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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便民春风行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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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闰 发表于 2018-2-11 1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和省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甘地税发〔201753号)文件要求,2017年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高度重视,继续开展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靠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

为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平凉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平凉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对全市2017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要求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具体任务负责,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制定措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要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同时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堵点”“痛点”“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二、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一)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我局积极与国税联系协调,从国税局提取纳税人申报次数情况,对于国税局核定为按季征收的纳税人,严格核定为按季征收。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期限认定和修改的有关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大力推广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和移动APP自助办税业务,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纳税申报,将网上申报作为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减少窗口办税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效率、节约征纳成本的有效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让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网上报税的优越性和便捷性;二是加强与电信、银联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按照职责划分、互通有无、密切配合,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确保联网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推进过程中坚持全程跟踪强化辅导,通过现场或电话指导,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使用网上申报6125户,占全局总申报纳税人12542户的48.84%

(三)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重点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表单填写、接受税务检查等负担。整合各类到户检查任务,不得安排分项和多次到户检查;改进纳税人报送资料方式,减少纸质资料的重复报送;减轻表单填写负担,扩大“免填单”、“预填单”业务范围。

(四)全力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办税模式。我市崆峒区国地税办税服务厅成功上线运行“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目前,已实现了窗口工作人员在一台计算机上同步操作国、地税金三系统,分别征收双方税款,为纳税人办理国地税双方涉税业务,这一模式在纳税人代开发票环节应用已非常普遍。在国地税两个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行后,国地税双方注意纳税人的分流引导,确保最大程度的方便纳税人办税。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创新合作,在灵台县稳步推进,探索建立成熟的工作模式,确保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合力共赢,深化国地税协作

(一)通过信息共享加强管理。联合为2166户纳税人办理了设立登记,为6952户纳税人办理了变更登记,为2785户纳税人办理了注销登记,共享国地税双方内部涉税信息8105条,联合采集财务报表8267份,联合开展了6次税收宣传,联合开展了27次纳税人培训,共培训4248人次,联合开展2次税收分析,协同管理非正常户213户,形成管理合力。对8624户纳税人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核定工作。

(二)全面采集纳税人信息。7285户纳税人在金三系统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进行各税种的认定,对各税种征收的计税依据逐户在金三系统内进行全面核对,对计税依据明显有错误的及时改正,对有差错的及时补录,确保金三系统征管数据准确无误。有针对性开展纳税辅导,尽可能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协助纳税人自主确认并登记税源信息,从13个部门采集涉税信息159条,形成以第三方信息为依托,纳税人自主申报、动态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征管数据质量和税源管理质效。加强“金税三期”软件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应用,不断深化数据共享与利用大数据。

(三)做好委托代征工作。全面规范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代征业务、国税零散开票业务的地税附加税费委托代征工作和邮政委托代征工作,并对相互委托代征工作加强管理。截至5月底累计代开增值税发票1847份(其中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642,专用发票205份),征收税款861.61万元。同时,地税部门委托国税部门使用金税三期软件成功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477.68万元。

(四)加强协作配合。在联合办税、信用管理以及实现文书受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代开发票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国税局联系,对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实施方案所列的5大类、51项具体合作事项进行详细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营改增”后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工作,进一步解决好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和涉税资料重复报送等问题。

(五)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国地税开展了两次纳税信用管理联合培训,统一了评定口径和方法。共同组织人员对省局发布的待评价纳税户册进行了分析、筛选、比对、调整,对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审核,在此基础上,对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了客观、真实地评价。经过纳税信用评价分析,最终评价出A级纳税人63户,B级纳税人991户,C级纳税人1230户,D级纳税人179户。对确定的A级纳税人,联合落实了各项优惠待遇,强化了纳税信用结果的应用。

(六)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积极与市国税局、银监分局协作,与各金融机构搭建税银互动平台,努力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实现税银互通,达到培育税源、稳定信贷、促进企业发展三方共赢的目的。截止目前,通过银税合作机制,实际发放“税易贷”、“税贷通”等贷款产品20187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平凉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质效。结合我市组织的外出培训工作,开展了以服务礼仪、服务方法与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技能和水平;强化工作考核力度,从优质服务、工作纪律、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升税收宣传质量。联合市国税局开展了以“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商业区、车站等繁华地段联合设立税法宣传台和政策咨询台,紧扣“营改增”这一税收热点,联合现场受理涉税咨询280多人次,联合张贴并发放个人纳税指南、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内容及图标宣传指南、各类税收政策宣传资料6000余份;并组织国地税干部深入商场、超市将宣传资料亲自送到纳税人手中,拓展了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特别是6项减税措施宣传辅导期间,我局积极推广二维码图标。部署各单位在办税服务厅的导税台、咨询台和各办税窗口明显位置摆放印有二维码图标的指南,同时在资料架上摆放宣传手册供纳税人查阅。逐步开通手机App、微信和微博,通过这些渠道主动推送二维码。办税服务厅人员主动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取阅宣传资料和扫描二维码。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一)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在灵台县和工业园区采用国地税联合共进方式,联合在同一个大厅开展办税服务。在其他6个县区办税服务厅采取“互派人员、互设窗口”的方式进行联合办税。目前,全市地税在国税共设置窗口12个,国税在地税共设置窗口9个。并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增加互派窗口数量,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厅办两家事”。

(二)开展涉税服务业务调查工作。积极与当地财政、司法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联系,与国税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历时两个月时间对辖区内的涉税服务业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使涉税服务调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保证调查的数据真实有效。调查方式采取填写问卷调查方式,对从事涉税服务业务的主体构成、人员资格、服务项目、业务规划和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事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表发放、收回、配合协作方式以及工作时间安排等事项,保证事中宣传解释和事后整理汇总。本次调查通过安排专人上门负责,逐户落实,收集涉税服务调查问卷,确保了问卷的真实性和回收率。共发放43份问卷调查表。为了使调查数据更全面,取得的数据更有可靠性,国地税双方各自通过金三系统导出本辖区内正常经营的相关涉税服务机构登记信息,认真整合分别掌握的本辖区相关涉税服务机构登记信息,查缺补漏,剔除共管户重复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涉税服务机构登记信息表。然后进行数据互相核对,核对无误后,制作涉税服务机构登记信息表,分户填写调查问卷,按照片段分发到对应管理分局税收管理员手中,税收管理员上户实地详实进行问卷调查,掌握涉税服务机构的真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涉税服务机构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全面开展纳税人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通过QQ群、微信等渠道向纳税人发送需求调查二维码,在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张贴需求调查二维码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调查。截至331,我局共完成调查751户次,超额完成省局下达200户次的任务。

(四)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工作正常开展,效果明显。各县区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平凉市分公司签订代征协议,委托邮政部门代征其开展国税“双代”业务涉及的各项地方税款工作。前5个月邮政公司累计代征入库地方税款465.20万元,此举对强化零散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便民办税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联合开展税务稽查。按照两局联合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工作协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联合进行专案稽查、规范案件协查、开展信息交流四项内容。与此同时,两局对黑名单工作进行了信息交流。截至目前,对2户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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