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沙县县委的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工作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建设绿色工贸城市,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半年来,组织召开了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和9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 8项,提出意见和建议42条,其中提出审议意见4份17项,作出决定决议4项,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工作视察和调研11次,配合省、市人大立法调研、专题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7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次。 一、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党的十七大报告鲜明指出了党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同时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推进人大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人大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1、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题学习辅导和学习交流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用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年初,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反复讨论、审议通过了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四个方面12项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的13项议题和主任会议听取的10项专题工作报告,并明确开展调研和实施监督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做到工作早部署,责任早明确。为推进人大工作有效开展,讨论制定了人大机关各委室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抓重点、重调查、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县人大常委会一方面继续认真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推进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按照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修定和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一府两院”提交专题工作报告和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方面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 3、加强人大制度宣传,不断营造人大工作氛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根据省、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得到县委宣传部门的重视和支持。3 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人大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座谈会”,座谈交流和部署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意见》,明确人大机关各委室、乡(镇、街道)人大、“一府两院”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把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列入人大机关各委室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并在县委宣传部门、党校和“一府两院”部门、乡(镇)中选聘了25位人大特邀通讯员。上半年,共编印《沙县人大》简报10期,报道各类新闻题材和信息41条,有7条信息被省、市人大刊物采用,撰写调研文章6篇,有2篇被省、市刊物采用。为拓宽宣传工作领域,6月份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网站,网站设置了人大工作机构、工作动态、代表风采、监督纵横、研究探索、信息公开、人代会专题、自身建设和主任信箱等九个栏目,把人大工作向社会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人大工作开展。 二、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对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增强任职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其中县法院审判人员任9人,免县法院审判人员10人;县检察院检察人员任1人。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人大信访件等形式,了解掌握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绩效情况,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 2、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全县工作重点,针对事关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常委会在深入调查、集中民智、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上半年共出作决定决议4项。其中,为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促进消防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对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大队”进行评议的决定;为争取开发行的资金支持,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同意县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政府信用贷款进行补贴的决定、同意县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沙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政府信用贷款进行补贴的决定,同时还作出了表彰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好建议的决定。常委会作出的这些决定,有力的推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公安消防队伍作风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基层人大工作和县人大代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 3、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年初常委会领导分别参与了为期一周的“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的实践调研活动,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合理化建议,并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围绕本届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重点,上半年,常委会分别组成9个工作调研组,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参与,深入部门、乡(镇、街道)、村和现场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我县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等四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并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6个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写出专项调研报告10篇,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意见48条,为“一府两院”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政府和司法部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 主动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活动。上半年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执法检查,《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处理条例》立法调研以及预算监督的调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执法调研,配合市人大组织的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和座谈会筹备工作,为省、市人大来我县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提供服务,配合调研组开展执法调研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也促进一些具体问题有效解决。热情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和兄弟县、(市)人大来沙视察和考察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上半年,共接待5批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代表来沙考察视察,2次接待市人大代表来沙开展视察活动,3次接待兄弟县(市)人大来沙考察交流活动,为省、市和兄弟县(市)人大来沙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和热情服务。 4、立足推进工作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围绕发展和民生主题,实施工作监督。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安排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等四个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不足问题,从人才培养和合理使用、理顺管理体制和完善工作机制、以及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政府和司法部门改进工作,促进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围绕和谐稳定大局,实施法律监督。为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部署,上半年着重对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分别于3月和5月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对上述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会发表意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针对影响发展和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综合大家意见,形成审议意见四份,提出整改和建议意见17项,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为加强会后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提高监督实效,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分别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在2个月内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再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由常委会再次进行审议,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促进了一些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中发(2007)5号文件精神,把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与人大实施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全国人大提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20字方针和四个百分百的要求,继续实行“集中接待、分类受理、归委督办、责任跟踪”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受理和及时交办、转办,加强督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常委会领导出面协调,采取个案调查、专项督办等办法,着力推进问题的解决。如:虬江街道柱源村村民联名反映企业排放有毒气体和污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凤岗街道井后村村民反映县森防站除治松线虫病损失未赔偿有关问题;黎某反映其子被伤害,凶手三人被判刑,但主犯未追究问题等,经过常委会相关委室深入调查、专项督办,一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上半年,县人大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1件(次),其中:各类申诉件19件,各类举报控告信12件,各类求决信件40件;接待群众来访28批,121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按照责任分工,及时交办和转办,并做好办理的跟踪落实工作,截至6月底,已办结反馈64件,还有7件正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还分别参与每月15日的县领导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参与县重点老上访户的引导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深入贯彻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精神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1、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今年1月,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前,组织县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培训,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定期向县人大代表寄送省、市《人民政坛》等学习资料。平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学习法律知识和代表履职业务知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继续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等,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增强代表责任意识。 2、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安排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了解常委会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让代表参与调研和现场视察,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发表意见。上半年,共有30多位县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有16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县法院案件庭审等,为代表履职和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促进代表小组活动正常开展;继续实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制度,了解代表学习、履职和生产、生活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意见,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发挥代表在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同时,贯彻落实省委10号文件和市委会议纪要精神,改善基层人大办公设施,提高县、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代表工作正常开展。 3、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和意见102件。3月,县政府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程序,落实办理部门,提出办理要求。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5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分别由人大机关各委室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至6月底,102件建议意见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对列入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三项4件重点建议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实行专项督查,促进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和理论武装放在首位,把制度和作风建设作为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前提,努力适应新形势人大工作要求。 1、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领会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激发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集中精力做好人大工作;结合人大常委会议题审议,安排会前对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增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坚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传达和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提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常委会的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下基层接待人大代表以及分别联系县人大代表等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按照监督法规定要求和学习各级人大的工作经验,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改进审议方式,形成会前认真调研、会中充分审议、会后跟踪落实的良好作风。 3、加强机关勤政和廉政建设。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的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积极开展援助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为地震灾区捐款16800多元,机关支部党员缴纳特殊党费9650元。 4、主动参与和做好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参与了联系乡镇、挂村、帮扶计生贫困户等工作,参与了旅游产业、向莆铁路、机场、工业园区、小吃业、城市建设、污水处理厂等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加强上下联系和横向交流。主动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工作指导;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指导,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会议,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等方面成效还不明显,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思想和作风建设也有待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半年,县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按照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要加强监督工作,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在工作监督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关于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预算执行及2008年预算调整变更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文化建设情况、林权制度改革和竹业发展情况、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公安“三基”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报告,针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或审议的议题,组织专项调研,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进工作开展。在法律监督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县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要发挥代表作用,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上增力度。始终把关注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下基层接待人大代表活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继续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人大信访件办理工作,努力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重视跟踪督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三项4件重点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促进有关部门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三要以发展为主题,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上见成效。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服从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人大工作优势,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组织开展县社会事业发展专题调研,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挂村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帮助挂点村出谋献策、找资金、解难题、促落实、见成效。 四要始终重视自身建设,在团结奋进和品行中树形象。坚持不懈地抓好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形成有为、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切实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办好沙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为人大工作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扩大对外交往和横向经验交流,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和指导,形成人大工作合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群众中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沙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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