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时间:2011年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领衔代表:李登盛
建议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离乡离土、转产转业不断增加,各地不同程度出现了土地抛荒问题。建议:一要摸清情况,区别对待。根据抛荒耕地的实际情况,采取退耕还林、改造开发、改善耕作条件、强制收回等处理方式。二要依法流转,规模经营。制订出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搞好余缺田调剂,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三要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改进粮食补贴、粮种补贴方法。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加大农业基础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要调优结构,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将闲置土地改为鱼塘、果园、药材、花卉园艺、养殖等其他用地,发展高效农业。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市政府把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遏制耕地抛荒,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市建成县级土地流转交易市场2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60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345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累计达54.05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15%。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土地治理项目资金57866.92万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面积14.95万亩,土地整理项目面积18.2万亩,小流域治理项目面积1.31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2.02万亩,水毁修复项目面积3.06万亩,省级科技推广项目12个和中型节水灌区项目2个。三是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开发整理未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根据统一规划,宜农则农,宜渔则渔的原则,搞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改善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投资者开发整理土地,发展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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