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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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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 发表于 2009-2-16 1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

来源:《闽西调研》2007年第75期  作者:龙岩市建设局课题组  日期:07-10-09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当今世界,城市管理水平日益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构件。城建监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建设、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问题,一直困扰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此,迫切需要探索如何创新体制、机制,落实责任制,以利于长效管理。

一、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20034月成立了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城市管理这方面工作;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和环卫设施硬件建设,队伍规模和设施装备有较大改善;壮大了市、区两级城建监察队伍,逐年加强培训,素质逐步提高;反复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及违法建设等工作的专项整治,对这些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难点、顽症起到了抑制和缓解作用。城市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城市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但是,目前城建监察管理上还不尽人意,导致市民颇有微词的问题主要有:市容市貌管理上,一是乱停车的问题非常突出,街头显得杂乱而无秩序;二是卫生管理水平仍然不高,乱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等随处可见,尤其是暴露垃圾比较多;三是城市“牛皮癣”未得到有效根治;四是占道经营、移动摊点、店外店等“马路市场”未能有效解决;五是城市户外广告仍显杂乱,品位不高;六是占道洗车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集中反映长效久治的管理上还有不少问题,管理的层次水平还不高,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一个怪圈中反复,使“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往往成为一种突击和短期行为,难以见到长期成效。建设规划管理上,龙岩中心城市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未批先建、非法抢建、擅自改变土地和建设用途等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成为制约中心城市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公用事业方面燃气管理无照经营严重,治理成效不明显;建筑工地管理自2002年文明施工责任书改为承诺书后,力度有所削弱,洗车台设置有所放松,工地建材运输车辆、废弃土运输车辆“滴、撒、漏”污染路面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较大程度地影响了龙岩中心城市的建设,尤其是提高了城市建设成本,影响了中心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也将影响了龙岩的投资环境,影响闽西的腹地生态形经济枢纽建设。

(二)主要矛盾和问题

1、从城市管理体制看,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城市管理内容多,涉及部门多,政出多门,行政处罚权分散,其结果是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城建管理监察队伍被习惯称为“城管”,不少市民认为所有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都应由“城管”管理,管不好也都是城管支队的问题,却不知城监支队在城市管理中只是履行了一部分职能。二是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一个区域,一段街道,一个相近的事项有不少执法单位多头执法,其结果是提高了城市管理的运作成本,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特别是土地监察和规划管理的交叉尤为突出,好在目前两支队伍能够捆在一起执法。三是职责不明,关系不顺。在城市管理上市、区、镇(街)等各级政府间、各部门间及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的责任还不够明确,关系还不够顺畅,以至出现积极性不高、不作为等问题。四是队伍结构、数量和职能配置不合理,不均衡,适应不了城市发展变化的需要。五是程序繁琐,效益不高。城建监察队伍根据《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规定,属于建设系统内批后跟踪监察单位,适用一般程序以上的监察只有调查权,在调查终结后报同级专业行政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然后交支队执行。因此造成效率较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2、从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看:一是城建监察支队监管范围大,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现有人员编制只有82人,与建设部要求的每个城市城建监察队伍人员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五至八还远远不足,且支队承担管理的范围大(规划管理方面担负着中心城市185平方公里的规划监察任务)、任务多、执勤车辆、调查取证设备、通讯工具的落后和不足,也给管理带来了困难。近年来虽然全队每年加班加点近5万人/小时,但还是无法达到管理效能;二是现有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比较低下。支队含临时协管员有202人,正式员工82人(工人占60%以上),临时工有120名;文化程度科班出身的不多,大部分是初、高中,文化素质非常低;协管员素质低,在20077月以前,工资待遇不高,临时观念强,事业心、责任心差,影响了形象,影响了执法;三是执法主体不够合法,执法人员不穿制服,缺乏权威性。支队有执法证的共80人,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外出执法必须两个持执法证的正式干部才能进行,现有临时工全部只能是协管,没有执法权,支队工人多,严格上讲工人执法也是缺乏执法主体。但由于城市点多面广,尤其是近两年中心城市日益扩大,有时巡查管理只能靠协管员,执法主体不合法,有时白挨打,也将经不起被告。四是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明显偏低,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3、从城市管理的执法环境看:一是法制政策环境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这是影响城建监察效能的重要因素。主要问题是处罚的标准不明确,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现有的法规有的已经过时不适用。如根据有关规定,城监执法对违章者只能警告和罚款,而没有其他辅助手段,对不听劝阻而又不接受罚款的违法(章)当事人无可奈何,严重影响了监察效能。特别是现行的《城市规划法》没有赋予城建规划执法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对违法建设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便于执行。二是在人文环境方面,部份群众的素质哪不上时代发展,城市管理执法难度加大。部份群众大局意识不强,有的只顾眼前利益,认为自己不偷、不抢,管他占道不占道,违章不违章,极不配合城建监察队伍的管理。三是在政务环境方面,城市管理意识不强,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够,有的管理纯属被动管理。四是在舆论环境方面,舆论导向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城市管理执法难度大,很难得到群众的理解,市民的认可。

4、从城市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方法看:总体上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市城管办协调有力,初步总结和探索了一些城市管理的运行机制,城市管理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城建监察管理上运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管理层次低、效率不高,尤其是没有长效管理的措施,制约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一是还没有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运作方式,如舆论导向问题、监督考核问题、奖惩激励问题还没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还在探索之中。二是还没有一套规范高效的执法办案程序。如目前仍存在以罚代收,以收代管的现象,规划管理中由于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查处原则、方法和标准,查处中的灵活性也不够,严重影响了案件的查处率和查处的及时性;三是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方式单一,方法简单,手段落后,管理模式不规范,凭老经验执法,效益不高。

5、历史问题滞留,强堵不疏矛盾突出。一是相关设施严重缺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从业人员增多,但市场、洗车场、弃土堆场等设施严重缺乏,造成流动摊点随处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洗车业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建筑废弃土到处乱倾倒现象严重,只查处而无法疏导,激化了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到管理的效能。韭菜园路段脏、乱、差,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二是强堵不疏矛盾突出。特别是规划管理方面,龙岩中心城区1993年以来就停止一切私人建房审批和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把个人建房用地问题列入新村规划和小区规划中解决。但由于新村规划和城市小区规划建设步伐缓慢,城乡结合部、效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严重滞后,没有新村规划的住房困难户,个人建房长期无法审批;有的群众危房急需改造;有的因子女长大成人房屋急需扩建;有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个人有钱急需改善住房条件,而且近些年国家建设还不急于征地拆迁,政府又不允许批准建房,导致群众十分不满,对立情绪反映强烈,违法抢建、改建,违法抢占土地建房。对此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往往群众干扰和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有城市规划和建设上的考虑不全面不科学的问题,也有我们疏导措施不力的问题,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现行政策研究不够,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制

1、全面改革,打破现有的管理体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撤并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专门执法队伍,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管理关系,明确市、区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与权限。也即设立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龙岩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作为本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新罗区相应设立新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新罗区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在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行使原由各相关行政部门承担的,属城市管理中显见性、多发性、多重性、动态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人员的定编录用、经费保障、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关系、工作措施和要求等,均可参照2003年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中共龙岩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龙岩中心城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执行。

2、适当调整,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重新调整和配置有关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

1)新罗区成立新罗区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城市管理协调、督查部门,并搞好与市城市管理办公室的衔接。

2)新罗区成立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命名为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新罗大队,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受支队与新罗区政府双重领导。新罗大队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一个中队,大队成立一个直属机动中队,直属机动中队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力量支援,乡镇、街道中队按乡镇、街道辖区区域管理范围依据赋予的职权进行执法。新罗大队“三定”方案由新罗区政府研究,经费由新罗区政府解决,执法人员由市支队培训考试,由市支队进行资格认定,由新罗区政府录用。

3)调整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机构和职能。支队将原来的队、室进行科学调整,在调整内设机构的同时,重新明确各队室的职责和人员。

(二)创新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益

按长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部门的积极性、能动性,确保城市管理持续、协调、高效运行,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

1、建立城市管理统一领导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均成立城管办,城管办人员由相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人员抽调组成,对城市管理统一领导,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和日常的协调,综合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交通、环保、卫生、规划、城监和新罗区等职能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一是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发挥各自作用,确保热点、难点问题的及时解决;二是共同探讨和交流城市管理的工作经验;三是组织学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外地经验,提高管理城市的水平。

    2、建立城市管理岗位责任制。根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细化,按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与利益,明确考核奖惩办法,做到“包片、包段、包点、包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执法岗位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局面。

支队本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奖优罚劣、鼓励先进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市容管理方面,以大队为单位,划区域、定路段、定点,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并在核心城区的重点管理路段继续实行路段长负责制。重要区域和路段由支队直接赋予任务和管理,路段长与队员双向选择,灵活组合,使路段人员组成尽可能地科学化、合理化。路段长可以合理安排本路段队员排班、休息,可以支配支队下发路段的经费如奖励基金,还可以将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队员清退,交由支队按有关规定处理,真正做到责、权、利一致,充分调动路段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规划管理方面,制定《规划监察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办法》和《规划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分组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目标到人的管理机制,并实行案件主办制,层层负责,力求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

3、建立城市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由市城管办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各级各职能部门,对城市管理进行综合管理,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管理机制。及时收集城市管理各类问题,明确责任部门,迅速分转各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和管理,市城管办抓好跟踪督查和反馈工作,尤其是建立与“110”的社会联动。

4、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三级监督管理,即由市城管办牵头成立市一级考评监督小组,每月对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管理成效等进行有效的跟踪考核,每月考核情况与年终总评挂钩,奖优罚劣,选优评差;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成立内部考评监督小组,对所属的科室、队、组每周定期进行考评;科室、队、组每日对区域、路段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巡查考评。城市管理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从而形成层层监督考核机制,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5、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主要是研究如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在赋予责任的同时,给予权力,制定奖惩办法,严格督查,奖惩兑现,解决“干和不干一样个,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执法积极性。如市容管理上:一是在路段长负责制的路段树立党员先锋岗、五四青年岗、八一军功岗、巾帼示范岗等四个示范岗,这些路段分别由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团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妇女组成。二是市容管理实行行政管理和绩效双向考评。在行政管理方面,对市容管理人员上班情况、仪表着装和执法情况等三大项十五小项进行全面督查。在绩效考评方面,则涵盖了市容市貌管理中常见的三种占道行为、六种摊点和“六乱”现象。三是开展评选红旗路段和先进路段活动。根据每月的督查情况,支队将视情评选2~3个红旗路段,年底再评选先进路段,并对红旗路段、先进路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6、建立舆论导向和监督机制。主要是针对市民认识不高,素质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大局意识不强,管理意识不够,执法不力等问题,加强宣传报道和教育,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公德意识,强化职能部门责任,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形成爱管、乐管、助管、护管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及时报道城市管理工作动态,表扬好人好事,曝光违规和不道德行为。二是充分利用市区各居委会宣传专栏设立“城管之窗”,每月由城管办编写一期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宣传提纲,发送各居委会,在“城管之窗”栏上进行宣传;利用中小学校和市民学校对中小学生和市民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必要时可组织“城市管理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导向和监督效果。

7、建立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机制。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这是城市管理切实可行的办法。城管中,要把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政府工作的重点问题作为城市动态管理、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和新罗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以整治占道市场、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违章违法建筑和饮服业实行煤改气等专项整治为主的一系列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并切实做到整治一项、巩固一项、管好一项,使城市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长效化、法制化。二是结合实施“畅通工程”,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清理整治违章进城的人力三轮车;会同交通、交警部门整治占道修车、洗车等。

8、改进管理手段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如市容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市容督查,由市城管办聘请负责任的老干部老同志任市容督察员,充分发挥市容督察员队伍作用,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力度,变单一督查为全方位督查,对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和各部门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整洁。二是城监支队将城区主次干道按一定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级道路管理的标准,严格落实一、二、三级道路管理的标准,保持主次干道市容市貌规范、有序。三是牵头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奖罚机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评比标准,每月、每季评出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前三名、后三名单位、门店。并将“门前三包”管理情况列为路段考评的重要内容,实施支队和大队两级检查监督机制,每月对路段管理人员“门前三包”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年终评先奖优的依据之一,兑现奖惩;开展“门前三包”百分制考评活动,每月定期对“门前三包”管理单位进行积分制评比,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开展“门前三包”示范评比活动,每季评比一批“门前三包”示范路段和示范单位,并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和曝光,对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对不落实责任、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处罚,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9、制定和完善执法人员守则和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活动。支队拟逐步梳理,统一制定和修订、完善《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活动;统一制定《城市管理执法程序规定》、《城监行政执法人员守则》、《城监执法人员执勤规则》、《廉洁自律规定》、《队容风纪暂行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执勤手册》、《执法人员“十不准”》、《执法人员违反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三)加强支队自身建设,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

在自身建设上,也要更新观念,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办法,有新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三是注重点滴培养;四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逐步修改补充完善管理制度;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奖惩分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六是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此外积极探索和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推动我市城建监察工作上台阶。

(四)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大力整治违章建设。建立健全规划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对重点项目周边、主要道路两侧及严格控制区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寻求建立规划监察的分级管理体制,把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制止违法建设作为新罗区政府各级组织任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将城区、规划新区及近期建设项目范围划定为严管区,城市规划区的近郊区实行委托监管或联合监管;对遗留问题进行清查补办。

2、大力整治暴露垃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除;改进和增加街道卫生设施;严格落实店主“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卫人员的路段责任制。此外,对于暴露在未硬化道路两侧的垃圾堆,可采取建筑围墙隔离,并广告美化的方法解决,重要路段可早计划早安排,提前投资搞好地面硬化。

3、切实解决“马路市场”问题。总的原则是“突出建、强力疏、着力管、定期研”。重视市场规划布局,改造现有简陋的农贸市场,想方设法增加营业面积,重点研究并解决城区农贸市场的“一场多用”问题。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有计划地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如开辟“早点放心工程”点,增设夜市市场点等,规划、城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上述问题,不断采取新措施,最终达彻底消除马路摊点的目的。

4、大力整治城市“牛皮癣”。从疏导入手,在住宅小区、街巷增设公共广告栏,增加公共橱窗和告示牌,在新闻媒体增辟公共广告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攻势;职能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能明确职责,查处时要着力追源头、捣窝点。公安、工商、城监、卫生、电信等部门要适时联手组织专项整治,加强错时巡查,对“牛皮癣”制造者必须严罚,以保护城市的容貌。

5、综合整治城市户外广告。切实改善街容街貌,特别是户外广告规划,要以增美、增光、增彩及与城市建筑和周边环境谐调为原则,体现城市特色,街容特色和企业特色;高质量、高水平地规定户外广告设置标准;重视霓虹灯、双向外打灯、泛光灯、轮廓灯和影视大屏幕的设置,使户外广告的设置更亮、更美、更富生机和活力;按规划和标准先抓样板街、示范街,然后由线到面全面展开。

6、着力解决马路洗车问题。洗车业随城市机动车的剧增应运而生。目前,我市的洗车点除部分为单位自建外,多是不规范的路边店。这些店在马路上冲洗车辆,影响市容市貌,直接破坏道路等基础设施,且严重妨碍交通,违反环保规定。因此,洗车点问题必须重点加以整治。

 

                                                                                             课题指导郑景文

        :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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