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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种错用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摘要: 起草公文,首先必须选择适当的文种。那么,应当根据什么来确定公文文种呢?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公文文种的选择根据有三:一是“根据行文目的”,二是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 ...
文稿修改演播室
    起草公文,首先必须选择适当的文种。那么,应当根据什么来确定公文文种呢?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公文文种的选择根据有三:一是“根据行文目的”,二是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三是根据“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来确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在公文文种使用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直接影响到公文质量和机关的正常工作,确实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请看下列几例:
  1.《××市关于提高粮食销售价格的通知》;
  2.《关于解决××水库超标运行及副坝溢洪造成损失问题的报告》;
  3.××县教育局给该县财政局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经费问题的请示》;
  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农民负担收费管理的报告》;
  5.《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上数例反映了机关公文文种错用问题的几种情况,现分析如下:

  一、在相近文种的使用上,应尽量选择最佳文种

  例1属于公文文种用得不准。当前,各级机关在行文时,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是滥用“通知”文种。尽管公文文种有十几个,但“通知”的使用率占80%到90%,甚至更多。当然“通知”这一文种应用是最广泛的,用量比较大也属正常情况。但一些相似内容的文件,如用其他文种,如“决定”、“意见”等也是可以的。这就有个最佳公文文种的选择问题。在例1中,笔者认为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根据发文内容要求,用“决定”更合适一些,而不该用“通知”。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关于粮食销售价格的确定,肯定是经政府讨论做出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用“决定”这个文种就比“通知”更合适,效力更大,用“通知”则显然影响了它的效力。

  这种情况的出现,究其原因,恐怕是觉得使用“通知”这一文种比较有把握,而对与它相近的文种不大会用,甚至不太敢用,生怕用错。在公文制发中,除了“决定”与“通知”常出现这类问题之外,还有“公告”与“通告”错用,“通报”与“通知”错用等问题。这一点在行文中都应引起重视,应努力选择与内容最匹配的最佳文种。

  二、“报告”与“请示”使用范围要分清,以免贻误工作

  例2《关于解决××水库超标运行及副坝溢洪造成损失问题的报告》,从其内容看,是个典型的“请求解决”的内容。所以应该用“请示”,不应用“报告”。当然,既然请求上级机关解决问题,也需要把问题报告清楚,但是,行文的目的是请求上级帮助解决,所以不能用“报告”,而必须用“请示”文种。不然,根据“报告”“不要求上级回复”的特点,上级机关就可能将此“报告”存案备查,岂不耽误了工作!

  为防止这类问题的出现,就必须把握住“报告”和“请示”各自的行文目的。“报告”的目的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上级机关询问,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本单位情况,能够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而“请示”的目的,是要解决某一问题,请求上级机关作出指示或予以批准。所以,“报告”是陈述性公文,“请示”则是承批性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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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3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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