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 7 @6 W; @, N' B& \% k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3 V e0 A* Y0 a+ w P1 @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0 G7 M$ m% b# P" G' ^) 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 T. K! V, h+ i4 A1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W) W3 Y y* G% \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0 O- e4 \8 F( {+ N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 }, k* [( O* z# i$ w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 I' ~& ~+ \: R+ Y% C2 O- ^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 Q4 t3 n$ d- A9 A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 v3 x& S6 ?# l, P% G' A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2 I$ c ]9 ^2 P" H) j1 U3 A z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 n) v5 U# M0 t4 ]" h _( ?% r' N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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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 ~% f/ u! ]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