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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维稳新思维 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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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维稳新思维 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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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泰秘书
发表于 2011-8-15 1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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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以来,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行政法也成为治理“抗争政治”的新手段。但是,法律治理仍然没有成为主导的治理手段,还是由行政权力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一来,法律本具有的稳定、理性、规范、程序化的治理效应就无从发挥。
总的说来,1995年以来,随着政府对维稳工作的极大重视以及中央财力的增强,政府防止社会抗争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资源空间大大拓展,调控手段更为灵活和多样。但是,这些资源和手段大多是权宜性的。维稳政治学是一把双刃之剑,它既有助于在短时控制不稳定事态的蔓延,同时又促成了“维而不稳”的恶性循环。
如果我们在思路上不实现战略性的转变,那么未来所面临的局面很可能会比现在更加严峻。
政府在处置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时会夸大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并将目标定位于静态的刚性稳定而不是动态的弹性稳定上。
因此,我们首先需要正本清源,破除传统的思维,理性定位当前的社会矛盾,区分社会稳定问题与政治稳定问题,区分一般的社会矛盾与真正的社会稳定问题。
集体上访的目标一般限于物质利益和正当权利,除个别极端人士外,上访者的手段基本上是有节制的。尽管这些行动的发生和持续是基于某些情绪,但这些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这些行动的政治后果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严重,近期直接由此引发大规模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不太大。
其次,缓解维稳工作的压力,形成宽松和理性的问题解决氛围。目前在工作上常常表现出一种压力传递机制: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目标施以高压,而基层政府又把层层传递的这种压力转为对上访者的打压。恰恰是这种打压引发了上访者的强烈反弹,持续地启动了上访行动,甚至铺就了上访专业户的不归路,营造了从依法解决问题到群体性事件的“气场”。
因此,“枪打出头鸟”,将上访者作为打击对象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埋下真正的隐患。越是打压上访者,就越激化矛盾,恶性循环,以至最终形成任何人和机制都无法解开的死结。对此,我们应该深刻加以反思,缓解这一工作的压力,增强容纳冲突和矛盾的能力和信心,形成宽松、理性、协商的问题解决氛围,重在解决民众的实际问题或者至少把问题讲透,切忌轻易把警力推到干群冲突的第一线。
最后,要打破“维而不稳”的怪圈,就必须破除目前僵硬的机制,形成在新的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新思维。
这种新思维的要点在于:转变政府职能,避免政府在社会矛盾中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强化政府作为规则和程序制定者以及矛盾调解和仲裁者的角色;强化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法治机制,使法治成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制度化手段,防止用运动式治理体制替代真正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改变目前社会中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局面,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的管道;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新模式。
(2011年第12期《财经》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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