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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昌源同志在县委第三季度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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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1 03: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林昌源同志在县委第三季度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5-10-19 16:40:22 被阅览数: 1530 次 来源: 尤溪县委办公室

 

 

 

林 昌 源

(2005年10月17日)

 

同志们: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县委第三季度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会议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为扎实的工作,全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工作,促进平衡,进而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共保稳定的良好局面很有益处。刚才,传松同志分析了当前我县社会稳定形势,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梅仙、西滨、尤溪口等乡镇的主要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联系实际抓落实,把第四季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紧迫感

10月8日—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突出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要目标之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县综治各成员单位,涵盖了我县各条战线,大都是领导机关和综合部门,在全县上下积极实施项目带动追赶战略中,综治战线不能无所作为,如何紧密联系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好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推动我县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在新一轮的大发展中实现新的飞跃至关重要。政法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硬措施,通过扎实的工作,过硬的业绩,为创业富民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我县政法综治部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紧紧围绕和谐平安这个主题,大力夯实社会治安防范基础,不断提高治安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由于我们加大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乡镇对综治工作普遍更加重视,基础更加夯实,措施更加有力。第三季度,全县综治基层基础全面加强,防控体系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比较落实。1—9月,全县刑事发案同比下降了6.9%,重大刑事案件发案下降6.1%,侵财类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该类案件同比下降15.6%,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这说明,我县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思路是对头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主要表现为:社会生活中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八类案件、团伙犯罪升幅较大;有的乡镇和部门认识不够到位、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比较被动;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还有较大差距,舆论宣传力度亟待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稳定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推进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深入开展中,维持现状会导致落后,慢进也会掉队。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只有确保稳定,才能抓住和用好这个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只有确保稳定,才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只有确保稳定,才能为妥善解决我们面对的各种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既要充分肯定成绩,看到有利条件,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又要正视薄弱环节,充分估计不利因素,居安思危,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把全县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做得更好,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实现尤溪在八闽山区和谐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瞄准目标,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整体水平

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我们做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总体目标来展开,努力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目标要更高,要把维护稳定纳入到建设和谐平安社会这个大课题中去谋划、去落实;二是工作要创新,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研究新对策,探索新路子;三是成效要更明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影响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防止引发不稳定的事端,又要着眼长远,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1、矛盾要解得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关系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县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企业改制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因村财村务、环境保护、退伍军人安置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因边界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有的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时间较长,原因较复杂,不妥善处理,很可能酿发大的群体性事件。衡量和谐平安的标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矛盾纠纷少,出现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调处,不使矛盾积淀、激化。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利益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决策、上项目、搞建设、办事情,都要符合群众利益,决不能侵害群众利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立足调早、调小、调好,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务必在初始阶段下大力气解决好,防止矛盾积淀和激化,防止小事闹大酿成群体性事件。政法机关要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法涉诉大接访活动,认真分析和查找各种涉法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把我县涉法信访、上访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化轨道,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问题。

2、局面要稳得住。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控制治安局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虽总体上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仍然不容乐观,刑事案件发案数仍然处于高发状态,尤其是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发案不断,危及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的安全感,也是对和谐平安的严重破坏。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坚持集中行动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重点治乱工作,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坚决扭转少数地方治安不好的局面。特别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打黑除恶工作,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协同作战,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治安大局。政法部门要有骨气,脊梁骨要挺起来,敢于碰硬,敢抓敢管,把正气树立起来;既要全面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又要依法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严惩腐败者,为和谐创业创造宽松的环境。

在抓好打击整治的同时,要紧紧跟上治安防范措施,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要加强九大防控体系建设,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到位,不能图形式,不能搞花架子,一定要注重实效,力求发挥最大效用。要坚持专群结合,严密治安防范网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下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推进治安防范工作社会化。各乡镇治安巡逻队真正建立了没有、作用发挥了没有,政法委、综治办要加强这方面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技防工作投入,提高防控体系的科技含量,要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加大城镇街道和要害部位巡防密度,坚决防范和打击街头犯罪,真正做到管得严、防得实、控得住,防止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尤其要扎实开展枪爆物品大清查活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3、基础要筑得牢。基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治安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各种矛盾纠纷要靠基层去化解,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要靠基层去落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乡镇综治办是各项综治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分析当地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和督促检查辖区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还要组织协调综治成员单位及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好作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治安防范工作;协调辖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和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从事大量维护稳定、信访、调解等繁重的具体工作,是党委、政府必不可少的参谋助手和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当前,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综治组织建设的文件要求,下决心把乡镇综治机构设置、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享受政法干警待遇、经费保障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确保乡镇综治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有钱办事。同时,按照“机构一体化、职责具体化、队伍专业化、制度经常化、内容规范化、经费正常化”的要求,扎实抓好基层综治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两所一庭、村两会的组织建设和培训教育力度,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基层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确保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拓展到边、延伸到底,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真正落实。此外,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4、氛围要造得浓。首先,学习先进典型的氛围要造浓。县委作出开展向台溪司法所学习活动的决定近三个月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多角度、深层次挖掘台溪司法所先进事迹的精神内涵,让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在这基础上,大家要进一步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队伍建设中的差距,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结合实际,弘扬先进典型,用好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县形成学赶先进、整体互动的良好建设态势。同时,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先进典型,使先进典型保持旺盛长久的生命力,使之与时俱进、永葆先进。其次,平安宣传的氛围要造浓。要立足于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宣传攻势,提高宣传实效,唱响平安建设主旋律,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多下功夫,做到多种阵地同步启动,多种工具同步使用,多种手段同步上阵,让平安观念深入人心、广为人知、家喻户晓。要立足于提高群众参与率,加强思想教育,拓宽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主体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要立足于提高群众满意率,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罢休,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充分展现平安建设为人民的宗旨精神。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已发出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尤溪”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抓好落实,开展情况要及时报给县综治办、平安办。

三、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责任要加大。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是关键,责任制是保证。过去,有的地方出现一些影响稳定的问题,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清、效率低下,致使矛盾积淀、激化。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年起对平安建设验收不达标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综治副书记以及平安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谈话告诫;对工作不负责任,检查验收影响全县大局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半年后进行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组织处理。综治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年度立项工作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综合性荣誉称号及其奖励的资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使用。要规范综治实绩考核,对综治责任人履行保一方平安责任的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治五部委进行定期考核和专项检查,考核结果同综治责任人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和国家公务员年度等级评定直接挂钩,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合力要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在于综合,难点也在综合。维护社会治安,仅靠政法部门唱“独角戏”不行,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搞好“大合唱”。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齐抓综治工作的合力。综治成员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所在社区的综治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把综治工作由单位和系统内部向社会延伸。要通过深入发动群众和充分调动社会单位,特别是综治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使综治工作由上至下,由内到外,覆盖全社会,确保我县治安形势在平稳中有新的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职责,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搞好调度,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3、落实要有力。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在下乡检查指导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时感到,之所以存在平安建设水平不够高,建设氛围不够浓,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责任不落实。在各乡镇都有乡镇班子成员挂点包片工作制度,但据基层同志反映,这些班子成员在下村、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时,往往过问计划生育工作的多、过问经济建设工作的多,而很少甚至没有过问平安建设工作,从而导致基层单位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为此,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县处级领导中率先开展平安建设“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平安建设调研;抓一个示范村或示范单位,树立典型;解决平安建设中的一个实际问题。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也要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作为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不仅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综治、维护稳定的责任,对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平安的重大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适时调整,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所分管行业、部门的综治工作。同时要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状况,及时了解建设“平安乡镇”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式下综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主动适应、奋发有为地做好工作。要做好迎接考评验收工作。现在,距年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考评验收时间只有两个多月,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补缺补漏,努力实现创建目标。要加强经费保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保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保障机制,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得到落实。今年拟达标的乡镇平安建设经费要达到人均1元,这是硬指标,不能因此影响了考评验收。

同志们,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尤溪”建设,保障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为保障第四季度社会安定稳定、全面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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