上一些站所是跨乡镇设置的,更使乡镇政府功能残缺,出现“只有手掌,没有手指”的现象。 三是人事管理较难。尤其对“七站八所”,县主管部门都强化了人事调配权,乡镇党委管不住。乡镇认为需要的人进不来,进来的人不需要,不需要的又出不去。算起来干部人数很多,用起来干部人数很少。部分干部的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差,办事程序不规范,县主管部门有权管,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和政府管理容易却无此权限,出现了“管得到看不见,看得见却管不到”的现象。 (三)运行机制不健全。 一是制度落实欠到位。目前所有的乡镇都制定了不少制度,如考勤制度、干部联片挂村制度、接待制度等等。据了解,有的乡镇先后制定了三四十个制度。但在某些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往往不严肃,搞形式主义。 二是干部工作职责不清。由于一些乡镇不是以事设岗、以岗定人,而是以人定岗或搞大呼隆,导致职能交叉,分工不明。 三是制约机制乏力。党内监督不够有力,社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加上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和奖惩办法,结果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干部现状不适应。 一是干部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现在乡镇挑大梁的基本上是20世纪80年代招聘的那一部分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机关下派干部较少。这批干部大多系高中或成人中专毕业的学历,现在虽然部分同志经函授取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但大多数系党校函授党政管理专业。知识结构单一,基础知识和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缺乏现代理论管理知识。 二是缺乏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人才。乡镇干部懂农业的多,知道工业的少;重管理的多,会经营的少;行政干部多,经济干部少。至于科技型、外向型的乡镇干部就更少了。这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乡镇一级政府应做什么,怎样去做,怎样转变职能,他们研究不够,把握不准。在具体工作中,着眼于应付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方法,下指标、定任务,缺乏主动性、灵活性和创造性。 三是干部身体状况较差。据调查资料显示,2009年某县委组织部组织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免费体检,共有156人参检,其中,确诊健康的人数仅有28人,占17.9%,其他人员不同程度患有支气管炎、脾肿大、脂肪肝、酒精肝、胃病等疾病。 四是一些年轻干部停薪留职,削弱了机关于部的主要力量。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应该说,通过近几年在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他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主观和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是上班“机关化”。主要是指“走读”现象,干部在乡镇住宿过夜少。据了解,除一些偏远山区乡外,其他乡镇干部中的大部分干部每天是回家居住的,个别同志连值班日也回家住夜。 二是联村“形式化”。表现在干部平常主动下村的少,下村抓计划生育工作和收缴各种税费的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少;下村转一转就走的多,在村里与群众交谈或过夜的少,只做“传达员”,“潇洒走一回”。 三是虚报“经常化”。一些乡镇干部为了取得“政绩”、完成上级下达指标,搞急功近利。有的不实事求是,虚报产值;有的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 四是办事“简单化”。表现为方法简单、一些乡镇干部在执行上级政策中,不重视思想工作,往往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农民执行。群众反映乡镇个别干部的工作套路是“通不通。3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一些干部办事不公。主要是一些本地籍的招聘干部,办事不公的情况比较突出。一些干部有“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还有一些干部为政不廉,有的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牟取私利,影响很坏。 (六)后勤保障不得力。 二是办公条件简陋。近年来,虽然各县政府加大了对乡镇办公条件的改善力度,并集中财力每年解决1-2个乡镇办公楼改造,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与“六好”乡镇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有的乡镇内部管理不善,存在“办公没有象样的桌,烧饭没有象样的锅,住宿没有象样的窝”的现象。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以上的问题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造成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从1992年,乡镇撤、扩、并,到1998年,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推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机构的设置模式基本上延用撤、扩、并前的结构。如目前一、二类乡镇设农业办、工业办、镇(乡)村建设办等,而县级有关部门在这些乡镇照样设一些相应的站所。这样,导致了乡镇机关一些职能交叉,某些机构及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条块关系没有理顺。条与块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工作上自成体系。一些乡镇与县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与乡镇的一些部门关系不够融洽。如在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过程中,一些乡镇的“员”违背组织意图,搞一些非组织活动,如“拉帮结派”、“贿选”等,乡镇党委在掌握情况后没有办法制止。后通过组织部门协调,县有关部门才认真做工作,或采取调离措施。一些部门虽然配合了,但不够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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