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体怎么扩大 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要求。 对于“中等收入者”,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标准。按世界银行的标准换算,国家统计局将年收入在6万元—50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据一些学者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距离占多数的目标还有不小距离。为此,要从多方面给力。 提升劳动者技能。一般来讲,复杂劳动收入高于简单劳动,创造性劳动收入高于重复性劳动。目前,我国大量劳动者从事的是知识和技术含量较低的简单劳动、重复劳动。必须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增加劳动的知识含量和创造性,使劳动者增加收入,步入中等收入者行列。特别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低技能“蓝领”成为高技能人才。 专家点评 中等收入者越多社会越稳定 陆学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社会学研究表明,中等收入群体在政治上趋于理性,是支持政府的重要力量,在经济上是经济主体和稳定的消费群体,在文化上则是文化的投入者、消费者和创造者。因此,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 鼓励自主创业。创业是创造和积累财富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人,很多都是创业者。但总的看,我国目前自主创业人数少、比例偏低。应鼓励人们勤劳创业、实业致富,完善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完善社会保障。有人说,“一套房子压垮一个中产”。当前,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使工薪阶层背负巨大生活压力,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应切实加强房价调控,深化教育、医药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使人们从“住房难”、“看病贵”等困境中解脱出来。 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不到3%,主要是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应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拆迁、征地等过程中确保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创业扶持力度。2011年9月15日,浙江宁波镇海区大学生创业园校地合作共助创业签约暨第二批创业扶持资金颁发仪式举行,21名创业大学生共获得75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此外,还应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促进合理、充分的社会流动,比经济方面的支持更加重要。应该深化户籍改革、打破身份壁垒,促进教育、就业公平,使低收入群体有平等的机会实现向上攀升的梦想。 百姓心声 无论技术进步和知识更新达到什么程度,劳动始终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源泉,劳动者的创造始终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 我们的社会,应该为奋斗者提供公平的舞台,为梦想者提供抵达的路径。 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内需的主要创造者,更是社会的主要稳定器。 如果说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是政府的重大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是政府更大的责任。 ◎分配秩序怎么规范 “秩序美是所有美之最。”世间万事都要讲求规则和秩序,收入分配亦是如此。当前,分配领域的同工不同酬、滥发奖金福利、部分行业收入畸高、灰色收入大量存在等问题,都是分配秩序不规范的表现。 从2011年起,国家适当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2002—2011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26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由于秩序不规范产生的这些问题,无疑加剧了收入差距。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限制垄断行业收入。“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这种说法虽不尽准确,但反映出人们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不满。解决这一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而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应进一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上交比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特别是要对高管人员实行限薪,并严格控制其职务消费。 权威声音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解决“玻璃门”现象 张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在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看得见进不去,或者进去一半又被弹回来了,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人们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主要是对通过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的巨额财富强烈不满。必须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打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非法活动。 大力规范灰色收入。目前,对礼金、红包、出场费、好处费及各种名目的“福利”等形式的灰色收入,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应该加大规范力度,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继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切断产生灰色收入的渠道。 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更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方式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把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应进一步发挥好个税的调节作用,根据居民工薪收入水平变化、物价影响、基本生活费开支等因素,适时进行合理调整。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漏税等行为,特别是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 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让收入透明化,是加强监管、促进分配公平的前提。应加快建立包括公民个人资料、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在内的收入信息数据库,建立个人支付结算体系,推进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推动交易电子化。这样,每个人的收入及家庭负担情况都将“晒在阳光下”,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将无所遁形,逃税漏税也将失去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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