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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信访积案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柯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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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老秘 发表于 2011-7-18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尤溪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的工作方案》精神,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以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立足点, 畅通信访渠道,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打好主动仗、攻坚战,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到目前为止,上级督办的3件涉法涉诉进京重复访案件和16件非进京访积案,我县已全部化解终结。我们的主要做法概括起来是“12345”工作法。
  一、树立一个理念,坚持源头治理预防
  坚持“民本”思想,牢固树立“多解决一个问题,社会多一份安宁;多漠视一个问题,社会多一点危机”理念,围绕富民抓发展、关注民生作决策。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发生,出台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坚持“四个不出台”,即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变事后息访为事前预防。同时,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急需解决的十大困难问题,落实县处级领导责任,既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问题,又防止矛盾积累和事态扩大。近年来先后把涉及面大的矛盾和问题,如涉及7000多人的城镇集体工人统筹外养老金问题、历史上拖欠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问题,以及涉及近万群众的新城区通公交车问题都列入县委、县政府急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加以解决落实。
  二、创新两个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一是县乡开门接访。建立每月接访调处制度,即每月15日由一位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轮流到信访局接访,接访前3天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接访领导不仅包调处当天信访事项,还需包案负责当月全部信访突出问题,对此前已经受理过、属重信重访的问题,由原包案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建立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机制,部门领导随时接待上访群众,乡镇书记、副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每月10日到综治服务中心带班接待来访群众,乡镇其他副职领导建立每天到中心值班处理来信来访。同时实行“政法委书记?政法五长”每季度联合公告接访、“政法三长”每月接访、政法干部带案下访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涉法涉诉、重信重访问题。二是推行案件发布。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每月轮流进行一次案件公开发布,发布内容包括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和重大刑事案件。案件发布提前3日在县电视台公告,并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执法、廉政)监督员、党政干部,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居、单位、行业的群众代表参加。案件发布情况全程录像并在县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播放,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法干警执法办案责任感,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落实三个制度,确保各级齐抓共管
  一是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包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班子成员包分管部门解决不了的案件制度,要求他们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处理、亲自督查督办,对所包案件做到“三见、四清”,即通过见卷宗、见承办人、见当事人,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群众诉求,查找问题结症,形成正确结论。“四清”,即复查各种证据资料,分析案件前因后果,查清案件事实;检查执法各环节、各方面,查明有无过错和瑕疵,澄清是非曲直; 把握诉求变化工程,探求上访人心路历程,弄清基本诉求;寻找工作空间,查找化解良方,理清处理思路。二是督导检查制度。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涉法涉诉清积工作专门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重点了解掌握清积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包案、积案办理进度等情况;有效跟进包片定点、整改反馈、纠错追责等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帮助研究分析案情,提出化解工作意见,必要时,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会诊,促进问题解决;对包庇护短、有错不纠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促进案结事了,并实行责任追究。三是考核通报制度。将化解进京重复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成效列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年度考评,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政法各部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通报,对化解率较低的单位部门包案人进行约谈,有效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突出四个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四大调解手段,因案施策,分类处理,突出“四个调解”。一是包案调解。对一般涉法涉诉积案,逐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要求及办结时限,做到责任到人,增强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县法院确定院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立案庭长、副庭长及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县公安局专门召开会议,落实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和包案人员,并针对个案、重案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二是联合调解。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牵头单位主动沟通、主动协调、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分析案情,研究解决办法,共同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如,为解决莆田平海建筑队和街面库湾曾昌能案件,市委政法委和相关部门领导、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协调,最终得以解决。三是救助调解。对那些经济困难,诉讼能力较弱的上访户提供法律援助,降低其诉讼风险,减少诉讼成本,通过诉讼救济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如蒋建瑾及其儿子被德化县村民打伤,因赔偿医疗费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上访。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召开公检法、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通过启动涉诉涉诉救助资金,对其进行补助,使该案件最终化解。四是综合调解。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采取多措并举,逐案会诊,积极化解的措施。一方面从关注民生出发,在接待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要求干警换位思考,认真对待上访人,关爱困难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沟通,形成合力,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听证等办法,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疏导矛盾,化解纠纷。
  五、强化五个措施,促进问题标本兼治
  一是强化排查预警。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的原则,完善县、乡、村、组四级排查网络,建立健全经常性排查制度,县一级每月一排查,乡镇一级每半个月排查一次,村一级不间断滚动摸排,按村立册,以组分析,逐人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二是强化初信初访。变被动信访为主动接访、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在受理、承办、告知、转办、答复、反馈等环节上下功夫,做到“三查清、三及时”,即:查清反映问题是否属实、查清事情前因后果、查清处理情况及落实结果,及时调查信访内容、及时办结信访事项、及时按规定程序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同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领导包案制、责任倒查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管、及时办、不拖延,防止因人为因素把小事拖大,把新问题拖成老问题,把简单矛盾拖复杂,把初访者拖成老上访户。三是强化案件评查。坚持把清积工作与评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案件评查促进积案化解。对确属无理访的,采用思想疏导、群众评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帮助信访人转变思想认识,尽早息诉罢访;对有执法过错、办案瑕疵的,逐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法纠错纠偏;对那些处理难度大、多次反复、存在分歧的,把查明对错、分清责任作为切入点,运用评查手段,推动案件化解。四是强化帮扶救助。从人性化关怀角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一些主观条件不具备、客观上又有一定困难得信访户,通过落实涉法涉诉资金(由县财政每年拨付涉法涉诉资金30万元、信访救助专项资金10万元),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推进其息诉罢访。五是强化规范秩序。加大对扰乱社会秩序的信访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缠防闹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信访部门配合做好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移送工作,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对干部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及时通报,严格查究。
  (作者为中共尤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精彩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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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lg94413 发表于 2011-9-26 13: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结构严谨,内容全面,语言简洁。
 
xg0101 发表于 2012-7-24 17: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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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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