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文案例 关于我老秘网县遭受风雹灾害的报告 省××××: 我老秘网县在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 ××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五日 老秘网点评与分析 从上文的内容可以看出,发文单位所管辖范围内遭受的风雹灾害是十分突然,十分严重的。因此,用“报告”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是十分必要的;灾害造成了意外的严重困难,需要上级帮忙解决,及时地向上级提出明确的请求,也是很应该的。但是,发文单位却想以一份“报告”,写入两方面的内容,实现两方面的目的,是不妥当的,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故我们评析和修改此文,应分别从“报告”和“请示”两个角度进行。 从“报告”角度分析: 在“概述”中,我们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明确指出:“报告”的内容是“汇报情况”,目的就是让上级机关了解和获得“据以决策的信息、材料”。而上文在“汇报情况”的同时写进了请求上级拨给救灾物资和资金的内容,这显然和《办法》中的“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啊项”的规定相违背。因此,上文以“报告”为文种进行修改, 就应当删去有关“请示事项”的内容。 另外,就反映的情况而言,此“报告”也还有如下主要毛病: (一)说明事情的重要事实材料,有所遗漏。受灾人口数量、情况,是通常判断“灾情”的范围、程度必用的依据,上文在这方面只说了“有87名正在田间劳动的农民被打伤”,没有总的数字和情况。还有,在农村粮食作物损失的数量、情况,也是灾害造成财物方面损失的严重程度的一个主要标志,在这方面,上文也只说了“对农作物危害十分严重”,只说了受风雹危害的有“七乡二十二个村”,“受灾面积达五万五千三十亩,其中绝收面积二万三千八百九十五亩”,没有交代粮食损失总量。这样的表述实在太过笼统含混。不论是“困难”还是“请求”都应有更明确、实在的表述,让上级有依据进行研究做出决定。 (三)结束语,也应将“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改为“以上请示,望能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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