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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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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善而从 发表于 2009-5-26 17: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与完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一家一户势单力薄地面对市场,转变为千家万户联合起来有序进入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是克服农户分散经营,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组织形式。
  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其特点
  1.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三明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处于全省的中等水平。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532个,其中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39个,会员总数1.7万人,带动农户12.31万户,现有固定资产总值达2.33亿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达14.28亿元,带动农户增收4.3亿元。按行业构成划分:种植业344个,占64.6%;养殖业53个,占9.9%;流通运输业72个,占13.5%;加工业13个,占2.5%;水利服务业8个,占1.5%;其他行业42个,占7.9%。全市农产品行业协会已发展到174个,会员数达1.52万人,带动农户8.7万户,带动农户增收4.5亿元。
  2.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是一个弱质行业,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弱质行业和弱势群体进入市场,增强其应对市场的能力是发展农业、富裕农民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如尤溪县八字桥乡金柑佛手瓜专业合作社,入会社员600多人,专业从事金柑和佛手瓜营销的农民有320多人,在上海、苏州、杭州、广州等26个大中城市建立农副产品营销网点,带动了全县2200多个金柑、佛手瓜种植户,带动金柑基地8000多亩,佛手瓜12万藤,年销售金柑1.4万吨,佛手瓜9000多吨,年销售收入达1300多万元。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该社还建立了专业运输车队,拥有大货车26辆,运输收入达630多万元。该社社员还筹资330万元,建立了一家泡沫包装箱厂,年生产泡沫箱80万个,对经销的农产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的收入。
  3.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生产者和市场消费者的中间载体,在进行农产品加工和运销过程中,不断获取市场信息,并进行反馈和分析,对引导并促进当地农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永安市飞桥莴苣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了生产种植大户、销售大户和专业技术人员210人入会,把“飞桥莴苣”从生产、种植、收购、销售及种子繁育等环节有机地链接起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2005年该社已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6000亩,种子繁育基地200亩,带动种植面积达6万亩,产量达13.5万吨,实现年销售收入1.05亿元,带动农户8550户,带动农户增收2894万元,平均每个种植户增收1560元。该社生产的“飞桥莴苣”已获福建省无公害产品认证。为了延长市场供应期,合作社充分利用地域温差,错开播种期,基本实现了均衡上市。同时为了方便运输,降低成本,该社把“飞桥莴苣”种植到销区,已在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梅州市和江西省兴国市等主销区租地3500多亩种植飞桥莴苣,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4.密切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关系。由于农民的生产经营直接面对企业,但双方经济收益往往不稳定,而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第一目标,一旦因市场需求变化而受到利益损害时,往往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而作为自主生产经营的农民,也不一定履行“订单”契约,出现了谁的价格高就把产品卖给谁的违约行为。因此,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为企业和农户之间搭起了连接的桥梁,较好地维护了双方的经济利益。如沙县竹凉席协会是由沙县青竹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并吸纳竹凉席加工企业和竹农参加的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沙县竹业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协会现拥有会员580名,其中团体会员230个。一方面,协会积极开展竹农科技培训,把竹当菜种,建成了毛竹高产示范基地5万多亩;与竹农签订供销合同,确定了毛竹最低保护价,保护了竹农的利益。另一方面,协会还积极向外组织货源,确保了企业的原材料供应,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在协会的有力支持下,2005年依托沙县青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天河牌”竹凉席260万床,实现产值2.6亿元,创利税5200多万元,出口创汇200多万美元,带动农户3万多户,带动毛竹基地20多万亩,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万多人。
  5.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目前,农业科技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难已成为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单纯靠一家一户自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科技含量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农户自发地组成专业合作社,再通过专业合作社同科研单位协作,才能实现科技成果的引进和转化,才能有效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如建宁县黄花梨专业合作社,围绕黄花梨这一支柱产业,认真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文章。目前该社有社员200人,其中种植大户160户,营销大户35户,从事包装物配套的有5户。近年来该社为社员和果农直接销售鲜果5000多吨,出面协调达成黄花梨购销协议达15000多吨。为配合县里实施《黄花梨标准化生产》以及推广果树专用肥、矮化修剪、果实套袋、病虫综合防治等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果品质量,该社举办了各类培训班达32期,参加人数有1400多人次,其中举办有全体社员参加的“矮化修剪”、“人工辅助授粉”、“疏果套袋”等现场会十二场次,并创办了“建宁果业”会刊,定期编印果树技术资料无偿发放给社员和果农,同时还经常组织合作社技术组专业人员结合果树不同生产期,进园入场进行实地巡回技术指导,对提高全县果业生产水平,提高黄花梨品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覆盖面不宽。三明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率只有1.75%,还有绝大部分的农户没有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差距较大。
  2.合作层次不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个体规模普遍较小,参加的农户数量不多,而且大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属松散型合作结构,制度也不够健全,因此,力量比较薄弱,合作层次较低,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市场开拓与竞争能力较弱,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够强。
  3.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我国合作经济组织法或针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专门条款尚未出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影响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的发挥。
  4.自身能力不强。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自己的示范基地,影响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只能帮助农户解决常规的技术问题,在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显得无能为力。二是缺乏信息获取的平台,对专业技术人才、先进设备等了解不够,信息服务手段落后。三是缺乏一定的资金。经费来源主要是有限的会费,且收缴困难。由于缺乏资金,服务设施简陋,限制了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功能的发挥,无力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缺乏影响力。
  5.融资渠道不畅。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处在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量大,且企业自身积累的有效抵押资产不多,导致融资难度大,融资渠道不畅。各级扶持专款资金量不大,且分头管理,也难以形成合力,致使龙头企业发展资本不足的问题显得最为突出,直接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三、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1.创新思路,强化引导,不断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突出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扶持基层农业部门和农技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鼓励基层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人员、场地、经营优势组建。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强调数量扩张的同时实现质量的新提高。二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标准化的推广和运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社之间要互相协调、互相沟通,逐渐形成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三是努力提高运行水平,突出开展经营活动,向经济实体型过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向实体型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要明晰产权关系,使社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现。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体现合作制的性质,鼓励企业化经营,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实体化的市场主体。
  2.完善机制,营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良好的运行环境。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运行机制,保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一是健全法律法规。要加紧制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赋予其独立的法人资格,使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完善组织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进一步明确“三会”的活动范围、责任和权利,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有效地运作。三是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往往采取以资金、劳动和技术等要素的合作形式,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对于其利润,可以按交易额进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额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但通常应按交易额分配为主。
  3.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能力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营和服务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关系到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能力建设包括两方面,一是硬件设施,如储运、检验设施装备,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二是软件,主要指组织成员个人素质的提高,特别是组织负责人各种能力的提高。合作组织经营管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事会专业人员、监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素质的高低,要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合作组织培养管理人才,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使他们逐步掌握合作组织的原则、管理办法、运行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知识,善于处理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关系、与龙头企业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经营管理管理水平。
  4.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一是在税收上给予政策优惠。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收购、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或经分级、整理、包装后销售的,应视同农民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应免征所得税;从事农业机械作业、植保及疫病防治等项目和技术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应免征营业税。二是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逐步向扶持开发项目转变,通过项目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对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购置农产品储运设施装备以及农产品品牌质量认定等给予必要的扶持,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的能力。金融部门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信贷资金支持,尤其要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急需的信贷资金。三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像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一样在各方面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优惠和方便,如允许有一定出口创汇能力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对上规模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可参与各级农业龙头企业评选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
  5.不断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模式。总结推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发展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并引导农民联合起来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快制定并落实鼓励支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和扶持措施,重点扶持一批运作规范、作用明显、带动力强的市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在规范发展、拓展市场、促进流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把龙头企业和农户更加紧密的联结在一起,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共享产业化经营带来的集约化、标准化、市场化、优质化的利益成果,以促进农产品顺畅流通,逐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黄高钻,三明市农调队业务科科长、统计师。
       刘  辉,三明市农办助理调研员、农经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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