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报告

  [复制链接]
lzf3736819 发表于 2019-10-8 09: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培训班
这篇文章正好需要,太好太及时了,哈哈哈哈
 
zpf1027 发表于 2020-2-8 11: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按照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落实省市纪委视频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节点的“四风”纠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大海汪洋 发表于 2020-2-14 17: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秘网虚拟稿费
接到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把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出现“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了严防“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全局上下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严肃纪律、严守规矩。局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带头执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robingrrrr 发表于 2020-2-17 13: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关于破解纪检派驻机构“不想、不会、不敢”监督的思考

     纪检派驻机构既是监督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视器”,又是执纪问责的“啄木鸟”。在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大多数的今天,基层纪检派驻机构由于与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面对面”,对各级党员干部执行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更明、效率更高,因而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但与所肩负的重任不相适应的是,少数基层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存在着“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本文结合市城管委纪委及委属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的工作实践,就如何让派驻监督更好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一、当前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不想监督的表现和原因
1、担当精神不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虽然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统一管理主要停留在业务工作指导方面,在人事管理上派驻机构干部与上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相比,还没有充分实现“流的动、转的开、出的去”。因而有的派驻机构干部存在着“天花板”心理,认为派驻机构交流难、提拔慢,自己政治上没有了奔头,于是行动上就降低了标准,工作上就容易放任自流。有的临近退休年龄,认为自己就要“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希望日子“舒服些”,因而由业务口转岗到纪检口,只想平平稳稳“到站下车”,于是进取精神弱化,精神懈怠滋生。有的抱怨纪委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不可不认真,又不可太认真,最后成了“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工作得过且过。
2、受制考核机制,利益瓜葛削弱监督。现有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机制,考核评比成果直接与干部职工的奖金待遇挂钩,出现不廉洁问题则“一票否决”,影响包括派驻机构干部在内的整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奖金待遇。无论是驻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还是派驻机构的干部心理上一方面痛恨“害群之马”,另一方面害怕自己的利益受损,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又不愿严格监督。
3、思想患得患失,监督睁只眼闭只眼。目前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存在矛盾,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福利、办公条件、后勤保障、晋升提拔、行政经费等由驻在单位管理承担,大多数派驻机构干部系本单位土生土长,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难免出现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和人情观念,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尴尬局面,致使在具体的执纪过程中,只要违纪不是“太出格”,不违法,都会“差不多算了”。
4、维护班子团结,同级监督失之于软。双重领导体制下,派驻机构负责人同时兼任驻在单位的党委(组)成员,实施的是同体监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受驻在单位党委书记领导,监督者受被监督者的领导这种体制设计,客观上存在矛盾。实际工作中,派驻机构受党委的领导和制约,远大于上级纪委的领导和制约。派驻机构体制上仍是党委的内设机构,党委往往对同级派驻机构享有支配权,派驻机构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不得不看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在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虽然能够得到驻在单位的通力支持,但不能对全局产生根本性的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讲,派驻机构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正确履职,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特别是驻在单位一把手的支持力度。同时,评价一个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传统观念中,班子是否团结一致,领导干部能否团结周围的同志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总是让人不太舒服的事情。因此,派驻机构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难免乏力。
5、“三转”不够到位,棘手事导致消极监督。绝大多数派驻机构的干部还是驻在机构的编制,再加上回上级纪委汇报交流的机会不多,享受“家”的温暖比较少,行为定势和思维惯性根深蒂固,对自身是上级纪委派驻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缺少认同感和归属感,遇到问题向驻在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不够。同时驻在单位党政各级领导和干部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思想认识没有转变过来,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依旧给派驻机构进行职能分工,组织各类业务检查时指派派驻机构人员参加,或是上级纪委下发的文件和牵头或参与的工作,无论是主体责任范围还是监督责任范围,一股脑都交给派驻机构负责。对工作中一些棘手的或推不动的工作也以监督的名义,推给派驻机构,发挥派驻机构的“开山斧”和“冲锋队”的作用。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也难以推脱,即使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将一些业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但个别主责部门存在不接招的情况。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精力和工作积极性。此外,由于派驻机构,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在选拔任用“出口”中的困难,有的干部存在着“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对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不愿放、舍不得放,或是“明放暗不放”,想着通过抓中心工作干出成绩,想着今后转岗提拔,自然不想监督太严形成工作机制对今后自己开展业务工作造成不便。
(二)不会监督的表现和原因
1、政绩观念有偏差,执纪能力锤炼不足。长期以来,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过多地注重不廉洁案件的查处,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问题执纪问责不多,对干部职工党规党纪的思想教育也不太重视,自身对党规党纪的学习也不多,甚至少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认为本单位“没有滋生不廉洁的土壤,没有产生‘四风’的空间”,眼中看见的都只是不廉洁案件的线索,执纪监督局限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存在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情况。由于长期缺乏党纪党规的审查实践锻炼,现行部分党纪党规又存在着尺子定性量纪难、执行难的问题,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执纪监督的“利剑”难免“生锈”、“迟钝”。
2、习惯沿用老办法,创新意识有所欠缺。面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工作新要求,有的基层纪检干部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抓手,思维观念和业务素质还跟不上形势发展。观念上比较保守,在案件线索的来源上习惯于守株待兔,坐等上级移交和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廉政风险比较大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在查找违纪线索上,不够敏感,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不太会抽丝剥茧,通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实质。特别是面对查纠“四风”新变种和新手法方面,如何及时发现还没有有效的办法,工作中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明察暗访等手段。
3、专业背景有欠缺,机构编制不够合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派驻机构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派驻机构的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政部门,管理模式上必须要走专业化的道路。干部配置应更多注重吸收具有组织、财会、法律、审计、工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目前,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管理上与一般党政部门没有多大区别,很多干部都是从其他业务部门或党务部门转岗到纪检监察组织的,属于“半路出家”,真正具有与纪检业务相关专业的人员较少,工作中对信访初核、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环节不熟悉,面对案件审理、定性等也力不从心。特别是当前违纪违法行为越发隐蔽、越发高智能,对纪律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更高,专业背景欠缺导致的业务能力短板日渐凸显。以市城管委纪委为例,市城管委有15个委属单位,全系统1200多名干部职工,纪委(含纪委书记)编制人数为3人,另从下属单位借调2名同志协助工作,5名同志中尚无学法律、财会专业的。多年来在初核线索、查办案件和巡访工作中,通常需要借调委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或其他业务处室、单位的干部予以配合。由于这些借调人员本身也担负了本处室工作,精力上有时难以集中,办案保密性、工作时效性上难免受影响。委属纪检监察组织也存在着人员难专职、时间难专用、任务难专一、监督难落实的问题。委属单位中仅有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城管支队内设纪委,其他单位为党政办或业务工作人员兼顾纪检工作。受机构编制的限制,委纪委及委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力量先天不足,后期又难以通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调整。
4、新老交接有断层,业务培训亟需改进。纪检业务的专业性使得从一名纪检业务“门外汉”成长为纪检业务的“行家里手”需要较长的培养周期。目前,市城管委派驻机构专职纪检人员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兼职干部绝大多数为“半路出家”,而且不少都是近年来新调整到位的,存在着“上岗前没有培训,上岗后没空培训”的现象,对纪检业务不太熟悉。同时由于职数编制的原因,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提拔的出路又主要在于其他业务口,所以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的一些年轻干部刚成为业务能手,又被提拔交流出去。这些均不利于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整体业务素质能力提升。由于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较少,业务工作各有分工,存在着“不用我用谁”的尴尬处境,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个别干部更不愿意主动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一些50后、60后年纪较大的纪检干部不能熟练运用电脑,工作中常常拿着手写的材料求助同事帮助电脑录入、打印,降低了工作效率,甚至还会造成一些案情泄露。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学的多,就肯定干得多”,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考评机制下,学习的动力不足。此外,现行的教育培训难以覆盖到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一般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会不多,造成亟需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的一线年轻干部只能在工作中“摸着石头过河”。教育培训的模式也较为传统和单一,主要还是训前发放学习材料,“你讲我听,你教我学”的教学方式,对博客、微信、微博新媒体等技术手段运用不够。在培训内容上,也多是综合类培训,与监督业务息息相关的金融、财会、法律、工程等方面知识培训不够。不仅如此,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组织人员有限,要对接上级纪委多个职能厅室,经常忙着应对检查考核、调研考察、统计上报数据等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有时候由于人手紧缺不得不放弃培训机会。
(三)不敢监督的表现和原因
1、怕查出问题得罪人,今后工作难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虽然是一个需要“黑脸得罪人”的工作,但有的干部认为如果在驻在单位干部职工中“树敌过多”,得不到广泛认同,久而久之派驻机构及纪检干部难免被“边缘化”,日常的监督执纪也会受到消极抵触,反而不利于今后工作开展。
2、怕严格监督伤和气,个人进步难实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妨碍团结、监督下级伤了和气”的思维在一些基层纪检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并且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是从其他业务口转岗而来,今后选拔任用也要转岗到其他部门,所以难免人情困扰,为避免今后在选拔任用中丢“选票”,得罪人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即使到达“天花板”的干部碍于同级甚至上级的人情压力,在具体监督过程中也不愿动真碰硬。
3、怕管的过死阻发展,中心工作难推进。一些基层纪检干部思想上对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没有理清,认为监督严了,限制多了,反而会成为干部职工完成中心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造成“为官不为”,阻碍中心工作的发展,从而对一些可查可不查的违纪问题不了了之。有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甚至怕查处违纪案件给单位抹黑,以致年终考核时影响自己的政绩和干部职工的收入待遇,或者出于其他的利益考虑,工作中有意淡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有意弱化基层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
4、怕业务素质不过硬,查处问题难服人。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同,各管一块,对彼此的工作日常交流比较少。客观上,造成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以及其他纪检干部难以及时准确了解班子成员及职能处室的工作情况等有效信息,“再监督”难以发力。特别是在一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领域,派驻机构干部专业素质有限,监督实效不可避免的存在“打折”的现象。有的纪检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格,“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存在“灯下黑”的情况,执纪者违纪难以服众。有的纪检干部不注重学习,业务素质不过硬,在执纪问责中因为怕闹出笑话而不自信,造成不敢监督。
二、推动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建议和思路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具有一定独立程度的双重领导体制
1、明确派驻机构外部监督地位,保持监督相对独立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虽然对派驻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是没有明确派驻机构的外部监督地位。因此,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今天,破解派驻机构“不想、不会、不敢监督”,首先要解决法律法规层面上的派驻机构外部监督地位的确立问题。在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更加明确派驻机构是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进行指导、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派驻机构相对于驻在单位的外部监督性质。根据外部监督的基本理念逐步调整监督体制机制,使派驻机构更加集中于执行上级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更加明确派驻机构相对于驻在单位的超脱性,使派驻机构接受派驻主体领导、对派驻主体负责的制度设计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要完善制度和机制的配套衔接,突出“派驻”属性,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保障和落实派驻机构参加重要会议、询问谈话、查阅文件和财务账目等对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确保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工作情况,避免派驻机构被边缘化。
2、改进和完善统一管理体制,理顺和厘清派驻机构工作关系。建议按照垂直管理的工作模式,改进目前的派驻机构
本帖隐藏的内容

的统一管理体制,除部分工作后勤保障、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党(团)组织关系外,人员编制、选任晋升、福利待遇等与原单位脱钩,纳入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落实《中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精神,改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等派驻机构负责同志由原单位产生的方式,实施新提任派驻机构负责人“异部门选拔”机制。加大上级纪委、监察局在派驻机构选人用人上的话语权。同时明确派出机构和驻在单位在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费用上的投入比例,由派出单位直接下拨,驻在单位专款专项代为管理。同时,从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出发,建议设立专门的派驻机构管理室,或者在纪检监察室加挂牌子,明确专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工作,经常深入到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听取情况汇报,了解真实情况,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派驻机构执纪监督提供坚强后盾,让派驻机构干部有归属感,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3、优化派驻机构设置模式,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力度。双重体制下,要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在保持派驻机构相对独立的同时,必须紧紧依靠驻在单位党委,取得党委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因此要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推动驻在单位党委及派驻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级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必须为”内容,划定“责任田”。制定负面工作清单,明确“不可为”事项,设定“禁飞区”。以此明确哪些工作必须由驻在单位独立完成,哪些工作由派驻机构独立完成、协助完成,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在制定责任清单的同时,建议驻在单位设立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与机关党委、组织部门或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力量分散、人员不足的矛盾,因此建议探索实行单独派驻和分片派驻相结合的派驻模式。分片派驻中,可根据驻在单位的规模、性质、人数、职责范围、职能相关等情况,分门别类进行派驻。特别是在无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的基层单位,要取消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员兼职工作,实行集中办公,明确其专职负责1至3个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明确派驻纪检监察员任免相关规定,确保了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高素质选拔以及队伍的相对稳定,从而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增强监督效果。
(二)优化编制结构,提升业务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1、合理调整人员编制结构,增强纪检机关专业性。建议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合理调整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数量,更加注重人员的专业结构,吸收具有组织人事、财会审计、法律侦查、工程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广泛、精干合理,能够有效履职的派驻机构人员队伍,走纪检监察专业化的道路。具体工作中,按照依规治党的要求,多采用科学的系统分析方法和信息化的工作手段等手段增强纪律审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
2、严格任职标准,拓宽和畅通“入口关”和“出口关”。建议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机制,抬高进入“门槛”。特别是要转变“安置性岗位”和“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选人用人观念,打破传统的惯性思维,将“求贤纳贤”的视野扩展到系统外,选用一些有一定监督执纪经验和专业专长,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配强派驻机构。加大派驻机构干部与上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之间的轮岗交流力度,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派驻机构干部与派出机构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期满后必须轮岗,尤其是要注重选派一般年轻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一线锻炼才干。合理设定交流年限,派驻机构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期满后,可以选择交流,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锻炼。此外,对于跑风漏气、不敢担当、无所作为等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也要坚决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3、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的不断推进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建议上级纪委、监察局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轮训机制。每年年初从纪检监察基础知识、纪律审查业务知识、案件监督审理等方面分别制定专项能力素质提升方案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改变“台上讲、下边记”灌输式的讲课方式,建立“自己导、台上演、大家看、专家评”互动融入式的教学方式,使培训更加生动有效。积极运用网络平台,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干部QQ群、微信讨论群等,定期发布信访举报、问题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财务审计等方面业务知识,使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可利用闲暇时间,通过手机随时学到各项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此外,进一步加大岗位技能竞赛、办案交流、跟班作业和挂职锻炼等实践学习力度,学以致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三)创新监督方式,深入推进“三转”,探索“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有效模式
1、把纪律教育放在首位,增强驻在单位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派驻机构处在纪律检查的最前线,在“用纪律和规矩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中应当也必须承担更为突出的责任。俗话说,井没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派驻机构应当增强自身权威性,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用更多的精力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严格对照《党章》和各项党纪党规要求,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惩处,在“严”字中不断唤醒和增强全体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行为习惯。在全体党员逐步形成守规矩、受监督的思维和行为习惯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破除“不想、不敢”监督的观念,主动作为,强化监督。
2、把抓早抓小作为重点,给纪律和规矩“通上电”。派驻机构要全面深化对执纪监督的认识,既要坚持全面,不能只盯着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而要把全体党员作为监督对象,既要抓好反不廉洁工作,又要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履职的重头戏,回归党章对纪委定义的“原教旨”,通过抓纪律抓规矩来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扯衣袖、咬耳朵、踩刹车、敲棒子,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同时要针对纪律审查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法手段,锤炼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的能力,让“四风”和违纪现象无所遁形。特别是在治理微不廉洁和“四风”问题中要坚持“木鱼天天敲”的方法,常长结合,组建常态化暗访组,以查阅资料、随同办事、电话查询、情景再现等多种形式,常暗访、常曝光、常警示、常问责。2014年以来,市城管委纪委为改变一些委属单位的惯性思维,抓早抓小抓预防,主动出击,采用约谈和巡访两种手段及时纠正全委系统干部职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一些问题和现象。在约谈中,不仅约谈委属单位,还约谈委机关处室,约谈内容上有所侧重,始终紧扣各单位、各部门职责特点和岗位风险点,不玩虚,不对空,不讲天花乱坠的大道理,不谈漫无边际的小八卦,一针见血,实实在在,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约谈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在巡访中,着眼于发现问题,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现象、体现“啄木鸟”的特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把压紧履职责任作为抓手,推动派驻机构履责有方尽责有为。有的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处的经验不足,建议探索建立问题会诊机制。对内协调驻在单位财务、组织、工程、执法等业务部门结合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年度考核结果、信访举报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会诊“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对外协调上级纪委、监察局分管纪检监察室在问题审查阶段予以指导和帮助,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增强派驻机构纪律审查的业务能力。与此同时,坚持分层与分类系统结合,考评结果与奖惩激励全面挂钩的原则,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尤其是要强化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考核主导机制,强化分类别的考核量化机制、强化有侧重的考核推动机制。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推动“一案双查”落地,制定“一案双查”的实施办法,对其适用情形、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责任追究进行清晰界定,对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派驻机构敢于监督。
 
三院在偷菜 发表于 2020-6-3 15: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干部大调研活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f666030 发表于 2020-10-1 21: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132132131255555555555555555555
 
王頔 发表于 2020-10-9 19: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接到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把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出现“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了严防“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全局上下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严肃纪律、严守规矩。局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带头执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都成 发表于 2021-1-6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呼儿将出换美酒 发表于 2021-1-17 09: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让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杜绝了中秋国庆期间出现“四风”问题
 
中庸 发表于 2021-2-6 11: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组织全局认真学习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让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杜绝了中秋国庆期间出现“四风”问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

粉丝

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