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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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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米之炊 发表于 2013-7-23 07: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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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误 9 I; ~9 K8 Q% G' g& z& l: p
  
6 u: O5 C1 D: y+ v2 Z; L% e8 i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
1 ~+ U2 V: `% V1 o2 j% o) Q( Y+ Q  很对。
" T9 H. k& d: U+ Z/ Z  L! b1 ^  人只要活着,不论他经验多老到,智慧多么高超,学识多么丰富,总有犯错的时候。
& S* C4 M/ K1 o( g; t  犯了错之后,有两种情形。一是自己先觉察了,在他人未发觉时,就已经纠正。另一是自己未曾觉察,错误由他人指出。   q+ _6 {7 s1 z" }' v4 Y# x
  通常,第一种情形,不会有什么问题,而第二种情形,却大有问题,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当然,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 ( c/ a" {2 D3 a+ x, L" i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人家有权态度恶劣,面子上下不来,硬不肯认错,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面子更难看。 " k) s1 X2 r9 l! B/ g
  所以,只要有错,一经知道,立刻承认,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 + D8 w: Z( J3 i. d* Z
  想隐瞒错误,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
& Y, y( g. D" J3 O  E: u  
. h# e- I9 y- K1 F" k  不 改 * [! _/ R+ Z/ {$ C$ X( n6 e
  
9 k# V; k7 c. B; ?+ k* E$ {  上篇谈的是“有错就认,光明磊落”。一般的观念是,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子曰:“过不惮改。”一般的观 ! u- p+ G/ g) n! B7 s% o& S' B  |
  念,就是由此而来。 . I6 Y0 X& M0 S; `
  其实不然,认错是一回事,改错又是另一回事。认了错,不一定非改不可,可以继续错下去,有权继续错下去,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
- S" n# {8 Z: I/ Q0 z  这种说法,听来很“骇人听闻”,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但却更合乎人性。对,或错,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举世皆说错了之时,不妨承认自己错了,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移做自己的观念,可以坚持己见。 0 L, \; A3 X4 [
  最著名的例子是,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结果如何,人人皆知,哥白尼不肯改错,后来观念改变,对错易位,谁是对,谁是错?
9 N# w0 o' p" U  o- z* z* U! o  认错,不改,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一个是直接的,光明的,一个是鬼祟的,横蛮的。有错,要认。可是有权不改。 % B6 M( j$ k% ?
  
% R" }; w" ?8 |* {* U  允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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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但以不变应万变,再错综复杂,也可以将之简单化。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
) E; {0 I2 R& b# ?  例如,有人要求什么,不愿答应,大可拒绝――可以委婉拒绝,也可以直接拒绝。拒绝的态度要坚决,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因为你考虑了后果,不情不愿地去做了,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后果差不了多少,又何必委屈自己?
6 s; q' Z9 t  x! w" M  要知道,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首先在人情、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而不是被求者,所以,拒绝,是正常的行为。自然,乐于助人者,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 + a, R1 n5 b" W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可以拒绝,可以不答应,但如果答应了,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包括口头上的答应,文字上的签署等等。答应,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既然允诺了,自然就该践行诺言,不然,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很多时候,打落牙齿和血吞,都无话可说,还是下次学乖,学会拒绝。 8 }& Q4 V: D5 c6 v/ U, E
  答应了不做,是坏行为,拒绝,不是坏行为,两者之间,差别极大。 % v0 t; w! |/ i9 \9 N; 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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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 骗
" t( G! N  i2 t! Y9 [' K  
, n/ c& r% a( y# F* u. I  在人与人之间,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不能避免。
5 a) I& I7 Z' T9 ~  常在想,就算人和人之间,可以直接进行思想沟通,欺骗依然可以是人类行为,可以故意那样想,让对方误假为真,或误真为假。 ; P2 B: R0 q; ^5 O! {1 r) ?
  没有人一生之中没骗过人,欺骗他人这种行为,当然不值得鼓励,但绝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存在,也不可抹煞这种行为存在的普遍性。
2 |/ W* ^. L, [! i; R  任何人不可避免或多或少欺骗他人,不过要知道,可以骗别人,不能骗自己。 , n- _/ v2 {" j1 R
  有人会骗自己吗?非但有,且不少。向别人说谎?说得多了,连自己也会把谎话当做了真话,心理学上的这种自欺现象,相当普遍,稍为留心一下,可以发现周遭这种人还真不少。
' n% N* X; W* ]- ?. n4 Z  自己把自己骗信了,那种现象,属于精神病的范围,千万要小心提防,不可让它发生。 # r6 h9 Q0 @7 T/ p0 K8 U! n# C
  
7 X3 p4 M$ V% R+ A# c- d  炫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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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1 M9 M2 B7 F% z- e0 y  架 子   x' S, i; `! e! A
   " M, x  |: B' Z* A
  摆架子,是人类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有什么用,值得探讨之至,而探讨下来,还真的没有什么用,可是喜欢摆架子的人之多,比比皆是,各有各款,摆得人心惊肉跳,眼花缭乱。
2 [9 R# D% U% t6 j* I  其实,当一个人,有摆架子的资格时,他自然就不必摆架子。摆架子,无非是想抬高身份,当人人皆知这个人的身份高时,他何必再藉摆架子来抬高? : m& _% Y# w& @! ^4 @1 ?) Q0 X# P
  这道理再简单也没有,所以,凡是在种种场合,以种种姿态摆架子的人,是说明一点:他身份不够高,而且他自知如此,十分自卑,所以才要藉摆架子来抬高自己的身份。而这种做法,往往效果适得其反,叫人更加看不起。摆架子者可能也知道,但苦于既然身份不够,不摆也不行,只好硬着头皮,真是苦楚。
  e3 k' {, ?( N  所以,摆架子的现象,还是随处可见,那些人既然十分苦楚,也值得同情。 . S3 S# o+ h% n
  调皮话中有:“裤裆里放长凳――好大的×架子。”是挖苦摆架子者的最佳句子。 ' w: E6 X: @6 b; W- d! D- O
  (摘自《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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