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经济建设] 长春市外埠企业情况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人大办 发表于 2009-11-2 09: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市政协党组会议精神要求,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牵头与市外经局和市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09年7月下旬至9月初对全市外埠工商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采取统一部署、普遍发动、问卷调查、个案走访等多种形式,初步摸清了外埠企业的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调研意义及目的
 
    全球资本流动加快已成为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杠杆和催化力量。从我国宏观经济角度分析,资本流动呈三大趋势:一是国际资本继续向华东、华南和沿海发达区域流动;二是沿海发达地区资本向内地流动;三是民间资本向经济领域多方位流动。资本大流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以东部沿海地区为先导,以深圳和各经济特区为龙头,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圈为依托的宏观经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后,中央又把统筹东中西部和南北协调发展纳入总体战略,先后做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为中国经济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也为长春振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长春作为内陆具有一定工业基础的欠发达城市,经济发展离不开境外和域外资本支持。域外资本和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具有同属性,是城市资本结构的构成要素。随着市委、市政府长期不懈推行招商引资政策,外埠工商企业发展较快,在长春经济总量中已占有一定比重,对长春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当地就业、创造财税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长春经济不可缺少、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长时间以来,外埠在长企业的总体规模、产业分布、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发展潜力等基本情况始终没有得以廓清,导致对这支重要力量缺乏总体认识、政策支持和有效引导。特别是对外埠投资创业者的困难、愿望以及产业发展趋势缺乏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埠资金持续投入和外埠企业扩大经营的积极性。
    开展外埠企业调研,摸清基本情况,了解发展潜力,掌握发展趋势,引导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长春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开放程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改善投资环境。因此,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充分调动、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外埠企业的发展,保持域外资金持续投入,是促进长春经济发展的一项当务之急。
 
外埠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统计,我市约有外埠企业3200余户,投资者主要来自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东南沿海省份。其中非生产、经营的办事处企业326户,约占总数的10%。外埠企业年销售额约占全市的10%,吸纳本地就业3万余人,纳税额近5亿元。
    所有制结构
    外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约占外埠企业总数5%,个体私营及民间资本控股企业约占总数的95%。企业类型:制造业约占总数的20%,商业贸易服务业约占总数的80%;企业规模:年产值或销售额超亿元的22户,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580余户。
    产业分布状况
    1、房地产开发业。我市城区共有11户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3.34亿元,年开发总量和投资额均占全市的25%左右,绝大多数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长春企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开发量达到40万平方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开发量18.27万平方米,中海地产公司和北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开发量19万平方米,剔除上年续建面积,4个开发公司就占全市城区开发总面积10%以上。上海绿地集团、上海大华集团进入长春房地产开发市场,使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
    2、汽车零部件配套业。全市外埠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年产值13亿元,约占全市的12%。还有一批外埠企业从事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经济开发区共有外埠企业16户,其中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为9户,2002年销售收入为7.19亿元,占开发区外埠企业销售总额的79%。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为大型民营合资企业,产品为一汽及陇海线以北的汽车产业生产车用安全玻璃,占一汽配套玻璃的60%。该公司在长总投资4.6亿元,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2003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已超2.5亿元。
    3、生物制药业。高新开发区现有外埠生物制药企业4户,年产值1.2亿元,在建3户。九台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榆树华威药业、长春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双阳高景药业等企业都具有相当规模。
    4、电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25户外埠企业中电子信息企业9户,年销售额为3.07亿元,占全开发区外埠企业的50%。此外,以长江路电脑科技开发区为中心,全市还有一批外埠企业从事电子信息服务业。
    5、粮食加工业。榆树、九台两市现有外埠粮食深加工企业16户,已投产15户,年产值5.16亿元。榆树锦丰东北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方便面,现年产值400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4亿包,产值2亿元。榆树金源5万吨淀粉厂现已落成,设计能力年产变性淀粉5万吨,产值2亿元,利税3000万。
    外埠企业特点
    一是大中型企业数量较少,但企业规模较大。主要集中在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二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较少,商业、房地产业等服务型企业较多。三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少,个体私营企业较多。
    外埠企业发展趋势
    1、高新技术产业呈发展壮大之势。高新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外埠高新技术企业41户,年产值15.18亿元,创利税3.13亿元。各县(市)区都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投产或在建。
    2、房地产开发业仍呈强劲势头。我市11家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开发量达100万平方米以上。国有控股的上海绿地集团的发展后劲尤为明显,计划投资45亿元,用5-7年建设长春上海城。目前一期工程已开工,投资7.3亿元。该项目将对带动地方经济、改善城市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3、粮食深加工行业方兴未艾,前景可观。已投产的粮食加工企业效益良好,榆树、九台两市外埠粮食深加工企业年实现税收近4000万元。还有一批企业已起步投产或在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小型商业企业处境艰难,撤资废业较多。长春温州商会在长共有各类企业2260户,80%以上从事零售、批发贸易和服务业。由于受投资环境和经营形势影响,每年都有一批小企业从长春撤出。据统计,全市每年有几百户小型外埠企业不到工商部门进行年检,其中多数为撤业。
    总体分析,外埠骨干企业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汽车零部件配套、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粮食深加工行业,除房地产开发外,其他主导产业完全符合我市支柱产业的发展方向,与我市经济建设走势同步。其他商业贸易服务业从总量上占外埠企业的主体,为改善我市产业结构、壮大第三产业、提供就业岗位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高度关注、高度支持外埠企业的发展,纳入长春经济发展的战略格局,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为长春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主要问题
 
    我市外埠企业总的看还处于成长发展期,总量偏小,产业规模和结构也不尽合理。造成这种局面原因很多,但主要还在于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佳,政府职能没有彻底实现从管制到引导服务的转变。以至于部分外埠企业产生“恐外症”,为减少干扰纷纷寻找长春人进行企业登记注册。概括起来,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市场准入门槛高,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外埠企业主反映,在长春市注册登记企业非常困难,各种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在外地一天能办成的事情,在我市常常要拖五六天或更长一些时间。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个项目要审批盖章竟达40多个部门。某些一站式办公流于形式,效率低下。南方的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一站式办公,只要手续齐全证照完备,只需三天就可以办结。而我市则需要五天以上,影响企业经营,损害长春的投资环境和政府形象。
    2、管理主体层次多,服务意识不强。由于长春是省会城市,外埠企业常常受制于省、市、区(县)等不同层次行业管理部门,重复检查、重复处罚使一些业户苦不堪言。某经营国家名牌商品的著名饮食企业业主反映,制约该企业的省、市、区及街道的管理部门总数达50余个。某全球销售额第一的著名企业在经营避孕工具时先后受到省、市两级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并在没有行政处罚告知的情况下被没收十五大箱商品。据统计,这家连锁企业在长开办的三个分店,两个月内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达46次。这种状况给外埠企业主经营带来了诸多烦恼,引起普遍不满。业主气愤地说:这些管理部门根本没有服务意识,有时甚至不按执法程序办事,动不动就以罚款和没收货物相要挟。我们这些人离家在外、人地两生,只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3、行业管理规范差,乱收滥罚现象严重。这方面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合法收费中的违法问题。现行的行业行政管理规章处罚权自由裁量范围过大,导致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政策,实施不法行为。某饮食企业业主反映,由于企业某项手续正在办理,执法人员依照法规对其下达了处罚通知,罚款50万元(规定的罚款额度为10-50万元)?经多方疏通和说明情况,降到了罚款10万元。又经讨价还价,业主交纳3万元现金没有收到罚款票据。时隔不久,管理人员再次上门索要,并声称不给到5万元不了结此事。二是合法收费不合理问题。据企业反映,吉林省和长春市的一些地方性行政法规收费项目过多,额度过大,企业难以承受。如省文件规定,对企业收取消防电器检测费,由消防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检测,每年一次。标准为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收取1.5元,沃尔玛重庆店营业面积1.8万平方米,按此标准每年企业都要支付2.7万元检测费,远远高于检测成本。再如省文件规定收取防洪基金,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一收取,微利企业感到压力很大。三是违法收费强制摊派问题。治安联防费是省政府文件规定允许收取的费种,前提是自愿缴纳。但在具体操作时,基层派出所以强制手段收取。某深圳和美国合资全球连锁企业被勒令每年缴纳十万元治安费。问题反映到美国总部,美方表示难以理解,认为企业已依法纳税,政府应当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此事至今尚未解决。此外,某些管理部门的违规摊派、假公济私、卡拿索要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某商业企业在今年3月8日被食品卫生管理部门以检测取样为名,拿走香肠、鸡腿、面包等其他食品每种5公斤。引起企业员工的强烈愤慨。该企业还被派出所以警民共建为名索要赞助费,球类活动每类缴纳5000元。
    实事求是地分析,外埠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多数是企业在资质、证照或经营中存在问题导致的。但执法部门在处理违章案件时,也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或卡拿索要乱收滥罚的行为?引起业户的普遍反感。
    4、政府政策扶持少,企业融资和获得公共信息困难。外埠企业主普遍反映,长春市没有对外埠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遇到困难无法获得咨询服务。原设在外经局的外地驻长管理机构仅限于联络和协调外地政府部门的办事处,而外埠企业找不到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发展资金和信息服务方面,外埠企业主更是一筹莫展。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融资不是渠道狭窄,而是无门无路。在公共信息服务方面,上海绿地集团负责人慨叹连企业的党组织落到什么地方都找不到,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的文件、信息就更无从获得。
    5、外埠企业公平待遇低,平等竞争氛围缺失。江苏某电器集团驻长机构负责人说,在政府采购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待遇不公平问题,而且对政府采购代理部门缺乏有效监督与产品验收管理,导致一些外地企业无法和当地同类企业平等竞争。华东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反映,在政府审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上存在不平等现象,没有形成阳光政策。一些外埠企业主还反映诸如子女入托、入学方面、受教育权没有相应获得本市市民待遇。
 
几项建议
 
    鉴于外埠企业在长春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潜力、发展趋势,我们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更加开放的胸怀和瞩目未来的眼界为外埠企业提供更为自由广阔、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做大做强长春经济。
    1、全面降低外埠企业准入门槛
    简化和规范审批登记手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外,外埠民营企业的登记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凡不需政府出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性领域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建议对外埠企业特别是符合长春支柱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来长投资,应进一步放宽条件,享受企业预备期制度的待遇。即只要具备经营场地和《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金总额的10%,而其他条件欠缺,在一年内能完善的,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预备期满,条件具备后,正式办理营业执照。
    2、设立归口管理机构,为外埠企业提供全面服务
    鉴于目前外埠企业的分散状况和经营者的要求,建议在市外经局设立长春市外埠企业处。主要职责是掌握外埠企业的实际状况,全口径登记和统计基本情况,为外埠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协调外埠企业遇到的重要问题,为外埠企业排忧解难。同时承担起外埠企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该机构可设在外经贸局的外地驻长机构管理处。建议外地驻长的非经营性机构由市外经局颁发外地驻长机构登记证即为合法,不应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严格控制企业检查,保护外埠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试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控对外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每年同部门不能重复检查;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检查应合并进行。对重点支持的外埠企业的检查须经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外埠企业在接受检查方面应享受外资企业同等待遇。
    4、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国家和省制定的政策性收费,原则按最低限额收取;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有幅度的按下限执行。严禁利用年检搭车收费和征订报刊或变相搭售实物。建议政策制订机关降低防洪基金、消防电器检测费等地方性收取费项目的收取标准。实行收费明细卡,让外埠企业经营者知情,促进收费制度公开、透明、公正。
    5、扩大外埠企业的融资渠道
    鼓励外埠民营企业兴办担保公司。外埠民营企业兴办的贷款担保公司,上缴税收地方留用部分,由财政返还三年。各商业银行要逐步把经营良好、守信的外埠民营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估范围。对其中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效益好、信誉度高的,贷款项目可试行信用担保方式予以特别授信。符合国家信贷政策的,在贷款上应给予支持。
    6、落实外埠企业经营者的市民待遇,妥善解决户籍、子女就学和入托等问题
    外埠企业人员自愿落户长春的,公安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户籍手续;外埠企业人员的子女就学、入托,凭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应当享受长春市民的同等待遇,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外埠企业经营者车辆违章,应按规章进行相应处罚,除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扣押车辆,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7、完善外埠工商企业联谊会的组织体系,促进联谊、互助、发展
    外埠工商界人士联谊总会暂在市政协挂牌?现设广东、江苏、浙江三个分会。根据发展需要,一要完善总会组织领导;二要扩展各地分会;三要修改章程;四要逐步走向规范运作。今年年底在广泛摸底和充分考察的基础上,提出联谊总会负责人候选名单,适时召开会议决定人选,完善组织机构。注意从近年来进入长春的大型外埠企业中推荐联谊会领导人选,增强影响力和外埠企业人士的认同感;要改变单纯联谊的活动方式,把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活动与联谊会的活动结合起来,彰显联谊、互助、发展的宗旨,增进联谊会的凝聚力、辐射力和推动力。要以联谊为依托,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联谊招商活动,必要时可以分项目组成招商团赴各区、县及开发区洽谈,促进长春经济发展。
 

精彩评论2

正序浏览
人大办 发表于 2009-11-2 0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关于支持外埠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为支持外埠企业发展,更好地利用域外资金促进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针对在长外埠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全面降低外埠企业准入门槛
    简化和规范审批登记手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外,外埠民营企业的登记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凡不需政府出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竞争性领域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建议对外埠企业特别是符合长春支柱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来长投资,应进一步放宽条件,享受企业预备期制度的待遇。即只要具备经营场地和《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金总额的10%,而其他条件欠缺,在一年内能完善的,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预备期满,条件具备后,正式办理营业执照。
    二、设立归口管理机构,为外埠企业提供全面服务
    鉴于目前外埠企业的分散状况和经营者的要求,建议在市外经局设立长春市外埠企业处。主要职责是掌握外埠企业的实际状况,全口径登记和统计基本情况,为外埠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协调外埠企业遇到的重要问题,为外埠企业排忧解难。同时承担起外埠企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该机构可设在外经贸局的外地驻长机构管理处。建议外地驻长的非经营性机构由市外经局颁发外地驻长机构登记证即为合法,不应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严格控制企业检查,保护外埠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试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控对外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每年同部门不能重复检查;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检查应合并进行。对重点支持的外埠企业的检查须经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外埠企业在接受检查方面应享受外资企业同等待遇。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国家和省制定的政策性收费,原则按最低限额收取;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有幅度的按下限执行。严禁利用年检搭车收费和征订报刊或变相搭售实物。建议政策制订机关降低防洪基金、消防电器检测费等地方性收费项目的收取标准。实行收费明细卡,让外埠企业经营者知情,促进收费制度公开、透明、公正。参照上海政策,建议对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外埠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开发住宅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缴纳的配套费,应按工程进度分段收取,第一次申请规划工程许可证前缴纳20%,第二次在主体结构封顶前缴纳50%,余额在申请办理住宅配套工程手续前缴纳,以减轻外埠企业投资压力。
    五、扩大外埠企业的融资渠道
    鼓励外埠民营企业兴办担保公司。外埠民营企业兴办的贷款担保公司,上缴税收地方留用部分,由财政返还三年。各商业银行要逐步把经营良好、守信的外埠民营企业纳入信用等级评估范围。对其中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效益好、信誉度高的,贷款项目可试行信用担保方式予以特别授信。符合国家信贷政策的,在贷款上应给予支持。
    六、落实外埠企业经营者的市民待遇,妥善解决户籍、子女就学和入托等问题
    外埠企业人员自愿落户长春的,公安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户籍手续;外埠企业人员的子女就学、入托,凭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应当享受长春市民的同等待遇,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外埠企业经营者车辆违章,应按规章进行相应处罚,除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扣押车辆,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楼主| 人大办 发表于 2009-11-2 09: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秘网虚拟稿费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支持外埠企业发展问题

 

受崔杰副市长委托,张长生副秘书长在市政府317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协提出的支持外埠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建议等问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工商局副局长韩世忠、市物价局副局长黄风云、市教育局副局长周国涛等部门领导关于支持外埠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市政协召开的专题议政会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外埠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的六个方面问题针对性强,建议切实可行,为支持外埠企业在长春发展,吸引外地企业来长春投资兴业,促进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会议确定:
    一、近几年,我市关于县域经济突破、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建议》中多数建议过去已有相应的规定,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宜再出台新的政策。《若干政策建议》中没有规定的,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建议》第一条“即只要具备经营场地”改为“即除国家有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要求的以外,只要具备经营场地”;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改为“先核发有效期一年的盖有预备期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但必须在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栏目注明XX万元”(首期已缴纳X万元)。
    三、《建议》第二条“关于设立归口管理机构”问题。同意在市外经局“外地驻长管理处”基础上加挂“外埠企业处”牌子。主要职责是全口径登记和统计外埠企业情况,为外埠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协调外埠企业遇到的问题。外埠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企业必须到市外经局登记备案。非经营性企业(外资企业除外)由市外经局颁发外地驻长非经营机构登记证,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包括持外地发票的经营活动)。
    四、《建议》第三条中的“每年同部门不能重复检查”后加上“举报的除外”。行政执法机关到外埠企业检查,必须持有政府法制部门核发的《检查通知书》。
    五、《建议》第四条关于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将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向社会公示。凡目录没有列入的项目,企业有权拒绝交费。任何部门不得强迫外埠企业征订报刊或变相搭售实物;“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有幅度按下限执行”改为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意见》的提法,即“对企业一般性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教育告诫的方法,实行初犯不罚的办法”;防洪基金是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性,收费标准属省级权限。消防电器检测费属于经营性收费。
    六、《建议》第六条中关于落实外埠企业经营者的市民待遇问题。按照新户籍政策规定: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自主招聘的外埠企业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凭企业自主招聘合同、高级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本人、配偶和未婚、未就业子女落户手续。属于县(市)的由县(市)的公安部门的户政部门审批。外埠企业人员应按照新户籍政策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手续;外埠企业子女入学问题,比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对外埠企业车辆的违章,一般不罚款不扣证,严重的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席:市工商局韩世忠、市物价局黄凤云、市教育局周国涛、市外经局唐铁生、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民营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5粉丝

179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