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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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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杂说 发表于 2013-7-16 17:3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注:2012年,中央1号文件主题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厅牵头起草河北省的实施意见,这个稿子连写带改16稿,上了两次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一次省政府常务会、一次省委常委会,历时四个月,最后由两办印发。起草虽然辛苦,但也有好处。一是通过写这个稿子,对农业科技教育的内容和规律认识更深了。二是设立了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老推们又多了一个肯定工作成绩的渠道,而且可能还是主渠道。三是成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省级创新团队,能够凝聚一大批专家为河北农业科技服务。)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冀办发[2012]19号  2012年5月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始终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农业连续八年获得丰收,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得益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近年来,全省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与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和先进省份水平相比,我省农业科技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研发能力不强。农业科技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资源配置不均衡,传统种植业研究占比较大,新兴特色产业研究较为薄弱,有突破性的成果还比较少;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企业中农业类比重不高,46个农业创新平台仅6个建在企业。创新转化机制不活。产学研衔接不紧密,转化平台和基地建设滞后,成果转化率不到50%,技术集成推广率不足60%。推广体系活力不足。基层公益性推广机构建设相对滞后,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试验用地不足,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21.7%,高级职称人员仅占8%;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少、实力差、功能弱。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2%,接受实用技术能力较差。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性力量,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当前,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根本出路在科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一产抓特色”的战略部署,把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摆到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来,统筹研究谋划,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围绕粮食、棉花、蔬菜、畜牧、林果、水产等主导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实现新突破;要突出“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八字重点,在农业生产关键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以农民易学会用为出发点,推广“傻瓜技术”、科技“套餐”,在农业实用技术推广上实现新突破;要立足转变方式、提高品质、精深加工、拓展市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实现新突破;要推动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在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的重要作用上实现新突破;要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上实现新突破;要改变“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在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走依靠科技、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道路,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
(一)着眼长远发展。抓住涉及河北现代农业发展全局性、方向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超前布局研究,加大研发和储备力度,力争在农业科技发展前沿不断有新突破。
(二)面向产业需求。从全省农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科研生产紧密结合,以“土、肥、水、种、密、保、管、工”为重点,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为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动力。
    (三)建设现代农业。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节水灌溉标准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现代农业技术体系。
(四)推动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统筹,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技术推广相衔接、与农民需求相融合的新途径,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实现跨越发展。“十二五”期间,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研发水平有新突破,推广能力有新提升,农民培训有新拓展,科技引领支撑现代农业的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畜禽、林果良种率分别达到98%、95%、9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技术集成推广率达到8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
三、加快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步伐
(一)推进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围绕提升主导产业科技水平,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精品农业科技示范、水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生物质能源开发、农业防灾减灾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农作物高效生产、畜禽健康养殖、果蔬提质增效、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突破技术瓶颈,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农业研究和极端气候事件评估,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
(二)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开展杂种优势利用、植物抗病虫机制、抗逆种质资源收集、资源高效利用、有害生物防治等应用基础研究,在谷子杂种优势利用、小麦抗病分子机制、耐盐植物筛选鉴定、农田节水机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加快农业生物、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精准农业等技术的前沿性研究,在分子标记育种、光遥感监测、抗虫基因克隆等方面取得一批自主创新成果。
(三)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实施种子科技创新专项,加强育种材料创制改良和育种方法技术创新,“十二五”期间培育200个有突破性的农作物新品种(系),抓好配套技术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发展10个年销售2亿元以上的种业集团。加强种子检验、区试、储备和新品种引进工作,鼓励企业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建立种子基地,在粮棉油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健全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体系,提高养殖业良种化水平。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46个省级以上涉农创新平台建设,新建一批畜牧、蔬菜、林果、水利领域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抓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园区总数达到50个,加快技术熟化、集成和示范。建设一批区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提高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以环京津区域为重点,每个县建成1个以上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科学仪器、文献、数据开放共享,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
四、大力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和社会化服务能力
(一)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健全区域性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公益性定位,分离经营性职能,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健全村级农业技术员和动物协防员“两员”农技推广队伍。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保持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条件建设,全省每年建设500个办公、实验用房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区域站。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县级财政要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利用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业兴农。深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创办经济实体和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有效激活科技资源,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十二五”期间,每年选派350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省级重点支持100个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建设100个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原岗位、职级、工资福利保留不变,职务、职称、工资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重要依据。科技特派员创业、成果转让、科技服务收入和技术入股分红为合法收入,创办的企业优先予以科技立项支持,享受国家相关支农优惠政策。对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引导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推广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拓展“太行山道路”,支持科研单位和高校与市、县开展合作共建,聚集科技要素,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鼓励涉农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开展农业科技教育、推广与服务。加强与国家科研单位、院校和周边省份特别是京津的农业科技合作。
(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市场为导向,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服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搞好辅导服务,加强示范社建设,促进规范运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到2015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万家,培育省级示范社1000家。探索建设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的路径和办法,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农村信息化示范,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一)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加强涉农强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推进河北省、农业部共建河北农业大学,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学科(群)建设,开展技术服务,促进人才培养,支持其办出特色和水平,成为全省农业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落实国家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政策,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院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农村及贫困地区等计划。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探索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提升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两院院士后备人才、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燕赵学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多渠道引进农业科技人才,加大领军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发挥我省院士联谊会平台作用,加强涉农院士工作站建设。省自然科学基金加大向农业领域倾斜力度。
(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提升基层农技人员学历层次、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对全省2万名基层农技人员培训一遍,选送2000人进行学历进修,聘用1000名大学生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特设岗位工作。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四)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切实加强农民实用致富技能的培训,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培训和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十二五”期间培训80万人。高质量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送教下乡,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系统培养具有中专学历的新型农民50万人。组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到2015年培训专业技术农民24万人。开展“百千万农业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行动”,每年开展普及性实用技术培训600万人次以上。加强气象信息员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5万人次以上。
六、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和推广步伐
(一)开展高产创建和标准园建设。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突出“八字重点”,集成推广高产技术,实现高产稳产和平衡增产。建设万亩示范片,推进整县、整乡创建,建设一批吨粮市、吨粮县。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推行供苗、栽培、施肥施药、采收销售“四统一”标准化生产。建设七大优势特色果品生产基地。
(二)实施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工程。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产业示范工程,加快示范场和特色示范区建设,推进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建设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提高水产养殖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完善植物病虫害测报体系,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检验、检疫、防治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建设省、市、县、乡四级监测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四)普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技术。加快推广麦田深松、玉米机收、蔬菜棚内作业、机械化养殖技术,提高关键环节作业水平。建设农机综合示范县和玉米、马铃薯、花生、水稻机械化生产示范县,形成主要区域、重点作物农机农艺结合技术体系。
(五)推广农业资源科学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广新型肥料、农药,提高肥药利用率,减轻面源污染。推广地力控制和培育技术,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加强农田节水技术推广,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广农业环保技术,发展生态农业。推广草场保护和恢复技术,保护草原生态安全。稳步发展农村户用(联户)沼气,加快发展大中型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抓好示范村建设。
七、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
(一)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健全科研资助机制,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和支持机制。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对熟化程度高、应用前景好、高质量实用型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二)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聚合科教推人才,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省级创新团队,面向产业需求加强研发,突出技术创新性;依托综合试验站集成熟化,强化技术实用性;利用示范基地应用示范,增强技术带动性。到2015年,基本形成从种子(苗)到产品的完整技术体系,提高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含量。
(三)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制定科技型农业企业认定标准及办法,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增强创新活力。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升级。鼓励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主导,建设中兽药、蛋鸡、葡萄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靠科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质量、上水平,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四)创新科研推广方式方法。把贴近农民需求作为科研和推广的基本要求,立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进行“配餐”式研发,系统性解决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问题;加强技术简化物化集成,以品种、产业为单元,开发提炼“傻瓜技术”,开展“套餐”式推广,便于农民操作应用;推广“三电合一”、“电波入户”,推动行政村宽带建设,建设科技进村服务站,推动技术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菜单”式服务。
八、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督促、服务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省科技厅负责召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省气象局、省供销社、省农林科学院、河北农业大学为成员,研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的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组织推进具体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二)提高保障水平。设立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制定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办法,加大对农业科技人员创业的引导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农民培训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省级科技计划要重点向农业领域倾斜,提高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省级创新团队建设,对新品种、新种质资源引进、繁育和推广给予补助,并根据省级财力安排“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鼓励开展种子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种子保险纳入地方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范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省、市两级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的信贷支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其中符合财政贴息政策的,可申请有关财政贴息补助。加强国际、省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省外先进农业技术。
(三)搞好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宣传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和各地转化推广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推广部门和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营造关心支持“三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发现、培育一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典型,认真总结提升,加强观摩交流,广泛宣传推广,让农民现场看、现场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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