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今日福建省三明市召开维稳工作专题会议

[复制链接]
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10-4-13 08: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11日下午,我市召开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维稳工作专题汇报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市领导黄琪玉、刘道崎、刘鑫、袁德俊、梁晋阳、裴旭、徐铮、程立双、周银芳、江兴禄、李家荣、张发录、曾祥辉、夏钢、林俊德、朱昌贤、陈有极、洪明德、陈凤珠、王刚,市法院院长许先丛、市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等出席会议。

  市委书记黄琪玉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增长持续向好,社会事业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干部精神状态良好,社会总体和谐稳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维稳工作专题汇报会精神,特别是要按照省委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等省领导重要讲话和“六个进一步”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有效管控,更加扎实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抓发展与保稳定的关系,抓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为推进海西建设、加快三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黄琪玉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责任制,分工负责,抓好落实,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维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重视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物品和重点工作的管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前瞻性,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管得好、控得住。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狠抓落实,不断创新维稳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综治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要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并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掌握动态,抓住重点,分清性质,果断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巩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更加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创优争先活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维稳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市长刘道崎在会上要求,要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加快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以加快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稳定,以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又好又快发展。要抓重点。围绕重要区域,着重做好铁路沿线、矿区、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和学校、医院等区域的维稳工作;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做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工作;围绕重点群体,加大排查和管理力度,确保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刘道崎强调,要下移重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工作突破口用在基础性工作上,做到心中有数;要组织精干力量,实行责任挂包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去抓、有人去落实;要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迅速组织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巩固维稳成果;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到知事早、情况明、反应快,有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立双通报了今年以来维稳工作情况和当前维稳工作形势,并提出了做好下阶段维稳工作的具体意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夏钢通报了当前我市社会治安情况和做好下阶段工作的重点措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29粉丝

2827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