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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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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泰秘书 发表于 2010-1-28 08: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三明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八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全省党的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是新形势下推进我省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促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在推进党的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了不少有效做法和工作品牌,形成了具有三明特色的实践经验。

    ———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谋划党建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主线,注重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主要举措,促进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协调发展。

    ———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加强党建工作。从三明发展还不够快、不够好这个最大的市情出发,把党建工作放到海西建设、三明发展大局中来推进,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主动适应加快海西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发展的着力点,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三明发展的强大力量。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党建工作。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努力把握党建工作发展规律,既持续完善实践中积累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又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以凝聚合力为保证抓好党建工作。注重整合党建资源,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类人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市上下和社会方方面面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党委各项部署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推动三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检验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趋势的进一步形成,以群众满意来衡量党建工作的实效。

    从总体上看,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基层党建状况、党员队伍素质,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在我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时,在抓党建的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的意识不够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促进干部自觉学习、持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的机制不够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广,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才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待健全等等。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加以解决。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三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在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的同时,也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抓住加快海西建设新的历史机遇,实现三明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形势下提出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必须党建先行,提供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四个着眼于”和“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的总体要求,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通过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和服务带动,着力从抓学习、促民主、建队伍、强基础、正作风、反腐败等六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加快海西建设、推动三明发展的坚强集体,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加快海西建设、推动三明发展的骨干力量,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加快海西建设、推动三明发展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加快海西建设、推动三明发展的先锋模范。

    二、加强科学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一)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普及。在学习教育上,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探索建立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优秀学习范例、优秀调研文章、优秀中心组评选激励机制,巡听督学、巡讲助学、巡查促学督导推动机制,理论学习联系点、理论宣传示范点、理论研究重点示范带动机制”的“三优三巡三点”理论武装工作机制,层层深入推进理论学习;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上党课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使党员领导干部在理论武装上起带头作用。在宣传普及上,坚持开展基层宣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理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办好三明日报和《决策参考》等刊物理论专栏专版专题,探索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理论宣传的有效途径,发挥各类讲坛论坛的作用,扩大理论宣传覆盖面,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在理论研究上,紧密结合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规划和确立一批党建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不断推出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抓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投身加快海西建设、推动三明发展的实践,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引导,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认同。突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培育红土地文化、抗战文化,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革命传统教育,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大力弘扬新时代海西精神和“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持续推出一批体现三明精神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创业、创新、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励党员、干部在加快三明发展中积极作为、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突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满意在三明”主题创建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养成文明习惯、推进文明服务、提高文明素质、实施文明管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结对济困、“好人建设”、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

    (三)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注重改进学风,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生活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总结推广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先进典型,使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在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和奖惩制度,建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形势要求规定若干必读书目,继续实行市管副处级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把学习特别是理论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加强阵地建设,整合学习资源,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党委讲师团、高校,以及其他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建立业余讲师团和网络理论辅导员队伍,不断拓宽学习服务渠道,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供有效保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

    (一)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拓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鼓励党外人士做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积极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工作,重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士的工作,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三明发展上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组织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坚持党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常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协调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员基本权利保障机制,保护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得以实现。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增强党员行使权利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发扬党内民主作风。制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扩大党务公开范围,从结果公开向全程公开转变,从保障党员知情权向落实党员参与权、监督权延伸。运用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畅通和拓宽党内交流沟通和意见表达渠道,探索党内民主建设新模式。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保障转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员和流动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办法。

    (三)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开展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试点。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选任制领导干部一般应任满一届。

    (四)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推行和完善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决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听证咨询制度,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纪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省委“五重五不简单”用人要求和方法,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是否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品行为本、用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用敢负责的干部,坚持务实为要、用肯实干的干部,坚持民意为上、用口碑好的干部,坚持廉洁为贵、用严以律己的干部,特别关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特别关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地方和岗位上长期默默奉献的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拓宽推荐干部渠道。完善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以平时了解、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持续做好反映干部素质特征和使用方向信息库建设工作,增强干部考察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认真实施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工作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加强经常性考察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上,完善各级党委常委会议班子、议干部、酝酿干部制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每年要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机关中层领导职位选拔除特殊岗位外逐步做到以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评价办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促进领导干部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制度和思想作风定期点评制度。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领会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的水平,增强解放思想、创新创造、率先突破的本领,提高主动对接、整合优势、联动发展的能力。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努力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建立自主选学和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实效评估制度,全面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

    (四)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县乡村、对口支援地区、重大项目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根据需要加大县(市、区)与市级部门之间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国(境)外进修培训力度。选派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遴选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到市直机关任职。重视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的用人观念,公开选拔一批年轻优秀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实行梯次配备。认真落实《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选拔一定数量35周岁以下的干部作为县(市、区)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探索建立上级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制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从具有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中选拔。进一步规范选调生、选聘生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选调生、选聘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五)健全干部管理机制。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公务员法,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细化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落实中组部公务员调任规定,进一步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干部交流保障机制,对在艰苦地区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适时交流到市直机关或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加强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健全和落实退出机制,积极探索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努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注意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制定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有效措施,落实中央和省里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规定,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重才、育才、聚才、用才”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发挥市、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县(市、区)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度人才工作制度,把人才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抓好人才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突出重点人才培养,实施“振兴三明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高级技师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培养,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柔性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资源库,借鉴我市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奖励制度;借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做法,探索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到企业工作。使用好现有人才和本地人才,构建人才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金属深加工等5个产业技术联盟和海峡两岸林业合作研究所等7个平台;继续组织科技人员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组织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开展帮扶解困、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专家服务团的作用。健全人才考核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和合理流动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新创造、健康成长和安心创业的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五、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一)扩大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根据产业布局、经济板块、行业分工、专业特色和党员流向等实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以及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建立党组织,探索推行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居企联建和村居联建党组织方式。逐步理顺各类新型党组织和按属地、单位设置党组织的关系,明确各类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巩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成果,推进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加强民办中职、中小学党建工作。抓好具备条件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等重点行业及协会、学会等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立工作,逐步使凡具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健全以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阵地建设为内容的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各类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深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建立一套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组织“目标管理”、个人“设岗定责”机制,实行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的“六步工作法”,发挥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八个方面作用”),在抓延伸、抓提升、抓素质、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新水平。加强农村党建工作,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做到“目标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设岗定责”与民主评议党员和设立党员中心户紧密结合、实施“六步工作法”与推广“四议两公开”做法紧密结合,解决发挥“八个方面作用”不平衡的问题,努力提高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整体发挥作用的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建立“五位一体、共建共促”机制,按照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党员在支部内设岗的方式,推行“目标管理”、“设岗定责”,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的“三有一化”,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深化向三钢党委学习活动,广泛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和争做“四优”党员活动,健全“双向进入、融合共促”机制,做到“目标管理”、“设岗定责”与“党员责任区”紧密结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化“三级联创”和“四围绕、三创建、树新风”活动,建立“一岗双责、互促互动”机制,做到“目标管理”、“设岗定责”与“党员先锋岗”紧密结合,发挥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的要求实施“168”模式,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实施“168”模式,发挥高校党委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的要求实施“168”模式,发挥党组织在本单位履行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学生、外出返乡创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培养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的做法。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努力培养一批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实施“三向培养”工程和“三个一千”计划,每年把1000名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1000名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1000名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后备人选,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奠定人才基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县直机关优秀干部、乡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等办法,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企业董事长。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责任,完善实绩考核办法,定期评价履职情况。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大力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各类先进人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村级组织负责人报酬政策,探索建立村级组织负责人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推广村党组织书记“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经验,解决好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采取“一村一策”,抓好“难点村”整治和相对后进薄弱村整顿转化。

    (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三明市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组织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党员培训、大学生“村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工程,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管理服务,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坚持“党员义务奉献日”制度,推广设岗定责、党员中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队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的关怀帮扶,健全街道、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平台,扎实做好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党员“安家工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内表彰制度。抓好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工人、农民、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坚持和完善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制度,加强对驻村干部选派、教育、管理和服务,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从资金、科技、信息、项目上加大对驻点村支持力度。构建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党员动态管理,借鉴推广“临时党支部”、“流动党支部”等做法,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总结推广流动党员管理站做法,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技能培训、信息咨询、就业推荐、维权保障等工作。深入开展“联帮带”活动,推动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结对共建。在政策制定、财力投入上进一步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任务。加强条条为主管理和条块共管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支持。

    六、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始终做到依靠群众,坚持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始终做到联系群众,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问责等制度,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每月安排一天时间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及时接待群众来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建立乡镇干部乡情、村情经常性考察制度。始终做到服务群众,进一步落实“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以“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机在我手中耽误,不让业主在我这里受到冷落”的“四个不让”作为服务行为准则,扎实开展“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的“五比”竞赛活动,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制度,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公开承诺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倡导现场办公、领导督办、一线工作等有效做法,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城市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始终做到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等问题。

    (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注重调查研究,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安排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特别是经济落后、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工作拓展不开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从市级机关做起,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倡导开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会议,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压缩会议数量、经费、规模。认真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大问责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对敷衍塞责、渎职失职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对弄虚作假、作风飘浮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从严控制修建楼堂馆所,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规范公务接待,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应酬;严禁将公款用于私人接待,禁止巧立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培养优良生活作风,重视培养党员干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

    (四)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探索运用网络技术掌握社情民意,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和批评;会前开展相互谈心交心,沟通交流;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敢批评、真批评,敢讲话、讲真话;会后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平时也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严禁打击报复,不准压制批评,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

    (五)加强党性修养。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工作推进、激励约束、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四项机制,积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主导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检查,把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与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行风、民主评议机关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机关思想作风的合力,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树立为民负责、推动工作、公正廉洁、联系群众的形象。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一)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创新教育形式、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廉政提醒机制,落实好纪委领导班子负责人与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谈话、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四项制度”,切实发挥预警防范作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投资入股,以及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和利用职便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等以权谋私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便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领导干部兼职审批程序,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导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二)保持查办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对象、重要权力和重大事件的监督,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以及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部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制度规定,完善推广异地交叉办案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既要查处大案要案,又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文明办案和安全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机制,落实重要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制度,健全和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落实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实施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方案,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手段,继续在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继续推进对县(市、区)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勤廉巡查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继续推行办事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市直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干部勤廉双述职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结推广“户代表会议”制度,推行和组织实施以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五要”工程。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监督,保证司法公正。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并相互制约体系,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彻底清理“小金库”,规范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投资网上备案和审核,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深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三项工作,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乡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提升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环保、质监、药监、安监等市场监管部门权力运行,严肃整治监管不到位或滥用监管职权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以及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中介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防止权力不当介入经济活动。深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薪酬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创新,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八、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党建工作推进机制。要完善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党委(党组)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建工作制度。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指导机制,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设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选拔优秀人才从事党务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他们做好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党建工作创新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立足海西建设新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着力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充分尊重基层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提升、推广、宣传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和典型经验,每年推出一批党建工作精品项目并进行评比表彰。通过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更好地服务三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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